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的主要任務是:維護國家的安全,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人民警察的一切活動,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准則,忠於職守,清正廉潔,紀律嚴明,服從命令,嚴格執法。概括的講就是:「維護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巡邏警察是公安機關諸警種中的組成部分,雖然各個警種的工作在具體分工上有所側重,但是他們都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所規定的條文下,去執行完成各自不同的工作任務。巡警執行任務活動的范圍,主要是在人口居住比較集中的城市中進行,其宗旨是:「維護治安,服務群眾」。而在執行任務時,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可以使用各種不同的警械和武器,以便更有效地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防止犯罪和制止犯罪,及時有利的打擊、抓捕不法分子和疑犯。
巡警在執行巡邏任務遇有情況時,使用警械和武器必須審時度勢,詳細觀察現場,盡力做到既保護人民群眾,又能有效及時地打擊不法分子;防止和制止犯罪,擒獲犯罪分子。例如在車站、碼頭、影劇院等群眾密集的場所,就不能或不准使用武器。另外有些警械傷害面積大,如催淚彈、高壓水槍等也不能使用,以免傷害無辜的群眾,造成「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尤其是解救人質,使用警械和武器更應該慎之又慎。
巡警使用警械的目的,是為了控制、制服不法分子,限制他們的活動自由,防止、制止他們進行犯罪活動。對於一般有不法行為的群體,根據情節,可以使用催淚彈、高壓水槍把他們驅散,但是對於情節嚴重的疑犯,必須控制或制服他們,以避免惡性事故發生,及時有效地保護人民和國家的利益,有力地打擊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秩序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犯罪分子。本書正是圍繞著如何正確有效地使用各種警具警械制服歹徒,進行詳細而實用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