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記就是歷史。中國的廿十四部正史,全部是紀傳體體載,大致由本紀、列傳、表、志四類不同形式的文組成,其中列傳主要就是歷史人物的傳記,佔了所有正史里的最大分量。本紀則是帝王的活動記錄,也可以視為他們的傳記。所以我們不妨可以說歷史主要是由傳記組成的。人是歷史活動的主宰,所以人的傳記自然就是歷史的最主要組成部分。西方的情況與之相類似,用歷史學家Heinrich
Simon的話說,傳記是最好的一種歷史。一個人的生活如果袒露在我們面前,那麼他所思想和他所做的一切,就給我們一個對他所處時代的歷史的較好的領悟,比其時所有總的記錄可能給我們的還多。因此重視傳記就是重視歷史,閱讀傳記也是閱讀歷史。這就是出版這套基督教傳教士傳記叢書在學術上的一般意義。
這套叢書還有其特殊意義。那就是從晚明以來的天主教與基督教新教傳教士在中外關系史與中外文化交流史上有其特殊的地位。可以籠統地說,晚明以來到達中國的西洋人主要有三種︰一是傳教士,二是商人,三是外交官。但從晚明到清代中期,能深人內地,能深入宮廷與民眾之中的人只有傳教士,甚至在乾隆年間嚴禁傳教的情況下,依然有許多傳教士秘密進入內地。而商人歷來只能活動于澳門與廣州,有時再加上其他一些沿海港口,至于外交官則只有使團性質的短暫停留。晚清以後,商人與外交官的活動顯著加強,但傳教士來華的活動則更加公開也更加深人,其影響程度依然遠在外交官與商人之上。
本書以自傳的形式記述其在華期間頭四十七年中的生活,敘述其作為傳教士、清政府的雇員所見證的中國近代史上一些重要事件,其對大清王朝的腐朽和中國社會落後狀況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