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自文藝復興以來,形成一種偏見,認為中世紀只是扼殺個人的神權統治。實際上,現代社會的體制和思想,多承襲於中世紀。在蠻族入侵的文化荒原上,是修道院保存了希臘、羅馬的思想文化。
本書的主要部分為歐洲中世紀哲學,自奧古斯丁至庫薩,按歷史時序全面論述。雖然篇幅十分壓縮,但其內容所論涉,超過一般哲學史。諸如奧古斯丁認識論及fallor ergo
sum.之詳細分析、數與真理、邏輯、時間理論、原罪與自由意志;波依修斯之理論背景、邏輯理論;6世紀至9世紀之思想資源;伊利金納思想之現代性格;釋詞手卷的哲學思想;達米安的「哲學是神學的婢女」;安瑟倫的冥思錄、真理論、論語法家;吉爾伯特的共相論;阿貝拉倫理學的分析方法;司各特的意向論;奧卡姆的邏輯理論;中世紀經院哲學的封閉性與開放性;近代科學與經院哲學;托馬斯深化《聖經》中上帝的名;庫薩的方法論,此等諸多論題,在西方中世紀哲學史名著中,多付闕如,或者語焉不詳。本書運用分析詮釋方法,多有作者個人所見。附錄一論述基督信仰本土化,以作者構建之理論為論述的基礎。然而自本書方法論觀之,論述之著力點,為意義結構之發掘,而非自歷史背景說明思想。此乃本書有別於「史」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