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一開始就包含兩層重要含義,一是經濟改革,一是法制建設。進入90年代,前者逐漸轉向為市場經濟,後者逐漸轉向為依法治國。市場和法治成為了現今中國改革開放的兩個主旋律。改革開放以來法學家研究市場和法治關系的著作論文不少,但主要偏重在兩方面︰一是論證市場經濟需要法律制度來規範,即“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另一是論證現代法治的理論應體現市場經濟的精神,尤其是“私法的制度和理念亟需更新”。但法律與發展的研究,法學與經濟學研究的內在有機結合,法學家和經濟學家的結盟仍有極大的欠缺。
2001年夏天中共中央邀請二十位社會科學家到北戴河休養並座談如何發展社會科學,我有幸與吳敬璉教授作了進一步交談,我們都感到當今中國經濟學與法學是足以影響國家命運的兩個社會科學部門。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有賴于政治體制改革的實施及法治的完善,而法治的完善又必須結合到經濟各個領域,脫離經濟領域改革的豐富,法學將是蒼白的。于是吳敬璉教授和我發起設立了上海法律經濟研究所(後改為洪範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其中一項工作就是組織學術翻譯,翻譯的目標也是選擇法律與經濟相關的一些國外著作,最初定名為“法律與經濟譯叢”,後更名為“洪範譯叢”,兩個名稱均與我們這個民辦的研究所名稱相對應。第一批九本書的主題即是“法律與發展”。
早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法律與發展運動”就已經在第三世界國家經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試驗,結果並未達到預期目的。中國當下的法治建設計劃被認為是新一輪“法律與發展運動”的一個部分。這場新的法律與發展運動的成敗尚未知曉,中國的改革尚待深化,認識尚有分歧。在此情形下,圍繞法律與發展主題去認識和反思中國改革的過去,現在和未來,去認識和借鑒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實行法律與發展運動的經驗和教訓,無疑是很有意義的。這九本書的翻譯是一項很有價值的工作,它不同于過去大量翻譯的法學名著或經濟學名著。它屬于經濟學與法學內在交融宏觀研究的著作。這也是一個嘗試,但願它能開啟人們的心智,使人們能思考的更深入,視角更多元化,我們就達到了目的。洪範法律與經濟研究所僅以此九本書貢獻給讀者並推薦給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