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是造型藝術的一種,它是提用筆、發等工具,墨、顏料等材料,在木板、紡織物或牆壁等平面上通過構圖、造型和設色等表現手段,創造可視的形象。就使用材料、技術的不同,可分為中國畫、壁畫、油畫、水彩畫、版畫、素描等;就題材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為人物畫、風景畫、靜物畫、動物畫等;就畫面形式的不同,還可分為單幅畫、組畫、連環畫等。
繪畫創作作為一種審美創造活動,是一種復雜的審美認識和審美表現活動,同時也是一個從審美認識到審美表現,從藝術構思到藝術傳達的過程。繪畫創作的最終成果是繪畫作品。一件繪畫作品的創作過程,一般包括兩個階段:一是審美認識階段,即創作構思階段。通常是以畫家對生活或自然的觀察、感受為基礎,經融入個人的審美理想、精神情感而形成的藝術構思。二是審美表現階段,即藝術傳達階段。繪畫創作對於創作者而言,是其表達審美情感,實現審美理想的途徑。畫家運用某種材料媒介、技藝手法和繪畫語言,將在藝術構思階段形成的審美感受表現出來,使其視覺化,成為繪畫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