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這種研究方法實際開了文學理論斷代史——尤其是中國現代形態文學理論史上以十年為一時段的斷代——探討的先河,打破了先前文學理論研究多是「通史」或「時期史」的局面。不可否認,這種「文學理論斷代史」的研究模式,勢必產生示范的作用。因為,各個時段有各個時段的特點,無論要想了解中國的還是外國的文學理論,都需要進行這種斷代的、深入的、細致的探析,否則,對文學理論狀況的了解終會是粗疏的、膚淺的。該書的論述,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把一個混沌無序、糾纏不清的40年代文學理論,作了明晰的表達和區分,這就給進一步的探究指出了可行的方向。
其二,它帶有「理論系譜學」和「理論考古學」的味道:這里,我是套用了常見的「知識系譜學」和「知識考古學」的概念。眾所周知,文學理論的發展是有承繼性和遺傳性的,是有譜系脈絡的。而文學理論的變化,歸根結底又存在於諸種因素推動下的「形態」和「范式」的變革之中。所以,對某一時期文學理論的話語構成機制進行實例解剖和個案分析,考古發掘式地通過追溯當時文學理論的譜系分布狀況,是可以發現許多文學理論活動的規則的。比如,該書對中國文學理論的現代性問題,就產生了新的、清晰的認識。可以說,這部書至少在這一方面做了相當有益的嘗試。
其三,它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文學理論史料學」的價值。我國文學理論研究為何存在嚴重重復、資源浪費和學科性不夠的現象,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理論史料學」不發達。這樣,理論的研究和建構就比較盲目,歷史上有用的東西就不能合理地吸收。我們看到,這部書在史料爬梳方面確是下了功夫的。它不但掌握了40年代解放區和國統區的文學理論材料,而且掌握了當時淪陷區的文學理論材料;不但注意了這三個對立區域40年代前期的文學理論狀況,而且注意了40年代后期的理論狀況:不但理清了它們之間的各自的發展面目,而且擺正了它們作整體在中國文學理論發展史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