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集我國唐前立法之大成,開唐後立法之先河,是我國古代法的縮影本。掌握了它,便可知曉我國古代法之大概。唐律又是中華法系的代表作,對東亞一些國家的立法產生過很大的影響。掌握了它,又可了解這些國家立法的一些側面。
本書從法律思想、法典結構、具體內容、與唐後及國外法典的比較等各種角度,探索了唐律,給人以一種嶄新的視野。他不僅是學習和研究法學,特別是法律史學的常備專著,還是學習和研究唐史乃至中國古代史不可多得的參考著作。
目錄
序
緒論一
緒論二
緒論三
第一章 唐律的法律思想
一、以禮為本的思想
二、禮法並用的思想
三、法律內容須統一、穩定和簡約的思想
四、嚴格治吏的思想
五、依法斷獄的思想
六、慎重行刑的思想
七、唐律法律思想的突出方面
第二章 唐律的「疏儀」作用
一、唐前對法律條文的解釋和補充
二、唐律的「疏議」作用
三、「疏議」對國內外立法的影響
第三章 唐律律條的協調
一、協調內容
二、協調核心
三、協調背景
四、協調的作用、影響和局限
第四章 唐律與令格式
一、唐律、令、格、式都是刑法
二、唐律、令、格、式的各自特點
三、違反唐令、格、式一斷於唐律
四、唐令、格和式補充唐律
第五章 唐律的禮與法
一、禮是立法的依據
二、法是維護禮的武器
三、禮與法的矛盾及解決
四、禮法結合的歷史條件
第六章 唐律的一些制度
一、加役流制度
二、上請制度
三、反坐制度
四、立法審核制度
第七章 唐律的一些問題(上)
一、佛、道教問題
二、陰陽五行問題
三、青少年犯罪和保護青少年問題
四、擴大罪刑適用總是
第八章 唐律的一些問題(下)
一、換刑制度問題
二、化外人相犯處理制度問題
三、過失犯罪問題
四、奴婢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問題
五、預防犯罪的決定訣竅問題
第九章 唐律的制裁方法
一、刑事制裁方式
二、民事制裁方式
三、行政制裁方式
四、制裁方式的特點
第十章 唐律與制敕
一、唐律與制敕的區別
二、唐律與制敕的聯系
三、唐代需要制敕的歷史原因
……
緒論一
緒論二
緒論三
第一章 唐律的法律思想
一、以禮為本的思想
二、禮法並用的思想
三、法律內容須統一、穩定和簡約的思想
四、嚴格治吏的思想
五、依法斷獄的思想
六、慎重行刑的思想
七、唐律法律思想的突出方面
第二章 唐律的「疏儀」作用
一、唐前對法律條文的解釋和補充
二、唐律的「疏議」作用
三、「疏議」對國內外立法的影響
第三章 唐律律條的協調
一、協調內容
二、協調核心
三、協調背景
四、協調的作用、影響和局限
第四章 唐律與令格式
一、唐律、令、格、式都是刑法
二、唐律、令、格、式的各自特點
三、違反唐令、格、式一斷於唐律
四、唐令、格和式補充唐律
第五章 唐律的禮與法
一、禮是立法的依據
二、法是維護禮的武器
三、禮與法的矛盾及解決
四、禮法結合的歷史條件
第六章 唐律的一些制度
一、加役流制度
二、上請制度
三、反坐制度
四、立法審核制度
第七章 唐律的一些問題(上)
一、佛、道教問題
二、陰陽五行問題
三、青少年犯罪和保護青少年問題
四、擴大罪刑適用總是
第八章 唐律的一些問題(下)
一、換刑制度問題
二、化外人相犯處理制度問題
三、過失犯罪問題
四、奴婢在法律關系中的地位問題
五、預防犯罪的決定訣竅問題
第九章 唐律的制裁方法
一、刑事制裁方式
二、民事制裁方式
三、行政制裁方式
四、制裁方式的特點
第十章 唐律與制敕
一、唐律與制敕的區別
二、唐律與制敕的聯系
三、唐代需要制敕的歷史原因
……
序
本書的作者王立民同志是我的九三屆博士生。在學期間,他在完成學業的同時,還對唐律做了新的探索和研究,提出了一些新的論點和簡介,著就了《唐律新探》一書,並得到了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負責同志和查建國同志的關注、幫助,及時排印,不日聞世。此書的出版將為法制史學的學術園地又增添了一朵鮮花,是件值得慶幸的事。
鑒於唐律在中、外法制史中的重要地位,自本世紀30年代,甚至於更早些,便受到了不少中外學者的重視。對其進行了更有成效的研究,發表和出版了一些具有學術價值的論文和專著,為世人所矚目。作者多年來潛心於唐律的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並受當前時代和形勢的啟示,把唐律的研究又推上了一個新台階。書中的內容,自多新意。
在論點方面有新意。作者在第四章里,提出了唐律、令、格和式都屬刑法的新論點,而且還做作了認真、具體的論證。作者指出唐律是一部刑法典,同時根據記載、有關規定、令格式的邏輯結構、實施情況等多方面的綜合,認為違反了令、格和式都要依據唐律來判斷,也就是說,違反了他們都要受到刑罰的處罰。沒有不用刑罰的刑法,也沒有刑法不用刑罰。這就決定了唐令、格和式都是刑法的一部分,而不屬於其他部門法。這一論點,前人沒有提出,更無詳證,作者做到了。另外,在關於唐律的制裁方式等方面,作者也闡明了自己的新論點。
在研究方法方面也有新意。研究方法在任何學科的研究中都至關重要。前人在研究唐律時,較少運用比較方法。作者注意運用比較方法體現唐律的特點、作用和地位等,不在就唐律而論唐律。這種比較的面又較寬,有與唐前法律的比較,有與唐後法律的比較,也有與國外立法的比較等,使唐律研究開拓了一個新的天地。在第二章里,作者從”疏議”的發展歷史著手,經過比較,突出了唐律中”疏議”的作用和特點。在第十三章中,作者把唐律與以後的《宋刑統》、《明律》和《大清律例》在體例、一般原則、罪名和法定刑四個方面作了比較,並以此來表現唐律對後世的影響。在最後一章里,作者把唐律與《法國民法典》作了簡要比較,從一個側面揭示了中華與大陸兩大法系的區別。其它一些章節也都廣泛地使用了這一方法。
由於作者的努力,現在展現在我們面前的這本專著,已不再注重對唐律本身內容面面俱到的敘述,而有其自身的特色。它抓住一些重要專題,逐個深入鑽研。在第六章中,作者對加役流、上請、反坐和立法審核等制度作了較為深刻的論述,使讀者更易把握這些制度。還有,第七章也是如此。它不再拘泥於唐律本身,而是側重於唐律與相關方面的關系,並從這些關系來反映唐律。第九章把唐律與當時較為重要的另一法律形式制敕聯系起來,對他們進行了專門考察,從中揭示了它們間的聯系與其別。它還重點發掘唐律內容間的內在聯系,從中去表現其內在規律。在第三章里,作者深入探索了唐律律條的協調問題,其中包括協調的內容、核心、背景等諸方面,顯示了律條的內在聯系。還有,第十章同樣如此。
現在要把唐律研究出新意來確有一定難度。它要求研究者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基礎;有較豐富的歷史知識,特別是法制史知識;要熟悉唐律研究領域的情況,尤其是新成果;還需要有正確的研究方法等。作者具有這樣的素養,所以他能取得現在的成績。我們面前的這本專著有深度,有新意,不負”新探”之名。
學無止境,學術研究也是如此。希望作者在法制史園地里仍能不懈地耕耘,培育出更多的鮮花,為法制史學科的進一步繁榮作出更多貢獻。
鑒於唐律在中、外法制史中的重要地位,自本世紀30年代,甚至於更早些,便受到了不少中外學者的重視。對其進行了更有成效的研究,發表和出版了一些具有學術價值的論文和專著,為世人所矚目。作者多年來潛心於唐律的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並受當前時代和形勢的啟示,把唐律的研究又推上了一個新台階。書中的內容,自多新意。
在論點方面有新意。作者在第四章里,提出了唐律、令、格和式都屬刑法的新論點,而且還做作了認真、具體的論證。作者指出唐律是一部刑法典,同時根據記載、有關規定、令格式的邏輯結構、實施情況等多方面的綜合,認為違反了令、格和式都要依據唐律來判斷,也就是說,違反了他們都要受到刑罰的處罰。沒有不用刑罰的刑法,也沒有刑法不用刑罰。這就決定了唐令、格和式都是刑法的一部分,而不屬於其他部門法。這一論點,前人沒有提出,更無詳證,作者做到了。另外,在關於唐律的制裁方式等方面,作者也闡明了自己的新論點。
在研究方法方面也有新意。研究方法在任何學科的研究中都至關重要。前人在研究唐律時,較少運用比較方法。作者注意運用比較方法體現唐律的特點、作用和地位等,不在就唐律而論唐律。這種比較的面又較寬,有與唐前法律的比較,有與唐後法律的比較,也有與國外立法的比較等,使唐律研究開拓了一個新的天地。在第二章里,作者從”疏議”的發展歷史著手,經過比較,突出了唐律中”疏議”的作用和特點。在第十三章中,作者把唐律與以後的《宋刑統》、《明律》和《大清律例》在體例、一般原則、罪名和法定刑四個方面作了比較,並以此來表現唐律對後世的影響。在最後一章里,作者把唐律與《法國民法典》作了簡要比較,從一個側面揭示了中華與大陸兩大法系的區別。其它一些章節也都廣泛地使用了這一方法。
由於作者的努力,現在展現在我們面前的這本專著,已不再注重對唐律本身內容面面俱到的敘述,而有其自身的特色。它抓住一些重要專題,逐個深入鑽研。在第六章中,作者對加役流、上請、反坐和立法審核等制度作了較為深刻的論述,使讀者更易把握這些制度。還有,第七章也是如此。它不再拘泥於唐律本身,而是側重於唐律與相關方面的關系,並從這些關系來反映唐律。第九章把唐律與當時較為重要的另一法律形式制敕聯系起來,對他們進行了專門考察,從中揭示了它們間的聯系與其別。它還重點發掘唐律內容間的內在聯系,從中去表現其內在規律。在第三章里,作者深入探索了唐律律條的協調問題,其中包括協調的內容、核心、背景等諸方面,顯示了律條的內在聯系。還有,第十章同樣如此。
現在要把唐律研究出新意來確有一定難度。它要求研究者有比較扎實的理論基礎;有較豐富的歷史知識,特別是法制史知識;要熟悉唐律研究領域的情況,尤其是新成果;還需要有正確的研究方法等。作者具有這樣的素養,所以他能取得現在的成績。我們面前的這本專著有深度,有新意,不負”新探”之名。
學無止境,學術研究也是如此。希望作者在法制史園地里仍能不懈地耕耘,培育出更多的鮮花,為法制史學科的進一步繁榮作出更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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