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積近十年來在美國商業訴訟之經驗,深知國內企業在對美進出口貿易中因不了解美國法律規定與商業狀況,遭欠帳,接次品,上當受騙,從而導致壞賬積累,企業虧損的艱難苦衷,願借此機會向國內從事進出口貿易有關法律業務的同行介紹、分析美國法院在這方面的一些案例,以探討如何采取適當措施,避免吃虧上當與訴訟糾紛,或當訴論糾紛出現之後,如何才能持理勝訴,最大限度地減少與避免不必要的訴訟負擔與開支。
本書的另一重意圖是為國內從事商法研究工作的同行們提供一些美國商法案例方面的參考資料。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年來國內出版了不少這方面的著作,但多側重理論,尤與進出口貿易的實務聯系不夠緊密。實際上,談到進出口貿易的實務,無論是合同的起草與訂立,還是合同的履行與強制執行,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避免糾紛和贏得訴訟,因此有關它們的討論自然也應該圍繞著如何避免糾紛和贏得訴訟而進行。
林曉雲博士,1955年出生於北京,先後畢業於美國威廉姆斯學院,美國路易克拉克學院,美國耶瓦大學卡多佐法學院,分別獲歷史學士學位,行政管理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現任紐約市立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等,持美國紐約與新澤西兩州律師執照,自1993年起在美國紐約、新澤西等地聯邦法院及全美仲裁協會和納斯達克仲裁部等美國仲裁機構代理多家國內外企業進行有關知識產權糾紛的訴訟抗辯。現任美中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暨侯任副會長、《美國法通訊》主編、《牛津美國法指南》中文半主編、全美律師協會(ABA)知識產權分會會員,美國知識產權法協會(AIPLA)會員,國家許可證貿易協會(LESI)會員。
目錄
第一篇 合同的訂立
第一章 合同的書面化要求
第一節 美國統一商法典關於合同書面化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節 對商業合同的放寬:只需強制方簽字的確認文件
第三節 對「簽名」定義的放寬
第四節 不需要任何書面材料訴例外情況
第二章 對書面合同內容的反駁、解釋、補充與修改
第一節 書面合同以外的證據
第二節 對書面合同的內容加以反駁
第三節 對書面合同的內容加以解釋
第四節 對書面合同的補充
第三章 雙方要約承諾文件的沖突
第一節 承諾與要約不一致,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合同關系
第二節 美國統一商法典關於外理承諾與原要約之間沖突的規定
第三節 如果合同一方已履行合同應確認合同的存在
第四節 聯合國公約有有承諾與要約沖突的規定
第二篇 合同的履行(1):貨物交付之前雙方的義務與救濟權利
第四章 賣方預前毀約,買方的救濟與賠償
第一節 賣方未能按約交付貨物,買方享有的各種救濟權利
第二節 買方補進貨物后應享的權利及賠償
第三節 買方的市場價賠償額計算方法
第四節 買方的附帶損失與間接損失
第五節 賣方預前毀約后,買方要求保證的權利
第五章 買方預前毀約,賣的救濟與賠償
第一節 買方預前毀約,賣要求保證的權利
第二節 買方預前毀約,賣的各種救濟
第三節 貨物被接受之前,買方毀約后賣享受的各種救濟
第四節 賣轉售貨物的權利
第五節 市場價賠償或利潤損失賠償
第三篇 合同的履行(2):貨物交付之后至買方接受之前,雙方的義務與救濟權利
第六章 買方拒收貨物的權利
第一節 買方是否拒收貨物同雙方獲得賠償權利之間的重要關系
第二節 買方在何種情況下有權拒收已運到的貨物
第三節 對買方的拒收權利的限制;賣方糾正缺陷的權利
第四節 買方對貨物的保留使用與轉售並不一定意味着對貨物的接受
第七章 拒收不當與非有效拒收之間的區別以及它們同賣方應得賠償的關系
第一節 拒收不當與非有效拒收之間的區別
第二節 有效拒收的第一要件:拒收要求是否及時提出
第三節 有效拒收的第二要件:拒收要求中是否具體說明貨物的缺陷
第八章 買方正當拒收貨物后的救濟權利
第一節 買方收回已付款的權利
第二節 買方補進貨物及得到補進價與合同價之差額的權利
第三節 買方的間接損失賠償
第九章 買方撤銷對貨物的接受
第一節 貨物的缺陷致使貨物對買方的價值嚴重降低
第二節 允許買方撤銷接受的三種情況
第三節 買方提出撤銷接受必須及時
第四節 買方撤銷對貨物的接受,必須在貨物狀況發生實質改變之前提出
第四篇 合同的履行(3):買方接受貨物之后雙方義務與救濟權利
……
第一章 合同的書面化要求
第一節 美國統一商法典關於合同書面化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節 對商業合同的放寬:只需強制方簽字的確認文件
第三節 對「簽名」定義的放寬
第四節 不需要任何書面材料訴例外情況
第二章 對書面合同內容的反駁、解釋、補充與修改
第一節 書面合同以外的證據
第二節 對書面合同的內容加以反駁
第三節 對書面合同的內容加以解釋
第四節 對書面合同的補充
第三章 雙方要約承諾文件的沖突
第一節 承諾與要約不一致,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合同關系
第二節 美國統一商法典關於外理承諾與原要約之間沖突的規定
第三節 如果合同一方已履行合同應確認合同的存在
第四節 聯合國公約有有承諾與要約沖突的規定
第二篇 合同的履行(1):貨物交付之前雙方的義務與救濟權利
第四章 賣方預前毀約,買方的救濟與賠償
第一節 賣方未能按約交付貨物,買方享有的各種救濟權利
第二節 買方補進貨物后應享的權利及賠償
第三節 買方的市場價賠償額計算方法
第四節 買方的附帶損失與間接損失
第五節 賣方預前毀約后,買方要求保證的權利
第五章 買方預前毀約,賣的救濟與賠償
第一節 買方預前毀約,賣要求保證的權利
第二節 買方預前毀約,賣的各種救濟
第三節 貨物被接受之前,買方毀約后賣享受的各種救濟
第四節 賣轉售貨物的權利
第五節 市場價賠償或利潤損失賠償
第三篇 合同的履行(2):貨物交付之后至買方接受之前,雙方的義務與救濟權利
第六章 買方拒收貨物的權利
第一節 買方是否拒收貨物同雙方獲得賠償權利之間的重要關系
第二節 買方在何種情況下有權拒收已運到的貨物
第三節 對買方的拒收權利的限制;賣方糾正缺陷的權利
第四節 買方對貨物的保留使用與轉售並不一定意味着對貨物的接受
第七章 拒收不當與非有效拒收之間的區別以及它們同賣方應得賠償的關系
第一節 拒收不當與非有效拒收之間的區別
第二節 有效拒收的第一要件:拒收要求是否及時提出
第三節 有效拒收的第二要件:拒收要求中是否具體說明貨物的缺陷
第八章 買方正當拒收貨物后的救濟權利
第一節 買方收回已付款的權利
第二節 買方補進貨物及得到補進價與合同價之差額的權利
第三節 買方的間接損失賠償
第九章 買方撤銷對貨物的接受
第一節 貨物的缺陷致使貨物對買方的價值嚴重降低
第二節 允許買方撤銷接受的三種情況
第三節 買方提出撤銷接受必須及時
第四節 買方撤銷對貨物的接受,必須在貨物狀況發生實質改變之前提出
第四篇 合同的履行(3):買方接受貨物之后雙方義務與救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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