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一版(德文版)出版於1915年,現在是第六版,在這里我想以幾段簡明扼要的話來取代以前幾版中冗長的序言。用於解釋和詳述原文的材料不斷增多,以致最後不得不把這些材料單獨編入另一卷書中。
下面的幾段話將作為總的概括。本書的「基本概念」產生於以更堅實的基礎建立美術史分類的需要:不是價值的判斷——在這里不存在這樣的問題——而是風格的分類。首先弄清在每個具體案例中自己研究的是哪種方式的想像過程,這對風格史學家將大有益處(稱想像的方式比稱視覺的方式更為可取)。不用說,想像的觀看方式並非是外在的東西,相反,對想像的內容也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到目前為止這些概念的歷史也屬於心理的歷史。
視覺的方式,或者說,想像的觀看方式,不是從一開始就是相同的,也不是在各個地方都一樣的,而是像生命的每一種表現形式那樣,有自己的發展過程。史學家必須考慮到想像的各個階段。正如我們談到藝術的「盛」期和「後」期那樣,我們也知道早期不成熟的視覺方式。古代的希臘藝術,或者在沙特爾主教堂(chartres)西門上的雕塑的風格,不應當被看成是今天創造的。史學家不應該問「這些作品是怎樣影響我這個現代人的」,並用這個標准來評價它們的表現內容,而應當去認識這個時代有什麽樣的形式可供選擇。這樣就將得到一種對作品根本不同的解釋。
想像的觀看的發展過程,用萊布尼茨(Leibniz)的話來說,「實際上」是一定的(「virtuauy」given),但是在生活過的歷史現實中,它被各種方式打斷了,妨礙了,折射了。因此,現在這本書並不打算成為美術史的摘錄,它僅僅試圖建立能夠更精確地規定歷史轉變(和民族類型)的准則。
然而,我們明確表達的這些概念只符合於後期的發展。若要運用於其他時代,還應當不斷修正。不過這個圖式甚至已經證明可適用於日本藝術和古代北歐藝術。
由於認為想像的發展是由規則決定的,藝術個性的重要性便被摧毀了,這種說法是幼稚的。正如人體的生長取決於無一例外的極其普遍的規則那樣,支配著人類精神結構的規則決不會與自由相抵觸。我們所說的,人們總是只看見他們希望看到的東西,是理所當然的。惟一的問題是人類的這種希望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某種必然性的支配,這當然是一個超出美學范圍而涉及歷史生活的所有方面,甚至最終涉及形而上學的問題。
還有一個是連續性和周期性的問題,這個問題本書只約略提及而沒有詳細論證。歷史從來不會返回到同一點上,這是確定無疑的,但是,正因為如此,所以在總的發展之內,可以發現某些獨立的發展階段,而且發展的過程顯示出某種類似。從我們的立場,也就是說,從後期的發展過程來看,看不出周期性的問題,但這是個重要的問題,雖然它不能僅僅從美術史家的立場來看待。
過去的視覺制品每次在多大程度上被引入風格發展的新階段,一種持久不變的發展如何同各種特殊的發展混合,這是個更深入的問題,只能通過詳細的研究來闡述。因此我們得到了一些程度不同的單元。哥特式建築可以作為一個單元,北方中世紀風格的整個發展也可以作為一個輪廓清晰的單元,而且這樣划分也同樣是站得住腳的。最後,風格的發展在不同的藝術中並不總是同步的:建築的一種後期風格能夠與雕塑或繪畫中的新穎觀念同時存在,如15世紀威尼斯的情況,直到最後一切都服從於同一種視覺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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