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字典收錄各字,均注明普通話的讀音、意義和用法,以及客家方言(梅縣話)的讀音、特殊意·義和用法。有關普通話的注音、釋義,以1979年修訂重排本的(新華字典)為主要依據,加以適當的修訂和補充。
二、本字典主要為客家地區讀者學習普通話和方言字音之用;為推廣普通話和學習文化科學知識以及研究客家方言語音服務。
三、本字典所收的單字,包括《新華字典》所收的一萬一千多字(包括異體、繁體字)。收帶注解的復音詞、詞組三干五百左右。附錄三種。
四、本字典的字頭用大字排印。繁體、異體序附在字頭後面,外加圓括弧。有些異體字的左比方帶個小三角,表示另外也做字頭。
五、本字典的字音依據普通話的語音系統,每一字頭,先用《漢語拼音方案》和注音字母標明普通話讀音,再用《客家話拼音方案》及方言同音字注明客話讀音,有時也使用方言反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