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探討了憲政理論和實踐的發展,作者把憲政定義為通過政治權力的多元分配從而控制國家的強制力量的政治制度。書中探討了憲政實踐的主要歷史階段:古代雅典、共和時期的羅馬、文藝復興時期的威尼斯、荷蘭共和國、17世紀的英格蘭以及18世紀的美國,其中對傳統范式中較為忽視的威尼斯共和國和荷蘭共和國的分析尤為引人入勝。由於作者把制度史研究和政治學分析與豐富多彩的歷史事件和活躍生動的智識氛圍融合在一起,使得此書更具可讀性。國家權力是必要的,但必須受到限制,而這種有效的限制可以通過制度設計來實現,戈登教授對上述觀念進行了豐富而詳盡的闡述。他的分析引人入勝,必將給政治學家、歷史學家以及那些行使國家權力的人員,諸如法官和立法者,提供有益的參考。
一瓦爾特·F.墨菲,普林斯頓大學法學教授「控制國家」是一個過去存在將來也困擾我們的問題。但政制偶爾會產生作用。戈登這本傑作必將成為政制研究學者的基本參考書。該書不僅提供了豐富的史實,而且也提出了一種洞見,它使西方民主政治得以避免充當階段性實驗品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