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西學東漸,隨著現代西方的法制、法律教育與法學研究范式的全面導入,古典中國的法律制度結構與法律知識體系開始出現斷裂,並且迅速解體。在這種語境下,具有現代意義的中國律史的敘事范式也被逐步「建構」起來,迄今已有百年歷史。其間,雖然屢經經濟結構、政治體制與意識形態的變遷;但是,總體而言,中國法律史的敘事范式基本處於西方法律知識系譜的」認知控制」之下。本搞試圖追問的是:這套知識體系究竟是否能夠有效地運用於「體悟」中國古典時代的法律制度呢?另一方面,過去的中國法律史研究,大抵囿於官方的法律典章和正史記載的解讀,即便冠以中國法律文化史之名的某些研究,情形也是如此。然而問題在於:這些資料盡管頗能反映古典中國法律制度或者法律文化的面貌,但是,畢竟也有缺陷。根本原因就是,中國法律典章難免「理想」建構的情形,正史記載也難免遭到「點竄」。的事實;更為重要的是,正史記載基本屬於帝皇將相的政治括動和法律活動,對於「處江湖之遠」的細民百姓的法律生活,顯然記述甚少。據此,本稿考慮用帶有民間色彩的包公故事來解讀中國法律文化,把它作為考察中國法律文化的一個特定的視角。
本稿分為三章,現在,稍作介紹如下。第一章:「學術史與方法論」。鑒於法律與文學的研究還是一個方興未艾的學術課題,而且涉及歷史領域;因此,有關本稿采取的學術姿態與研究方式,很有必要作出全面透徹的解釋。首先,對於中國法律史的研究范式給予必要的梳理,以期勾勒本稿研究的問題意識;進而指出,解讀中國古代細民百姓的法律生活與法律意識,對於我們把握中國法律文化具有重要的價值。其次,通過考察「檔案、正史與文學」之間的內在關聯,從而指出,文學故事不僅可以成為歷史研究的資料,而且本身就是一種歷史敘事的樣式,它們對細民百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意識的敘事,具有檔案和正史無法替代的價值。再次,從「公案」文學角度看,它們與中國古代判續有著非常密切的關聯;說的直接一點,這些故事原本就是出自司法檔案文書。最後,所謂「法律文化」研究,就是對於法律蘊涵的「意義結構」的解釋;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本稿提出在「語境」中解釋法律文化「意義結構」的設想。而「語境」的建構,必須考述相關的歷史事實;否則的話,所謂「語境」的說法,也就無從真正落實。據此,「考證、語境和意義」由此獲得一種內在的關聯。
第二章:「關於包公的三種敘事」。包公是一個歷史人物,一個清官的典范;然而,包公又是怎樣成為民間清官故事的「母題」的呢?進而,歷史上的包公與民間故事中的包公又有怎樣的關聯呢?這是我們在研究包公故事時無法回避的問題。首先,通過考察作為歷史敘事的包公形象,本稿認為,包公具有孝親、忠君、清廉、愛民、剛毅嚴猛、不畏權貴的特征;所有這些,都是後來文學敘事的基調。其次,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和法律人物,包公自身對於政治和法律又有一些什麽想法和論述呢?本稿認為,鑒於仁親時代「吏治媮惰」的局面,包公政治思想的要旨在於:一是重建官僚的忠君和愛民的道德理想;二是完善官僚的選拔和考核的制度安排。包公的法律思想的基點在於:一是謀求天道、民意和法律的協調;二是維護皇權和刑法必須符合中道。最後,民間的包公信仰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本稿詳盡地考察了包公故事的「作者和讀者」與包公流播的基本脈絡;並且,與歷史敘事中的包公形象作了必要的比較。總之,民間敘事中的包公形象與歷史敘事中的包公形象,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背離的地方。這種背離,不僅在於許多故事與包公本身無關這一方面,而且在於神化包公。必須指出的是,只有通過這種神化,包公才能獲得「穿越」陰陽兩界的神性力量,從而擔當拯救細民百姓的使命,才能成為「權威」與「正義」的象征。
第三章:「包公故事的法律閱讀」。本稿考察的包公故事涉及話本、戲曲、說唱、短篇小說專集、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各類文學樣式,共有271個故事。通過仔細辨析每個故事,可以發現,其中絕大多數屬於刑事案件;與此相關,作為描寫司法審判的「公案」故事,也就必然眼於刑事審判場域。首先,本稿認為,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具有「刑法」中心的特質,與包公故事的描寫頗為一致。在包公故事里,剔除重復的案件,刑事案件共有148個;進而,通過詳細解讀這些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我所得出的初步結論是,包公故事的描寫與當時的法律規定基本吻合。由此可以證明,這些故事與中國古代的判讀文書有關;換句話說,它們大都出自司法判讀文書,或者是對於司法判讀文書的改編。在這個意義上,把它作為法律文化研究的資料,應該沒有問
題。其次,本稿認為,中國傳統法律司法文化具有「集權」的特 征,出於維護皇帝「集權」之目的,司法審判也就難免專斷。在 包公故事里,一個非常鮮明的特點,就是凸現和張揚「暴力」的 價值取向,這是維護是權所必不可少的東西。通過解讀包公故事 描繪的司法審判場景:權力關系、司法空間與司法儀式,本稿對 於「集權』與「恐怖」的司法特征,作了非常詳實而有力的解 釋。
總之,通過解讀包公故事中的法律敘事,我們不僅可以「質 疑」那種困於國家法律典章與官方正史記載的可靠性和正當性;而且可以豐富我們對於細民百姓法律知識與法律意識的了解。另一方面,我們還能充分體悟包公故事透現出來的批判精神,從而理解古典時代中國的細民百姓為何期盼清官包公;並且,深人把握他們關於法律的想像與法律的訴求。
目錄
序
內容簡介
Abstract
引言:問題的提出
第一章 學術史與方法論
第一節 過去、現在與未來
一、古典傳統
二、范式轉變
三、新的動向
第二節 正史、檔案與文學
一、從官方到民間
二、從檔案到文學
第三節 考證、解釋與語境
一、史實與考證
二、史料與理論
三、歷史的真相
第二章 關於包公的三種敘事
第一節 包公時代的政治語境
第二節 作為歷史敘事的包公
一、包公的一般形象
二、包公的司法故事
三、包公的政治活動
第三節 作為自我敘事的包公
一、包公的吏治思想
二、包公的法律思想
第四節 作為文學敘事的包公
一、公案文學之變遷
二、包公文學之考述
第三章 包公故事的法律閱讀
第一節 包公故事中的罪與罰
一、刑治的成因與特質
二、包公故事中的罪與罰
第二節 包公故事中的司法運作
一、刑事審判的基本特質
二、包公故事中的司法運作
尾聲:最后的清唱
附表
話本包公故事統計表
戲曲包公故事統計表
說唱包公故事統計表
《百家公案》故事統計表
《龍圖公案》故事統計表
《清風閘》包公故事統計表
《萬花樓》包公故事統計表
《五虎平西平南》包公故事統計表
《三俠五義》包公故事統計表
參考文獻
后記
內容簡介
Abstract
引言:問題的提出
第一章 學術史與方法論
第一節 過去、現在與未來
一、古典傳統
二、范式轉變
三、新的動向
第二節 正史、檔案與文學
一、從官方到民間
二、從檔案到文學
第三節 考證、解釋與語境
一、史實與考證
二、史料與理論
三、歷史的真相
第二章 關於包公的三種敘事
第一節 包公時代的政治語境
第二節 作為歷史敘事的包公
一、包公的一般形象
二、包公的司法故事
三、包公的政治活動
第三節 作為自我敘事的包公
一、包公的吏治思想
二、包公的法律思想
第四節 作為文學敘事的包公
一、公案文學之變遷
二、包公文學之考述
第三章 包公故事的法律閱讀
第一節 包公故事中的罪與罰
一、刑治的成因與特質
二、包公故事中的罪與罰
第二節 包公故事中的司法運作
一、刑事審判的基本特質
二、包公故事中的司法運作
尾聲:最后的清唱
附表
話本包公故事統計表
戲曲包公故事統計表
說唱包公故事統計表
《百家公案》故事統計表
《龍圖公案》故事統計表
《清風閘》包公故事統計表
《萬花樓》包公故事統計表
《五虎平西平南》包公故事統計表
《三俠五義》包公故事統計表
參考文獻
后記
序
包公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關於他的清廉愛民和鐵面無私的記載與傳說,數量之多,流播之廣,影響之深,實為亘古一人。其間,正史筆記之類的記述,固然功不可沒;而使包公形象深入人心的,更有賴於稗官、野史、雜記和傳誦於平民百姓之口的故事。其中,最為令人矚目的描述,是包公執法不阿,公正司法的種種記載,它形象而生動地印證了「關節不到,有閻羅老包」的輿評,使歷史上的包公始終活躍在舞台上,銘刻在人們心里。然而,多年以來,對於包公故事涉及的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研究,尚嫌不足,相關論著更是屈指可數。
徐忠明撰寫的《包公故事:一個考察中國法律文化的視角》一書,以有關清官包公的各種文學作品(話本、戲曲、說唱、小說)為基本材料,結合正史筆記,對於包公故事涉及的「定罪量刑」和司法審判活動,作了獨到的分析與深入的闡釋。但是,作者並沒有把「眼光」僅僅局限在這些故事資料,而是擴展到正史筆記、包拯文集、法律典章、司法判牘、等等,采取「文史互證」的研究路數,意圖揭示千百年來有關包公敘事的「多元·復調」的特色。譬如,作者將歷史敘事中的包公形象與「包拯文集」和文學敘事中的包公形象,進行綜合考察,較好地解釋了三種敘事之間的一致性(基調)和差異性(細節);與此同時,作者也較好地解釋了導致這一情形出現的根本原因。再如,作者利用判牘資料與文學故事進行對勘,並且征引相關律令典章,仔細地辨析了包公故事涉及的「定罪量刑」問題。通過這一辨析,作者得出結論:包公故事描寫的「定罪量刑」與宋朝的法律規定基本吻合,許多故事與司法判牘或聯系密切,或源於司法判牘。又如,對於中國傳統司法運作的儀式與權力的關系問題,在正史中資料奇缺,向來缺少研究。作者別辟蹊徑,勇於探索,利用包公故事的相關描寫,對於這一問題作了頗有趣味的研討;雖然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它的啟迪意義值得關注。如果沒有儀式和對象,那麼,所謂「權力」將會變得非常抽象,無法感知,無法觸摸,無法理解。作者的思考與剖析顯示了中國傳統的司法構造和運作機制蘊涵的「集權主義」的特色。也許,這一研究的真正價值,不在於它的結論,而是它的視角和方法。
包公故事作為一種民間社會的文學樣式,它所體現出來的是草根社會小民百姓的清官信仰與法律想像。為了「進入」小民百姓的清官信仰和法律想像中去,作者的研究進路有二:其一,疏理包公故事的源流脈絡,辨析包公故事的作者與讀者,由此發現,包公故事與正史筆記的記載,有着不同的作者和讀者,有着不同的敘事策略和敘事特點。其二,保持與正史記載、法律典章、司法判牘的相互比較,揭示其中蘊涵的非常獨特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想像,諸如「報應」和「刑訊」的解釋,就是例證。還有,作者提出所謂「文學敘事乃是另一歷史敘事」的意見,也是一個非常重要和有待深入思考的話題。希望作者能夠就此問題作出更為深入的論述和令人信服的交待,這將有益於我們認識歷史和解釋歷史。
這部著作跨越文學、史學、法學三個學科,可謂「交叉」研究的一個嘗試,它涉及的資料非常廣泛,極其豐富,作者對於這些資料的駕馭輕捷自如,反映了比較成熟的科學研究的素養。
作為徐忠明的導師,深為他的勇於探索和學術成就而感到欣慰;切盼堅持進取,不斷提高,為法史學的繁榮作出自己的貢獻。得悉書稿即將出版,欣然援筆為序。
徐忠明撰寫的《包公故事:一個考察中國法律文化的視角》一書,以有關清官包公的各種文學作品(話本、戲曲、說唱、小說)為基本材料,結合正史筆記,對於包公故事涉及的「定罪量刑」和司法審判活動,作了獨到的分析與深入的闡釋。但是,作者並沒有把「眼光」僅僅局限在這些故事資料,而是擴展到正史筆記、包拯文集、法律典章、司法判牘、等等,采取「文史互證」的研究路數,意圖揭示千百年來有關包公敘事的「多元·復調」的特色。譬如,作者將歷史敘事中的包公形象與「包拯文集」和文學敘事中的包公形象,進行綜合考察,較好地解釋了三種敘事之間的一致性(基調)和差異性(細節);與此同時,作者也較好地解釋了導致這一情形出現的根本原因。再如,作者利用判牘資料與文學故事進行對勘,並且征引相關律令典章,仔細地辨析了包公故事涉及的「定罪量刑」問題。通過這一辨析,作者得出結論:包公故事描寫的「定罪量刑」與宋朝的法律規定基本吻合,許多故事與司法判牘或聯系密切,或源於司法判牘。又如,對於中國傳統司法運作的儀式與權力的關系問題,在正史中資料奇缺,向來缺少研究。作者別辟蹊徑,勇於探索,利用包公故事的相關描寫,對於這一問題作了頗有趣味的研討;雖然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它的啟迪意義值得關注。如果沒有儀式和對象,那麼,所謂「權力」將會變得非常抽象,無法感知,無法觸摸,無法理解。作者的思考與剖析顯示了中國傳統的司法構造和運作機制蘊涵的「集權主義」的特色。也許,這一研究的真正價值,不在於它的結論,而是它的視角和方法。
包公故事作為一種民間社會的文學樣式,它所體現出來的是草根社會小民百姓的清官信仰與法律想像。為了「進入」小民百姓的清官信仰和法律想像中去,作者的研究進路有二:其一,疏理包公故事的源流脈絡,辨析包公故事的作者與讀者,由此發現,包公故事與正史筆記的記載,有着不同的作者和讀者,有着不同的敘事策略和敘事特點。其二,保持與正史記載、法律典章、司法判牘的相互比較,揭示其中蘊涵的非常獨特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想像,諸如「報應」和「刑訊」的解釋,就是例證。還有,作者提出所謂「文學敘事乃是另一歷史敘事」的意見,也是一個非常重要和有待深入思考的話題。希望作者能夠就此問題作出更為深入的論述和令人信服的交待,這將有益於我們認識歷史和解釋歷史。
這部著作跨越文學、史學、法學三個學科,可謂「交叉」研究的一個嘗試,它涉及的資料非常廣泛,極其豐富,作者對於這些資料的駕馭輕捷自如,反映了比較成熟的科學研究的素養。
作為徐忠明的導師,深為他的勇於探索和學術成就而感到欣慰;切盼堅持進取,不斷提高,為法史學的繁榮作出自己的貢獻。得悉書稿即將出版,欣然援筆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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