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是貫穿於20世紀民主政治的一個活躍的理想。即使那些反對它的人也都意識到了它的潛力。但社會正義的涵義仍是晦暗不明的,而由政治哲學家提出的用以解釋它的現有理論也未能把握住通常人們思考社會正義問題的方式。本書提出了一種新的理論。戴維,米勒指出必須在語境中理解正義諸原則,每一原則都在不同形式的人類結合體中得到認同。由於現代社會的復雜性,政治理論也必定是復雜的。
本書所展現的正義理論和大多數其他晚近的由政治哲學發展而來的觀點不同,除了對流行的觀點更為敏銳以外,它更加密切地關注到正義原則所處的社會環境。這一關注的焦點賦予理論較少的抽象性。我相信,它也提高了理論的政治相關性。我也很敏銳地感覺到,在寫這本書的過程中,在政治哲學家們,特別是那些我們稱作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者們所辯護的社會正義觀與適宜於向當今的自由主義社會提出的政策變革的類型之間的巨大鴻溝。當然,社會正義常常是而且必須常常是一個批判性的觀念,一個向我們提出以更大程度的公平的名義變革我們的制度和實踐的挑戰的觀念,但它並
不應該只是簡單的烏托邦。
社會正義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當代西方政治哲學所討論的核心問題,米勒此著在批判綜合政治哲學研究的基礎上,把正義的三個原則(需要、應得和平等)分別與它們適用的社會關系(團結性社群、工具性聯合體和公民身份)結合起來加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