楊慶(方方土)的這部《中國社會中的宗教》是研究中國宗教、社會和文化的經典作品,被譽為研究中國宗教的「聖經」。全書對中國宗教進行了非常全面的分析與闡述,詳細考察了中國社會中各種類型的信仰,以及國家政治、經濟和儒家學說的關系,描述了中國社會與宗教的整合狀況。對中國社會和中國宗教的比較研究有興趣的讀者均可閱讀。
楊慶(方方土)(C.K.Yang)(1911-1999),華裔美國社會學家、原籍廣東南海。1932年獲燕京大學社會學學士學位,1934年獲該校碩士學位。1939年獲美國密歇根大學社會學博士學位。先後任紐約商報編輯、華盛頓大學助理教授。回國後,1948年起任嶺南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並在廣州近郊鷺江村從事農村社區的調查工作。1951年再度赴美,任麻省理工學院國際研究中心研究員。1953年任匹茲堡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教授。1970年代在香港中文大學創辦社會學系。
目錄
序言:研究中國宗教的社會學范式——楊慶(方方土)眼中的中國社會宗教
序言
作者自序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家庭整合中的宗教
第三章 社會和經驗之談團體中的宗教
第四章 民間信仰的公眾性
第五章 歷史視角下中國宗教的政治作用
第六章 天命的運作
第七章 政治倫理信仰:「以神道設教」
第八章 國家對宗教的管理
第九章 宗教與政治反抗
第十章 儒學家說及其儀式中的宗教面向
第十一章 宗教和傳統道德秩序
第十二章 中國社會中的分散性和制度性宗教
第十三章 宗教在1949年前中國社會中角色的變化
後記
參考文獻
附錄
序言
作者自序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家庭整合中的宗教
第三章 社會和經驗之談團體中的宗教
第四章 民間信仰的公眾性
第五章 歷史視角下中國宗教的政治作用
第六章 天命的運作
第七章 政治倫理信仰:「以神道設教」
第八章 國家對宗教的管理
第九章 宗教與政治反抗
第十章 儒學家說及其儀式中的宗教面向
第十一章 宗教和傳統道德秩序
第十二章 中國社會中的分散性和制度性宗教
第十三章 宗教在1949年前中國社會中角色的變化
後記
參考文獻
附錄
序
楊慶(方方土)的這部著作《中國社會中的宗教》,於1961年由加州大學出版社出版英文版,是研究中國的宗教、社會和文化的經典之作,對我們理解中國文化有很大的幫助,只可惜一直沒有被翻譯成中文出版。現在復旦大學的范麗珠教授完成了此一使命,為我們提供了較為完美的中文譯本。我希望中國的學者、官員以及普通民眾都能夠閱讀它,因為這里提供了中國文化的重要信息,闡述的是對中國社會有著極大影響的宗教、祭祀儀式和信仰。對此,楊慶(方方土)從眾多的歷史和人類學的資料,特別是地方志中發掘了詳細而客觀的證據。他最大的貢獻就是表明了宗教的儀式和信仰是怎樣成為中國社會,包括家庭、階級、民間團體、行業、經濟活動和朝廷,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的。所有的這些階層、宗教和社會都是相互影響,又互為支撐的。宗教的傳統同時又是個人以及社會道德的基礎。
他所有的這些貢獻,都對我本人的研究有很大的影響。對我來說,楊慶(方方土)的著作簡直可以被稱為研究中國宗教的《聖經》。因為我已經讀了不知多少遍,乃至我手上的這本書已經被我翻爛了。我對於民間宗教教派的最早研究就是受到本書第九章的啟發進行的;而我現在研究的華北民間儀式和信仰,同樣是受到了第四章中關於「民間信仰的公眾性」內容的影響。但是,我要補充一下,通過對民間信仰公眾性的研究,我意識到楊慶(方方土)提出的「分散性」和「制度性」宗教的概念存在可商榷之處。楊氏認為「制度性」宗教意指與國家、寺院的僧侶、道觀的道士以及民間宗教教派相關的儀式與信仰。 問題在於他的「分散性」宗教的提法,「分散性」意味著缺少組織結構。實際上,寺院和民間社區的祭祀儀式都是與以家庭和鄉村生活的秩序為基礎的組織、結構相關的,根據家庭和寺院的傳統,他們精心地安排各種計划,組織各種活動。因此,這種融入當地社會結構中的民間宗教是被深深地制度化的,並且不斷地延續著。它們不是個別的、分散的現象,而是制度化的。因此,我們不能以西方基督教模式的宗教理解來判斷中國人的信仰活動。我們對中國宗教的研究,應當是以中國的歷史和社會的分類為基礎的,而不應該受來自於其他什麽地方門戶之見的限制。
這里,我由衷地祝賀范麗珠承擔並順利完成這部著作的翻譯工作。
他所有的這些貢獻,都對我本人的研究有很大的影響。對我來說,楊慶(方方土)的著作簡直可以被稱為研究中國宗教的《聖經》。因為我已經讀了不知多少遍,乃至我手上的這本書已經被我翻爛了。我對於民間宗教教派的最早研究就是受到本書第九章的啟發進行的;而我現在研究的華北民間儀式和信仰,同樣是受到了第四章中關於「民間信仰的公眾性」內容的影響。但是,我要補充一下,通過對民間信仰公眾性的研究,我意識到楊慶(方方土)提出的「分散性」和「制度性」宗教的概念存在可商榷之處。楊氏認為「制度性」宗教意指與國家、寺院的僧侶、道觀的道士以及民間宗教教派相關的儀式與信仰。 問題在於他的「分散性」宗教的提法,「分散性」意味著缺少組織結構。實際上,寺院和民間社區的祭祀儀式都是與以家庭和鄉村生活的秩序為基礎的組織、結構相關的,根據家庭和寺院的傳統,他們精心地安排各種計划,組織各種活動。因此,這種融入當地社會結構中的民間宗教是被深深地制度化的,並且不斷地延續著。它們不是個別的、分散的現象,而是制度化的。因此,我們不能以西方基督教模式的宗教理解來判斷中國人的信仰活動。我們對中國宗教的研究,應當是以中國的歷史和社會的分類為基礎的,而不應該受來自於其他什麽地方門戶之見的限制。
這里,我由衷地祝賀范麗珠承擔並順利完成這部著作的翻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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