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也稱韓非子(約公元前280一前233)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新鄭),韓王室諸公子之一,《史記》記載,韓非精於「刑名法術之學」,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不擅言語,但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
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 養非所用 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采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 《五蠹》 《內外儲》 《說林》 《說難》等著作,洋洋十萬余言。
韓非的書流傳到秦國,為秦王蠃政所賞識,秦王以派兵攻打韓國相威脅,迫使韓王讓韓非到秦國為其效力。韓非在秦國倍受重用,引起了秦朝李斯的妒忌,李斯在秦王面前誣陷韓非,終因他是韓國宗室,未得信任,將其投入監獄,最後逼其自殺。
目錄
前言
凡例
韓非子序
卷一
初見秦第一
存韓第二
難言第三
愛臣第四
主道第五
卷二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揚權第八
八奸第九
卷三
十過第十
卷四
孤憤第十一
說難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附錄
一、韓非子佚文
二、韓非子真偽考
三、韓非子舊刻本述要
四、韓非子舊注考
五、有關韓非之紀戰
六、韓非生卒年考
七、韓非子考證資料輯要
八、韓非子舊刻本序
九、韓非子舊評輯要
十、韓非子新校注引用諸家校說
列目
凡例
韓非子序
卷一
初見秦第一
存韓第二
難言第三
愛臣第四
主道第五
卷二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揚權第八
八奸第九
卷三
十過第十
卷四
孤憤第十一
說難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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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附錄
一、韓非子佚文
二、韓非子真偽考
三、韓非子舊刻本述要
四、韓非子舊注考
五、有關韓非之紀戰
六、韓非生卒年考
七、韓非子考證資料輯要
八、韓非子舊刻本序
九、韓非子舊評輯要
十、韓非子新校注引用諸家校說
列目
序
韓非子序 奇猷案:此篇乃刪節史記韓非傳,當系黃三八郎所為。今存於此,以見干道本之舊。篇中「五十五篇」四字,韓非傅無,當為黃氏所增。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歸其本於黃、老。其為人吃口,不能道說,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苟卿,李斯自以為不如。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干韓王,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病治國不務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廉直不容於邪枉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難五十五篇,十余萬言。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蠢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游,死不恨矣!季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秦因急攻韓。韓始不用,及急,乃遣韓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任用,李斯害之秦王曰:「非,韓之諸公子也。今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遣患也。不如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遣藥,令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見。秦王後悔,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干道改元中元曰黃三八郎印。
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歸其本於黃、老。其為人吃口,不能道說,善著書。與李斯俱事苟卿,李斯自以為不如。非見韓之削弱,數以書干韓王,韓王不能用。於是韓非病治國不務求人任賢,反舉浮淫之蠹而加之功實之上。以為儒者用文亂法,而俠者以武犯禁,寬則寵名譽之人,急則用介胄之士,所用非所養,所養非所用,廉直不容於邪枉臣。觀往者得失之變,故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難五十五篇,十余萬言。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蠢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游,死不恨矣!季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秦因急攻韓。韓始不用,及急,乃遣韓非使秦。秦王悅之,未任用,李斯害之秦王曰:「非,韓之諸公子也。今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遣患也。不如過法誅之。」秦王以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遣藥,令早自殺。韓非欲自陳,不見。秦王後悔,使人赦之,非已死矣。干道改元中元曰黃三八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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