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本探討宗教哲學主要問題的國外經典哲學教材,分析嚴密,脈絡分明,言辭流暢通達,易于理解。

在作者富有激情又親切的論述中,我們會體驗到對宗教經驗的各種論證,體驗宗教與倫理之關系問題的全新討論,體驗信仰與理性以及對希望作為信念的合適替代者的可能性的論述。

作者簡介︰

路易斯‧P‧波伊曼(Louis P.Pojman),博士現為美國軍事科學院哲學教授。19世紀60年代,他是民權運動的激進分子和牧師,在布魯克林的貝德福德-斯圖威桑特的多種族教會服務。他在聯合神學院(哥倫比亞大學)獲得宗教與倫理專業的哲學博士學位,並在牛津大學獲得哲學專業的哲學博士學位。他曾是哥本哈根大學富布賴特訪問學者和漢堡大學的洛克菲勒訪問學者。
 

目錄

第1章 導論
宗教在人類歷史上所扮演的角色
合理性
演繹推理
歸納推理
溯因推理
專用名詞
總結
問題討論
供進一步閱讀的資料
注釋
第2章 宇宙論論證
上帝存在的傳統論證
宇宙論論證
條件性論證
總結
問題討論
供進一步閱讀的資料
注釋
第3章 目的論論證
佩雷的論證
休謨的批評
達爾文的異議
總結
問題討論
供進一步閱讀的資料
注釋
第4章 本體論論證
對安瑟爾謨的論證的分析
本體論論證的模態形式
總結
問題討論
供進一步閱讀的資料
注釋
第5章 來自宗教經驗的論證
遭遇上帝
對宗教經驗的分析
對強一辯護論題的批評
宗教經驗的不確定與多變
出自宗教經驗的論證是循環論證
宗教經驗無法證實
總結
問題討論
供進一步閱讀的資料
注釋
第6章 惡的問題
惡的秘密
來自惡的論證
自由意志辯護
神義論辯護
關于神義論的辯護問題
進化與惡
總結
問題討論
供進一步閱讀的資料
注釋
第7章 神跡
第8章 人格同一性與永生
第9章 信仰與理性
第10章 信仰、希望與懷疑
第11章 宗教與倫理
緒論
術語表
索引
 

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邀請,我與該社李艷輝女士一起策劃了這套“國外經典哲學教材譯叢”,覆蓋哲學的各主要學科,按最初的設想,每一門學科選一本比較權威的教科書,同時選一本相應的經典文獻讀本,其主要意圖是︰讓國內讀者知道歐美大學究竟是怎麼教哲學的,講授什麼樣的內容,是怎麼講授的,教科書如何編撰,等等,以此為國內的哲學教學提供某種參考、借鑒。

從詞源上說,哲學源出希臘語“philosophia”,即“愛智慧”,它意味著“對智慧的真誠熱愛、忘我追求和批判性反省”,因此被稱為“智慧之學”。但我認為,國內先前的(也許包括當前的?)哲學教育偏離這一傳統甚遠,把過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對哲學知識的傳授上,把哲學當作了某種知識體系、某種命題系統、某種智慧形態,哲學教育變成了上課講條條、听課記條條、考試背條條這一習慣的周而復始,從中學到大學、一直到研究生階段不斷地循環往復,造成了學生對哲學課的某種反感甚至是厭煩,在一門號稱“愛智慧”的學科中,他們卻感受不到多少智慧的撞擊以及由此撞擊出的智慧火花。因此,國內的哲學教育有必要改革,我個人認為,其改革的目標就是回歸到哲學的愛智慧傳統,教學的重點不是傳授某種固定的哲學知識形態,而是培養學生對哲學智慧的強烈好奇心和興趣,以及傳授追求、探索這種智慧的方法、途徑和能力。具體來說,回歸哲學的愛智慧傳統包括以下做法︰

第一。回歸重要的哲學問題。

例如,是否存在一個獨立于我們的心靈、並且成為我們的認識對象的外部世界?如果有,我們能否認識它?如何去認識它?其途徑、過程、程序、方法、準則是什麼?什麼是真理?我們能否達到真理?區別真理與謬誤的標準和途徑是什麼?語言在人認識世界的過程中有何種地位和作用?語言、思想與實在之間是什麼關系?我的心靈與我的肉體是什麼關系?除我自己的心靈外,還存在他人的心靈嗎?我們如何證明它們的存在或不存在?在人死後有所謂的靈魂世界嗎?死亡對人生意味著什麼?究竟有沒有上帝?信仰或不信仰上帝的理由和根據是什麼?是一切都被必然性決定,還是存在人的自由意志,因而人可以自由選擇、連帶地也要負道德責任?人生的意義和價值是什麼?什麼是善?什麼是惡?區別善惡的標準是什麼?什麼是公平、正義、自由?不平等和非正義現象有哪些根源?什麼是美?什麼是丑?什麼是崇高?如何區分和鑒別美與丑?如此等等。這些問題是終極性的,每個人在他的日常生活中都會以某種方式遇到,並且也會以某種方式作出解答,在這個意義上,每一個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都是哲學家。職業哲學家們則對上述問題提出有條理的、系統的回答,形成了形而上學、認識論、邏輯學、語言哲學、心靈哲學、宗教哲學、倫理學、社會政治哲學、美學等眾多的哲學分支學科。

第二,回歸嚴格的哲學論證。

自然科學方面的爭議與分歧,最終可以通過訴諸外部對象和外部世界,憑借觀察、實驗、證實、證偽等手段來解決。而哲學方面的爭議和分歧無法訴諸外在世界,沒有最終的上訴法庭,哲學命題因此沒有真(truth)、假(faIsehood)之分,只有“有道理”(reasonable)與“沒道理”(unreasonable)、“可接受或不可接受”(acceptable or unacceptable)以及相應的程度區分。也就是說,檢驗哲學命題或哲學學說的惟一手段就是邏輯手段,就是看一個哲學命題是否受到了很好的支持與論證,是否被置于與其他哲學命題的邏輯關系中,是否被整合到某種更大的知識架構中。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論證是哲學活動的本性,哲學不僅僅是陳述你的觀點,而且還要用論證對你的觀點提供支持,並且對可能出現的異議進行反駁;對于哲學來說,論證的過程甚至比論證的結論更重要,這是因為︰對于主張者來說,論證把一個思想置于與其他思想的邏輯聯系之中,或者從該思想演繹出某些進一步的結論,這一過程就有可能把自己的思想引向深刻、細致、全面和正確;對于接受方來說,論證使某個思想具有了可交流性、可理解性和可批判性,從而使他能夠進入對方的思想世界,並與對方進行理性的溝通和對話。

哲學應該展現先哲們對上面那些問題的各種主要回答,並詳細重構他們對這些回答所給出的各種哲學論證及其反論證,並引導學生去理解、評價、重構或者反駁這些論證,在此過程中感受、領悟、理解、鍛煉出哲學的智慧。2002—2003年,我在美國做訪問研究期間,曾經听過一門宗教哲學課程,它是這樣上的︰教授預先布置與課程有關的閱讀材料,要求學生課下完成閱讀,教授則在課堂上通過提問來檢查學生的閱讀情況;每次課兩小時,只重點討論關于上帝存在的一個論證,教授先陳述這個論證,並做必要的詮釋和引申,然後學生舉手發言,提出支持或者反駁這個論證的種種理由,其他學生再對此進行辯駁,教授則不時插話,或補充信息,或參與對話,以此引導、控制著整個討論進程。下一次課教授則陳述一個與前次課剛好相反的哲學論證,學生再就其進行討論。在這樣的課堂上,學生的注意力自然不是被引向論證的結論,而是被引向論證的過程、方法或程序,並且學生的思路就打開了,對同一個問題給他提供了各種可能的解答,並且向他說明每一種解答都有支持或反駁它的種種理由,但這些理由都不是完全充分的,要求他本人通過創造性思考,對這些論證再作出重構、評價、支持或者反駁。我認為,這種教學方式值得借鑒,因為它使學生與哲學史上的大師們一起思考,並有可能促使他貢獻出自己的一份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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