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研究生用書的主要編寫特色︰
1.學術性。基于研究生學習以培養學術人才為教學目標的認識,內容上以學科學術體系為框架,強調學術原理性和學術品味,並注重法學方法論的引導。
2.專題性。基于研究生教學大多采取專題討座、專題討論形式的教學實際,不再像本科教材那樣為體系的完整而面面俱到,而是注重以專題形式闡述學術前沿熱點問題、重大基本理論問題。
3.指引性。基于法學研究生應針對問題進行研究的認識,力爭為法學研究生提供學科研究路徑的指引、基本學術資料的給養,把讀者引向一個更高層次的學術視野和學術空間。
研究生教材不同于本科生的教材,既要有理論的深度和廣度,又要有研究的前沿性與開放性,以便為學生提供繼續研究的空間。就證據法學而言,研究生教材應該側重于基礎理論和科學原理概述,而這也正是當前我國證據法學研究中比較薄弱的領域。恰逢此時,作者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證據的審查與認定原理研究”被批準立項。于是,作者便把本教材的編寫與該項目的研究結合起來,組織證據法界的青年才俊,各取所長,各選專題,分別進行研究和撰寫工作。因此,本教材與一般的證據法學教材不同,在內容體系上開拓了許多新的領域;在內容結構上采取了專題研究的形式;各章內容相對獨立,自成體系。
目錄
第一章 證據法律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一節 人類社會早期的證據法律制度
第二節 英美法系國家證據法律制度的沿革
第三節 大陸法系國家證據法律制度的研究
第四節 司法證明的歷史模式與發展規律
第二章 證據法學的歷史發展
第一節 證據法學在英國的發展
第二節 證據法學在美國的發展
第三節 證據法學在中國的發展
第三章 證據法的界說與基本範疇
第一節 證據法的目的與性質
第二節 證據法與證據法律制度和證據規則
第三節 證據法的內容與模式
第四章 證據的界說與基本範疇
第一節 證據的概念和定義
第二節 證據功能與證據價值
第三節 證據屬性與證據特征
第四節 證據能力與證據效力
第五節 證據形式與證據內容
第五章 證明的界說與基本範疇
第一節 證明的概念和定義
第二節 證明主體與證明客體
第三節 證明手段與證明方法
第四節 證明目的與證明標準
第六章 證明責任的基本百折不回
第一節 證明責任的內涵界定和功能定位
第二節 證明責任的適用對象︰實體要件事實
第三節 證明責任的分配原理
第四節 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五節 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六節 行政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七章 證明標準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證明標準的概念及與相關制度的關系
第二節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
第三節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
第八章 證據法的認識論基礎
第九章 證據法的價值論原理
第十章 證據法的方法論原理
第十一章 證據法的程序論原理
第十二章 證據法的信息論原理
第十三章 證據法的概率論原理
第十四章 證據法的邏輯學基礎
第十五章 證據法的數學基礎
第十六章 證據法的行為科學基礎
第十七章 證據法的自然科學基礎
關鍵詞索引
第一節 人類社會早期的證據法律制度
第二節 英美法系國家證據法律制度的沿革
第三節 大陸法系國家證據法律制度的研究
第四節 司法證明的歷史模式與發展規律
第二章 證據法學的歷史發展
第一節 證據法學在英國的發展
第二節 證據法學在美國的發展
第三節 證據法學在中國的發展
第三章 證據法的界說與基本範疇
第一節 證據法的目的與性質
第二節 證據法與證據法律制度和證據規則
第三節 證據法的內容與模式
第四章 證據的界說與基本範疇
第一節 證據的概念和定義
第二節 證據功能與證據價值
第三節 證據屬性與證據特征
第四節 證據能力與證據效力
第五節 證據形式與證據內容
第五章 證明的界說與基本範疇
第一節 證明的概念和定義
第二節 證明主體與證明客體
第三節 證明手段與證明方法
第四節 證明目的與證明標準
第六章 證明責任的基本百折不回
第一節 證明責任的內涵界定和功能定位
第二節 證明責任的適用對象︰實體要件事實
第三節 證明責任的分配原理
第四節 民事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五節 刑事訴訟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六節 行政訴訟中證明責任的分配
第七章 證明標準的基本理論
第一節 證明標準的概念及與相關制度的關系
第二節 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
第三節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標準
第八章 證據法的認識論基礎
第九章 證據法的價值論原理
第十章 證據法的方法論原理
第十一章 證據法的程序論原理
第十二章 證據法的信息論原理
第十三章 證據法的概率論原理
第十四章 證據法的邏輯學基礎
第十五章 證據法的數學基礎
第十六章 證據法的行為科學基礎
第十七章 證據法的自然科學基礎
關鍵詞索引
序
法學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並居于先導性的戰略地位。在我國社會轉型的新世紀、新階段,法學教育不僅要為建設高素質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服務,而且楷面向全社會培養大批治理國家、管理社會、法科數量增長很快,教育質量穩步提高,培養層次日漸完善,目前已經形成了涵蓋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生、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學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經成為莘莘學子的優先選擇之一。隨著中國法治事業的迅速發展,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法學教育原事業大有可為,中國法學教育的前途充滿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法學教育的宗旨並非培養只會機械適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載著培養追求正義、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潔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務。要完成法學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須認真抓好教材建設。我始終認為,教材是實現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學教材不僅僅是法學知識傳承的載體,而且是規範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對法學教育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法學教材是傳授法學基本知識的工具。初學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師,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言︰“學哲學的目的,是使人作為人能夠成為人,而不是成為某種人。其他的學習(不是學哲學)是使人能夠成為某種人,即有一定職業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夠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體系,能夠準確簡明地闡釋法律的邏輯,能夠深入淺出地敘述法律的精要,能夠生動貼切地表達深奧的法理。所以,法學教材是學生學習法律的向導,是學生步入法律異常的階梯。如果在入門之初教材就有偏頗之處,就可能誤人子弟,學生日後還要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來修正已經形成的錯誤觀念。
第二,法學教材是傳播法律價值理念的載體。好的法學教材不僅要傳授法學知識,更要傳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尊重權利的觀念。本科、研究生階段的青年學子,正處在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階段,一套優秀的法學教材,對于他們價值觀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法學教材是形成職業共同體的主要條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賴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學教材,向法律研習者的傳播共同的知識,這對于培養一個接受共同的價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維、共同的話語體系的法律共同體,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學教材是所有法律研習者的良師益友。沒有好的教材,一個好的教師或可彌補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對那些沒有老師指導的自學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師,其重要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長期以來,在我們的評價體系中,教材並沒有獲得應有的注重,對學術成果的形式優先考慮的往往是專著而非教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教材與創新、與學術精品甚至與學術無緣。其實,要真正寫出一部好的教材,有難度之大、工作之艱辛、影響之深遠,絕不低于一部優秀的專著,它甚至可以成為在幾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發揮作用的傳世之作。以查士丁尼的《法學階梯》為例,所謂法學階梯,即法學入門之義,就是一部教材。但它概括了羅馬法的精髓,千百年來,一直舊人們研習羅馬法最基本的著作。日本著名學者我妻榮說過,大學教授有兩大任務︰一是寫出自己熟悉的專業及學術領域的講義乃至教科書;二是選擇自己最有興趣、最看重的題目,集中精力進行終生的研究。實際上,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寫出一部好教材,必須要對相關領域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還要能以深入淺出的語言將問題講清楚、講明白。沒有編寫教材的基本功,實際上也很難寫出優秀的確良專著。當然,也只有對每一個專題都有一定研究,才能形成對這個學術領域的完整把握。
雖然近幾年我國法學教育發展迅速,成績顯著,但是法學教育也面臨許多挑戰。各個學校的師資隊伍和教學質量參差不齊,這就更需要推出更多的結構嚴謹、內容全面、角度各有側重、能夠適應不同需求的法學教材,為提高法學教學和人才培養質量、保障法學教育健康發展提供前提條件。
長期以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始終高度重視教材建設。作為新中國成立後建立的第一所正規的法學教育機構,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最早開設了社會主義法學教學課堂,編寫了第一套社會主義法學講義,培養了新中國第一批法學本科生和各學科的碩士生、博士生,產生了新中國最早的一批法學家和法律工作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因此被譽為“新中國法學教育的工作母機”。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為社會主義法律建設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律人才,並為法學事業的振興和繁榮作出卓越貢獻,也因此成為引領中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凝聚國內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溝通中外法學交流的窗口,並在世界知名法學院行列中嶄露頭角。為了對中國法學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我們有義務也有責任出版一套體現我們最新研究成果的法學教材。
承蒙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們組織編寫了本套教材,其中包括本科生用書、法律碩士研究生用書、法學研究生用書和司法考試用書四大系列,分別面向不同層次法科教育需求。編寫人員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師為主,反映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整體的研究實力和學術視野。相信本套教材的出版,一定能夠為新時期法學教育的繁榮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
是為序。
2006年7月10日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法學教育的宗旨並非培養只會機械適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載著培養追求正義、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潔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務。要完成法學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須認真抓好教材建設。我始終認為,教材是實現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學教材不僅僅是法學知識傳承的載體,而且是規範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對法學教育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法學教材是傳授法學基本知識的工具。初學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師,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言︰“學哲學的目的,是使人作為人能夠成為人,而不是成為某種人。其他的學習(不是學哲學)是使人能夠成為某種人,即有一定職業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夠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體系,能夠準確簡明地闡釋法律的邏輯,能夠深入淺出地敘述法律的精要,能夠生動貼切地表達深奧的法理。所以,法學教材是學生學習法律的向導,是學生步入法律異常的階梯。如果在入門之初教材就有偏頗之處,就可能誤人子弟,學生日後還要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來修正已經形成的錯誤觀念。
第二,法學教材是傳播法律價值理念的載體。好的法學教材不僅要傳授法學知識,更要傳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尊重權利的觀念。本科、研究生階段的青年學子,正處在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階段,一套優秀的法學教材,對于他們價值觀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法學教材是形成職業共同體的主要條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賴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學教材,向法律研習者的傳播共同的知識,這對于培養一個接受共同的價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維、共同的話語體系的法律共同體,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學教材是所有法律研習者的良師益友。沒有好的教材,一個好的教師或可彌補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對那些沒有老師指導的自學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師,其重要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長期以來,在我們的評價體系中,教材並沒有獲得應有的注重,對學術成果的形式優先考慮的往往是專著而非教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教材與創新、與學術精品甚至與學術無緣。其實,要真正寫出一部好的教材,有難度之大、工作之艱辛、影響之深遠,絕不低于一部優秀的專著,它甚至可以成為在幾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發揮作用的傳世之作。以查士丁尼的《法學階梯》為例,所謂法學階梯,即法學入門之義,就是一部教材。但它概括了羅馬法的精髓,千百年來,一直舊人們研習羅馬法最基本的著作。日本著名學者我妻榮說過,大學教授有兩大任務︰一是寫出自己熟悉的專業及學術領域的講義乃至教科書;二是選擇自己最有興趣、最看重的題目,集中精力進行終生的研究。實際上,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寫出一部好教材,必須要對相關領域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還要能以深入淺出的語言將問題講清楚、講明白。沒有編寫教材的基本功,實際上也很難寫出優秀的確良專著。當然,也只有對每一個專題都有一定研究,才能形成對這個學術領域的完整把握。
雖然近幾年我國法學教育發展迅速,成績顯著,但是法學教育也面臨許多挑戰。各個學校的師資隊伍和教學質量參差不齊,這就更需要推出更多的結構嚴謹、內容全面、角度各有側重、能夠適應不同需求的法學教材,為提高法學教學和人才培養質量、保障法學教育健康發展提供前提條件。
長期以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始終高度重視教材建設。作為新中國成立後建立的第一所正規的法學教育機構,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最早開設了社會主義法學教學課堂,編寫了第一套社會主義法學講義,培養了新中國第一批法學本科生和各學科的碩士生、博士生,產生了新中國最早的一批法學家和法律工作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因此被譽為“新中國法學教育的工作母機”。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為社會主義法律建設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律人才,並為法學事業的振興和繁榮作出卓越貢獻,也因此成為引領中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凝聚國內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溝通中外法學交流的窗口,並在世界知名法學院行列中嶄露頭角。為了對中國法學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我們有義務也有責任出版一套體現我們最新研究成果的法學教材。
承蒙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們組織編寫了本套教材,其中包括本科生用書、法律碩士研究生用書、法學研究生用書和司法考試用書四大系列,分別面向不同層次法科教育需求。編寫人員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師為主,反映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整體的研究實力和學術視野。相信本套教材的出版,一定能夠為新時期法學教育的繁榮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
是為序。
200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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