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時,人們公認,商業已經成為對歐洲文明的一股巨大的影響力了。直到17世紀之前,商業都被指責為是一種「不自然的」活動;商人是寄生蟲。這觀點可見於亞里士多德這一西方首位經濟學家,並通過由基督教教會文化統治的許多世紀而延續下來。直至約翰·加爾文和清教徒,諸如節儉和世俗成功這樣的美德才獲得人們的承認,而且也隨著亞當·斯密的《國富論》(1776),資本主義才變得是值得尊敬的。即便如此,道德敏感性與利己心之間的關系仍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甚至在斯密自己那里亦是如此,所以直到最近以前,倫理與經營卓越之間的關系仍有重重困難。
同樣,通常還論證說,中國的儒家思想對資本主義的發展造成了障礙。傳統紐帶、儒家(孔子)的道德教義被認為是與由近代商業所鼓勵的理性和利己心的特性不相容的。但是,最近理查德·約翰·盧弗拉諾的《可敬的商人:中華帝國末期的商業與自我修養》(Honor-able Merchants:Commerce and Self-Cultiuation in Late Imperial
China.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7)一書繼卡洛·金茲伯格和斯圖爾特·霍爾的研究而提出了,有關中國的這幅圖景可能同有關西方對商業的兩千年偏見一樣都是錯誤的。到帝國末期(1550年至辛亥革命開始),中國已經有了一種多樣的商業化了的經濟,中產商人出於自己的目的而采用了儒家的價值體系。大中型市鎮的地方零售商和未通過科舉考試的小型家庭企業的經營者也接受儒家文化的所有教誨。由受儒家影響的教育開始,對商人的忠告就是,勤勉、變通、慷慨、克己、真誠、可信、認真、互惠和開明的利己心。采用這些受儒家影響的理想,中產商人謀划自己成為地方社會的正直的成員,因而積累的不僅僅是財富而且還有可敬性。
因此今天我們西方許多人期望中國成為傳統道德與資本主義不斷創新的整合典范,這並不奇怪。我們也正是在同樣的時代走過同樣的道路。本書中,我提及這是「倫理與卓越」的結合,指的是這樣一種觀念:商業最好聽從的不僅是那些成功者而且是更大的社會。
但是,並非萬事如意。在我們進入新千年時,全球公司自由企業面臨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即,我們對同胞的關心在追趕生意成功的淘金熱中是否還能幸存。但是,盡管亞當·斯密和中華帝國的商界是由大小不同的家族企業構成的,今日的商界卻愈益聽憑大型跨國公司的支配。這就將一種全新的復雜因素導入了道德以及總體善與商業之間長期存在的張力中。那些現在如此強有力地控制和影響這個行星的人類與資源的公司是否會證明它們的收益性和它們的完整性呢?古老的問題在繼續:跨國公司與資本主義是否能很好地服務於人類?公司與資本主義是善的還是惡的?或它們至多是非道德的?公司是否可具有良心以及是否可期望它們具有責任心?但是,直到2000年,所有這些還只是停留在理論上。自由企業精神——與其補充物消費主義一起——現在統治著世界。向大眾銷售的市場、規模經濟和分配效率呼喚大型組織,實踐中以及法律上的一些國家界線的消失,也使全球公司和多國公司的主宰通行無阻。沒有一個政府可與公司世界的集體權力相抗衡,許多政府包括那些「超級」政府很大程度上都受公司的控制。世界的未來,至少就這關鍵的世紀而言,掌握在公司的手里。問題不再僅僅是這些公司如何經營以及如何打造自己的身份這樣「一個經營問題」了。
有關經濟、倫理與新千年人類命運的許多問題都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這涉及那些決定我們的公司和愈益國際化的企業界的人的美德和誠信是否以及如何在企業界和公司中實踐的問題。我不懷疑,絕大多數的經理人和執行官非常認真地看待他們自身的美德和誠信感。他們想要最好的,也想做得最好,他們想為他們的組織做得最好也想從他們的公司中獲得最好的。他們知道,沒有一條自然法或經濟學規律表明,企業必須追求利潤,而且不管是什麽樣的利潤。他們知道,公司對其忠實的員工、對有助於公司興旺發達的社區都負有義務。這里並非要抨擊自由企業制度。而只是說,當我們每日去上班時,我們所知道的是,企業是人類企業,社會企業。它必須以人的目的、責任和關心作為它持續關注的中心。公司除有必要保持其品牌忠誠和法律責任外,還對其顧客的福利負有責任。這只是關於任何人類關系的一種表達,即我們對彼此都負有責任,特別對我們所造成的(尤其我們還由此獲利的)結果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