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共有四十篇文章,文章對美國有褒有貶,但褒貶並非作者的目的。作者的目的是指明美國的缺點與郵電,希望國人,尤其是領導階級,能從美國的經驗取得教訓。
作者在美國生活了四十多年,因為在華人少見,而黑人罕有的布什爾州政府工作,可說是完全融入了美國的白人社會。美國生活影響了作者的思維,而作者對美國也有深刻的感觸和了解。因為這種經歷,所以作者的這本書有以下特點:
第一,文章皆達水平:作者的作品都是先在台灣及美國的華文報紙雜志上發表過,然后才集結成書。
第二,完全寫美國;
第三,親身經歷:因在美國住了那久,所以經驗豐富,大部分內容絕對真實。
第四,幽默至上;
第五,引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