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拭在北京參加了一介關于刑亭訌糖立法的中莢專家研討會。在會上,來自美國耶魯犬學法學院的葛維寶教授向載推薦了達馬斯卡教授及其關亍證據法的著作。載得知,達馬斯卡教授從歐洲移居美國�年,目前在耶魯犬學法學院講授證據法等課程。由亍他既熟悉英莢法�的證據剞度,也了解大陸法�的證據制度,所以在比較誑據法的研究頷域內頗有造詣。葛維寶教授回夷國之後,專門給我寄來一本迭馬斯卡轍授的著作。該書最先吸引我的地方就是書名——《漂移的證據法》。拿到書後,載很想知違證據法是如何漂移的。于是,我芾著埒奇和懸念翻開這本書,但很快就被作孝那廣博的學識和精睿的思想吸引了。掩卷之後,我確惑受蓋非淺。因此,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杜請我為“ 國法律文庫”推薦書目的時候,我亳不猶豫地選擇了這本書。
近年來,證據制度改革和證據立法完善是我國司法改羊和法學砑究中相當引人矚目的問題,證據學似乎也應運而成為一門“顯學”。大概由于我國在迸個頷域內的本土齎源不夠豐富,所以很多砑究戌果都直接或間接地來自于對外國證椐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經驗的借鑒。而且,這種借鑒不僅對我們的昨天和今天有盍,對載們的明天仍然有蓋。古人說︰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話極有適理。但是,載們在借用“他山之石”的時候,首先要進行比較,既要拿中國之“石”和外國之“石”相比較,也要拿逑些外日之“石〞和那些外國之“石”相比較。正所謂,有比較才能鑒別、能鑒別才知優劣、知優劣才得喜取、得喜取才奏實效。《漂移的證據法》就是一本可以在這方面為我們開闊眼界的比較證據法著作。
在證據法學研究中,比較研究具有童要意義,因為它既可以滿足我們學習和借鑒外國誑據立法和司法乏經驗的需要,也可以滿足我們探索證據制度發展之普遍規律的需要。在進行比較研究的時候,有些學孝偏愛“求同法”,有些學者青睞“求異法”,而筆孝以為二孝不可偏廢。一方面,通過比較世界各國的證據法律制度,找出其相同之處並分析形咸的原因,可以使載們更妤地杷握證據法的共同性規律。既然在不同的法律文化傳統下形咸的證據制度在解決某些問題時都“不約而同”地采用了相同的對策,那往往就可以說明連些對策符合普遍的客觀規律,或者說符合客觀事物的發展方向。另一方面,通過比較世界各國的證據法律制度,找出其不同之處並考察各自的效果,可以使我們研究不同方法的優劣,以便取含和引迸。就司法改草而言,考察不同證據制度的差異可能更有實用價值。誠然,不同國家的法律傳統不同,司法環境也不同,因此,在一個國家很有成效的做法未必在其他國家都有相同的效果。但是,了解不同國家的不同做法,可以幫助我佣跳出自己多年彤咸的思維慣式,換一個位置或角度去思考問題,從而找到更好的解決問題的途徑。在這方面,《漂移的證據法》肯定可以為我們提供一些有盍的啟示。
證據法究竟是如何漂移的?我相信,無論是從亨證據法學研究的人員還足從葶司法實踐的人員,在閱湊本書之後,都會就這個問題找到自己的答案。誠然,各位的看法,未必盡同。
本書的翻譯分王如下︰(以章節先後為序)
姚永吉︰前言、導論、第一章
劉為軍︰第二、五、六章、索引
劉曉丹︰第三章
李學罕︰第四章
譯稿由李學軍初審,然後由何家弘統審定稿。
何家弘
2003年6月寫于北京世紀城痴醒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