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十一章,分析了語言的各種成分,描寫了語音以及語言形式和語言結構,討論了語言與種族和文化、語言和文學的關系。

《語言論》首先討論了語言的本質。薩丕爾對語言持獨特的見解。他認為「言語是一種非本能性的、獲得的、『文化的』功能」,支持語言是聯系人類之間交際的這一假設。薩丕爾的觀點突然出了「文化的」功能。他認為語言不是本能的行為而是社會習俗。他把語言同人走路作了比較,指出,一個正常人先天就主定要走路,走路是人類遺傳下來的生物功能,但語言完全不同。雖然在某種意義上一個人先天注定的要說話,「沒有了社會,如果他還能活下去的話,無疑他還會學走路。但也同樣可以肯定,他永遠學不會說話,就是說,不會按照某一社會的傳統體系來傳達意思。」因此,對他來說語言不包括本能的交際形式,如筆聲和疼痛的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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