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中國的糾紛與法

現代中國的糾紛與法
定價:96
NT $ 84
  • 作者:[日]高見澤磨
  • 譯者:何勤華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03-03-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503641118
  • ISBN13:9787503641114
  • 裝訂:平裝 / 224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本書是考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糾紛與糾紛解決的一部專著。作者認為,在中國解決糾紛,無論是通過訴訟手段還是通過非訴訟手段,都具有調解性質這一共同特征,並把它總結為“總理——心服”模式。描繪了糾紛解決過程︰恰似一幕講道理的第三人(說理者)與听別人講理從而由內心服從的當事人(心服者)表演的戲劇。

作者並沒有囿于傳統觀點,而是佔有翔實的資料,從以法院為中心的司法制度的運作實態,糾紛形態和糾紛認識三個方面為我們展示了一片全新的視野,對中國為什麼采取調解方式解決糾紛這一問題,提供了一個實實在在的答案。

高見澤磨,1958年生,1994年取得法學博士(東京大學),現為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副教授。主要論文有︰《罪觀念與制裁——以中國爭端與裁判為視角》(《系列5︰向世界史發出的詢問》,岩波書店,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資料》(滋賀秀三編︰(中國法制史),東京大學出版會,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糾紛與解決糾紛》(1)—(8)(《立立命館國際研究》第8卷第1—4號,第9卷第1—4號,1995—1997年)
 

目錄

前言
序論
 第一節 主題
 第二節 相關研究史
  第一項 關于中國法的研究
  第二項 關于糾紛解決的研究
 第三節 本書的構成
 第四節 資料及用語
  第一項 資料
  第二項 用語
第一章 糾紛解決制度——歷史與現行的各項制度以及其說理一心服性
 第一節 歷史
  第一項 固有法時期
  第二項 中華民國法時期
  第三項 革命根據地法時期
  第四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
 第二節 現行各項制度
  第—項 基層的糾紛解決制度
  第二項 人民法院
  第三項 律師、法律服務機構、公證、仲裁、信訪以及其他
 章結
第二章 糾紛解決制度的課題——作為支持說理一心服的主要因素
 第一節 法院的力量
  第一項 讓人懷疑法院力量的現象
  第二項 法院的物力
  第三項 法院的人力
  第四項 法院權威與法院獨立
 第二節 當事人的力量
  第一項 由法院主導的程序運用
  第二項 當事人的處分權與社會干預、國家干預
  第三節 立法的力量或立法過程的高度政治過程性
 章結
第三章 糾紛形態——探求說理一心服的動態
 第一節 婚姻、家庭、繼承
  第一項 干涉戀愛、干涉婚姻自由
  第二項 圍繞伴隨戀愛、訂婚、成親的財物發生的糾紛
  第三項 “結婚登記”、事實婚姻、通過人身買賣成立的婚姻
  第四項 媳婦與婆家的人
  第五項 離婚
  第六項 繼承、扶養、(贍養老人、撫養子女、扶養配偶)、“分家”
 第二節 土地、房屋
  第一項 房屋、宅基地
  第二項 農村型糾紛
 第三節 債務糾紛
  第一項 合同
  第二項 不法行為、損害賠償
 章結
第四章 糾紛認識——糾紛的激化與依靠說理一心服予以防止
 第一節 毛澤東的“兩類矛盾”論
 第二節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第一項 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二項 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節 “矛盾的轉化”、“民間糾紛的激化”
  第一項 流血事件、“人質”、“械斗”
  第二項 自殺
  第三項 鬧葬
  第四項 防止激化
  第五項 “民憤”
  第六項 “打了不罰、罰了不打”及“私了”
 章結
結語
 第一節 總論
 第二節 各章的整理
 第三節 本書在中國法研究中的位置
 第四節 今後的課題
圖表目錄
 表1 關于糾紛解決的基層各種組織
 表2 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活動
 表3 因人民調解而防止了非正常死亡
 表4 報道執行難的事例
 表5 有關各地離婚報道、報告的事例
 表6 中國的土地與人口
 表7 人均住房面積
 表8 人均住房面積(城市)
 表9 每戶的人數
 表10 城市工人住房困難
 表11 上海的里弄
 表12 城市工人住宅設備
 表13 《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中列出的農民負擔
 表14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火葬
 表15 住宅風水的事例
 表16 非正常死亡
 表17 報道民間糾紛激化的事例
 表18 報道、報告防止激化、非正常死亡的事例
 圖1 糾紛解決的場所之網絡
 圖2 人民調解的一般活動流程
 圖3 民事糾紛激化轉變為刑事案件
 

學術的進步使我們無法停止下來,除非你放棄思考。現代社會的發展還使學術成為一項集體的事業。雖然有不少人包括我自己內心向往古典文明的創造方式,但我們又如何能不面對現實?人的一生總是想做的事很多,能做的很少,做成的更少。然而,如果我們連做事的願望都沒有,我們又能要求什麼?有一個學術空間,從容開展一些學術活動,這是我們多年來的願望。南京大學和法學院給我們以理解和鼓勵,支持我們在新舊際會的2000年建成這樣一個機構,使我們的事業有了起步。

成立南京大學亞太法研究所,首先有利于我們的學科建設。同時還考慮到,中國是亞太地區的大國,不僅與亞太諸國有著重要的經貿、外交關系,還有著密切復雜的法律和文化關系。因此,盡管沒有實體性的亞太法,但開展亞太地區國家法律的研究,顯然是可行復有可為的。我們的亞太法研究設想從傳統、理論和比較三個層面展開,具體有三個方向︰一是亞太法律傳統研究,主要研究以中國為中心的“中華法系與東亞法律傳統”和以美國為中心的“美國法與西方法律傳統”;二是亞太法律理論研究,著重從理論角度探討亞太國家的法治與法律現代化問題;三是亞太法律比較研究,著眼于當代亞太國家的法律制度比較。為逐步實現這一設想,我們申請獲準“南京大學985工程‧亞太法研究項目”立項,組成學術委員會,籌劃出版“南京大學亞太法研究所叢書”。“叢書”由三部分組成,一是相關文獻資料的整理;二是專題著作的編撰;三是域外相關研究成果的編譯。“叢書”體裁不限,數量不定,願在經年累月中慢慢展開,最終能匯入法學的汪洋大海。我們知道,這必定不易,但終不放棄。

我們真誠地感謝南京大學及其法學院和法律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同時,我們還要向那些為這套“叢書”提供思想和技術幫助的作者、譯者、編者、讀者和學界同仁致以誠摯的謝意。還有,大學為我們提供了適宜的生活方式,這項事業賦予它新的意義,我們願為之努力。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8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