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問題

原則問題
定價:228
NT $ 198
 

內容簡介

本書第一部分研究了政治信念在各種官員和公民判斷「什麽是法律」以及「何時應當實施和服從法律」問題時所扮演的角色。它反對以下雖然流行但不切實際的觀點:這樣的信念在這些判斷中根本不起作用,法律和政治屬於完全不同的獨立世界。但是它也反對以下相反的意見:法律和政治正好是一回事,就像他們是參加制定新憲法的立法者或代表一樣,裁定疑難憲法案件的法官只是簡單投票贊成自己的政治信念而已。本書出於兩個理由反對這個不成熟的觀點,每一個理由都充實了本書其余部分的主題。
 

目錄

中文版譯者序 法學家應當如何思維?
英文版作者序
第一部分 法律的政治基礎
第1章 政治法官和法治
第2章 原則的法庭
第3章 原則、政策和程序
第4章 非暴力反抗和核抗議
第二部分 作為解釋的法律
第5章 疑難案件真的沒有正確答案嗎?
第6章 法律是如何相似於文學的?
第7章 論解釋和客觀性
第三部分 自由主義
第8章 自由主義
第9章 自由主義者為何應當關心平等?
第10章 正義不是什麼?
第11章 自由國家會支持藝術嗎?
第四部分 法律的經濟學觀點
第12章 財富是一個價值嗎?
第13章 為什麼是效率
第五部分 逆向歧視
第14章 貝基案:定額配置不公平嗎?
第15章 貝基案究竟決定了什麼?
第16章 如何理解民權法?
第六部分 審查制度和出版自由
第17章 我們有閱讀色情作品的權利嗎?
第18章 費爾伯案:記者和告密者
第19章 新聞界失去憲法第一修正案了嗎?
注釋
人名和術語對照表
譯后記
 

法學家應當如何思維?理想的法律人共同體應當如何建構?這是困擾着中國法學界的重要問題。雖然人們可以從各個途徑接觸到一些具體的重要法學家和法理學家,但是從理論上講,這兩個問題仍有作深入探討的必要。

羅納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1931—)以畢生學術活動建構了一個完美的法律人形象,即:「認真對待權利,嚴肅原則問題;出入法律帝國,逍遙人生疆界;心系自由律令,胸懷至上美德。」

誠然,作為實際的法理學家,德沃金的法律思維方法並非完美無缺,但:是德沃金建構的理想法學家為我們建構理想的法律人共同體提供了重要啟示。有鑒於此,借《原則問題》出版之機,我將德沃金作為一個優秀法學家的范例來展開上述話題的探討。

一、法學家要有鮮明的法律立場和道德立場

首先,德沃金是一位認真、細心、謹慎而自信的法理學家,一位在常規學術領域不斷創造新意的既充滿詩意又令人敬佩的學院教授。在當代美國法學家中,德沃金之所以顯得如此與眾不同,不僅與他討論話題的嚴肅性直接相關,而且與他面對的眾多論敵的強大性直接相關。德沃金是一個不苟言笑的缺少幽默感的人。但是他很坦誠,因此,在《原則問題》中,經常出現諸如「盡是胡鬧」(all nonsense)、「極其拙劣」(very bad)、「多麼虛弱無力」(howfeeble)、「怪誕」(1)izarre)、「荒唐」(prepostlerous)、「不合情理」(implausible)、「極其片面」(radically incomplel:e)、「十足假冒」(wholly spllrious)、「完全失敗」(wholly fail)、「真正糟糕」(just bad)、「極其愚蠢」(craay)、「像……一樣愚蠢」(as silly as)、「無用」(useless)、「失敗」(fail)、「荒謬」(fallacious)之類用來批評或回擊對手的直白字眼。比如,德沃金指現美國當局提出或頒布的經濟社會計划「如此卑鄙下流和沒有人性。當他使用這些字眼的時候,他不會給參手任何回旋余地。在這樣的場合,德沃金往往給人以把話說得過死、過於絕對的印象。德沃金似乎顯得不夠大度,不夠體面。但這是學術上的真實的德沃金。這是一種」冷漠「或」冷峻「的態度,也是真正科不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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