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正勝的〈傳統家族試論〉對中國傳統家族型態作了清厘與分類。他指出家族包含「家」與「族」,家指「家庭」,是同居共財的近親血緣團體,族則二千年來多指「家族」與「宗族」。春秋晚期以後,家族的范圍大體以五服為典范,大功以上是共財的最大范圍,主要為父、己、子三代,最廣可推到同祖父者,這是「家庭」的范圍;小功至緦麻同出曾高之祖而不共財,是「家族」;至於五服以外共遠祖之同姓,為「宗族」。
邢義田的〈從戰國至西漢的族居、族葬、世業論中國古代宗族社會的延續〉對古代家族發展的延續性作了進一步的討論。他指出,考古墓葬的研究顯示新石器時代下迄於漢,以血緣相結之群體(不論稱之為氏族、宗族或家族),長久以來都延續著聚族而居,聚族而葬、世業相承的生活。春秋戰國時代的變法,雖開創新局,但對遷居改業都力圖扭轉,希望回到「族居世業」的傳統,這點連最強調變法的法家也不例外。下及秦漢,族居族葬之習猶存,而世業相承、官閥世傳,也在安定的政治社會環境中得到發展。
邢義田對宗族社會延續性的思考,不只有助於先秦迄漢社會發展的理解,對漢代以下家族發展史的研究也深具啟發性。漢代以下,雖然家族的發展如前所述可划分為不同階段,但在變動之中也有不變,其中兩點特別值得注意:一是家口聚析、收宗合族方式雖隨階段而不同,但血緣的結合在農業社會的聚落環境下,具有強烈的延續性。一是家族性質的發展雖然多元,但官僚儒學士族之家始終具較高的社會地位,為家族發展所歸趨。換言之,「士族化」也是值得注意的延續性現象。
劉增貴的《漢代豪族研究──豪族的官僚化與士族化》有較全面的研究。所謂「士族化」既指舊社會勢力向官僚士族之轉化,也指新社會勢力多透過入仕途徑而形成。西漢中葉以下,「士族」成為豪族的主要形態,並漸由「士族」成為「世族」,為六朝門第社會之先趨。然而由於歷史背景、地理環境、經濟條件、文化傳統的不同,各地士族的發展並不一致。本書所收劉增貴〈漢代的益州士族〉一文,以區域研究的方式,討論漢代益州士族的發展及其特質。漢代益州士族,是外來移民、地方豪富、土著大姓「士族化」的結果,也不乏新興的儒學世族,其發展與地方開發、儒學傳布過程若合符節。由於開發較晚,益州士族的出現亦較關東、關中為遲。本文分析一○二家士族,發現大部份始興於東漢安帝以後,其官閥世代較關中、關東及江淮地區稍遜。從各州出身公卿守相之時代分布及數量比率中,也得到同樣的結果。整體言,由於地處邊區,遠離中央,益州士族在全國士族網中不占重要地位,其興起常與地方事務(如蠻夷叛亂)有關,這也形成了其仕宦限制。
毛漢光的〈中古大士族之個案研究──琅琊王氏〉寫於1967年,是較早以個案方式,以計量方法研究中古士族的論文。本文論王氏一族之發展,上溯漢末,下迄隋唐,統計七百一十年間,二十三代、六百七十六個王氏後裔的仕宦資料。他指出以起家(初任)官而言,王氏一族在魏晉南北朝起家官品最高六品,最低八品,無九品者起家者,但隋唐則幾皆在九品以下,且多以明經入仕,顯示唐代王氏門資大不如前。然王氏在唐無以流外官起家者,則仍有相當的地位。以升遷之速度言,在三十歲到五十五歲間可升至三品官者占總人數33%以上。這些都顯示王氏在政治上的地位。
逯耀東的〈拓跋氏與中原士族的婚姻關系〉,顯示了北方士族的兩種情形:一方面反映了中原士族以婚姻維持門閥秩序的曲折處境;一方面顯示拓跋氏透過與中原士族的婚姻而「士族化」。拓跋氏原有勞役婚、收繼婚等習,入中原前後,婚娶有代北豪酋,也有中原微賤之族及百工伎巧卑姓。孝文帝的一連串改革,使拓跋氏的社會結構產生很大的變化,除了定居之策外,他禁止了同姓婚,不許皇族與百工、卑姓、隸戶為婚,更受中原門閥制度的影響.
劉淑芬〈北魏時期的蜀薛〉即討論北魏時期河東非漢族的蜀薛一族,如何利用其地方勢力,成功地轉化為全國性士族的過程。在河東多民族共居的環境中,漢族的裴氏與蜀族薛氏擁有較多的資源。蜀薛宗族勢力龐大,武力亦強,與漢人相處和睦,並與漢人望族如裴氏等有婚姻關系。當時河東地區氐胡不時起兵反抗北魏之統治,朝廷仰賴蜀薛之力以平亂,故蜀薛雖兩度反叛,依違南北,不但族勢未衰,反得進爵重用,甚至聯婚帝室,終被列於「郡姓」。劉淑芬指出,除了宗族眾多,政治、軍事力量強大,成為地方的安定力量之外,蜀薛還有兩項重要的資源:一是經濟資源,柳立言以趙鼎所撰《家訓筆錄》為基礎,討論宋代家族發展中面臨的家產管理問題。《家訓筆錄》是紹興十四年(1144年),趙鼎在被貶並面臨殺身滅族的陰影下所寫,為家族未來規划藍圖,也為家族內部財產處置和家族管理預立遺訓。本文透過趙鼎家鄉衢州常山縣的經濟環境、早年家境、兩宋之際戰亂離群和宦海仕歷的波濤變化,以說明家產財富對家的重要性。
《家訓筆錄》共有三十三條,其中除一般關於立身處世的前代遺訓外,還包括如司馬光《家范》等當代士大夫家法、趙鼎個人的經驗和他對家族前途的構想及祖先的習慣法三部分。他在世時掌握了家族的財產,整個家族呈現的是同居共財的型式。但他為子孫各房未來並立的可能發展所作的規畫,除了義田和祭田屬全族所有外,采取分財方式,屬於聚族而居的模式。在此一模式下,族譜、族長、族祭和族產成為維系趙氏家族的要件。趙鼎所構想的家族維系方式,在領導層的構成與功能上,取眾議的方式,使各房均有代表,這是血緣關系由密而疏時,有利於家族的維系的措施。而家族的祭祀活動,則是合族參與,既可聯絡族人、強化宗族意識,也有利族人的社會活動,達成敬宗收族的目的。祭祀的場所,一是正寢之東的影堂(泛稱祠堂或家廟),一是在墳壟。
梁庚堯則以四明家族間合作推動的鄉曲義田為例,探討宋元士人家族超越家族的界限,推動地方公益活動演變的過程。他指出,在宋代除了由范仲淹所創的家族義庄外,由鄉里官宦、士人共同發起、以濟助鄉里貧士與官宦貧窮後人為主的鄉曲義田,是另一種義田的重要類型。
黃寬重則研究四明樓氏家族的發展。樓氏家族從崛起、發展到衰替,前後歷時三百年,先由經營產業成小康之家,再通過科舉進入仕途,晉升地方名族。其後內則致力教育與學術,充裕產業奠定發展基礎;外則藉同學、共事、交游、婚姻等方式與四明著名士族建立深廣的人際關系,終能與史氏、袁氏齊名,成為四明地區的名門望族。這種內外因素交織互用,對家族成員在學術、舉業、仕途、經營、資源及社會政治地位的提升等方面,都取得很好的效果。如樓郁在教育子弟的同時,也推動鄉里教育,使樓氏與四明新興的科舉社會相結合。婚姻關系影響亦大,如樓鑰的成功固然與個人努力及家族支持有關,更受惠於外家汪氏的養育照拂。更重要的是,他藉汪家在四明地區的深廣人脈,以及思溫、大猷二代領袖的身份,得以擴展其人際網絡,在地方上扮演聯絡學派及推動文化與社會建設的角色,成為四明的意見領袖。
於志嘉的論文是以族譜資料為主,以個案的方式探討明清時代衛所軍戶與原籍軍戶家族之間,血緣及其所涉復雜多樣的權利義務關系,而此一關系的變化,常與彼此的經濟狀況或宗族觀念相互呼應。其中一個案例是蘇州彭氏。原籍江西臨江府清江縣的彭氏,在明初內附後,彭學一充軍,隸籍於蘇州衛。學一身故無嗣,由原籍取其姐夫之子仲英為嗣並補役。百年後,蘇州彭氏致書江西原籍族人,希望回鄉祭祖。江西方面可能擔心按明廷的規定,對在衛親族有津貼乃至繼補軍役的義務,為免惹禍上身,未有響應。後來江西的祖祠中,雖然列出籍在蘇州並獲進士、名位顯赫的彭瓏、彭定求的神位,但未主動聯系,兩支之間保持若有似無的關系。一直到嘉慶二十年(1815)彭蘊琳才訪清江祖祠,但二支族人並沒有通譜聯宗。相反的,在蘇州以文學起家的彭氏,通過教育事業或組織文會等方式,與當地紳士大夫保持密切聯系。萬歷年間,彭汝諧與由吉安遷海鹽衛的彭宗孟通譜系,為兄弟行,此後關系密切,如同族人,顯示蘇州彭氏並不排斥與遠支聯宗。另一案例則為海寧賈氏。賈氏原為洛陽人,宋室南渡時遷杭州海寧。賈哲時率眾歸明,其諸子中,三子賈著留居海寧,為本支小宗,亦稱南族。南北兩宗多次聯宗修譜。干隆三十五年(1770)的清明節,歸德族人南下謁祖祠,是南北兩宗交流的高峰期。二宗之間關系的進展當與經濟能力的改善有關。
賴惠敏利用二個不同社會地位的滿洲族譜:一是在清代擁有十個世襲佐領和八個世職、被列為”八大家”之一的鈕鈷祿氏,一是居住在寧古塔、地位並不顯赫的他塔喇氏為案例,比較權貴之家與平民身份者在婚姻、生育、死亡現象的差異,並討論這二個家族在人口動態上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