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社群行銷的神奇古蹟曾經擁有的兩個天賦
米六是社群行銷的奇蹟──「神奇」的「古蹟」。
它已是「古蹟」,因為它已不復存在,而它很「神奇」,則是因為它如此精準的出生在正確的時代、做了正確的事情──
2008年底,全台灣的Facebook使用者人數才10萬人,遠低於當時新加坡與韓國五倍以上,而當時一般網路專家的看法都是Facebook的未來應該就像Twitter一樣,在亞洲永遠行不通;而亞洲人應該只喜歡像「無名小站」那種調調,朋友間也只會使用即時通訊,不肯透露個人即時動態,羞於按讚,不喜分享。很多人問我當時為何會想到去做Facebook這個生意,去接Facebook的案子,辛苦的教育客戶,要他們做Facebook?
是因為寫了「早安打卡機」,感受到社群的威力?是因為開創了米六粉絲團,發現社群的傳播力?是因為目睹了開心農場線上種菜的風潮,認為Facebook大有可為?
其實,真正的答案是──因為大家都沒在做,所以我做了。
創業家如我,習慣性的去往「安靜」的地方紮營;安靜的地方,做什麼事都是先鋒、都是先驅,但,安靜的地方,也無法跟風,無法Me Too,沒有東西可以benchmark(比較參考),極容易失敗………。
Why not?創業家嘛,本來就不怕失敗。
而創業家最不喜歡聽到的一句話就是──當你成功的在最安靜的地方開出了一場成功的「派對」,又成功的像吹氣球一樣,短短幾年內膨脹到一間足以讓4A廣告公司感到威脅的新型態社群公司,此時,建議你必須「拱手讓人」,讓給更厲害的專家去經營,才能讓公司真正變成成功的大企業。
創業家當然不喜歡聽到這種說法,因為創業家認為,這是「他的」。
我也(誤)認為,這是「我的」,即便我能力只到這裡,我也會認為,那是我開創的,它是我的。
但後來,我已慢慢了解,如果當年的米六,不只創了一家公司,而是創了一個「產業」;如果我們當年所「發明」的那些概念,不只是給了一家公司,而是灌溉且活化了一整條新的廣告供應鏈,那,同樣的道理,到了一段時間後,我就應該將這整個東西,讓給了下一個「傳人」;而這個人,不用說,就是Steven。
因為我不是那個「更厲害的人」,我只是一個不怕失敗的創業莽夫。
回想2009年,Mr.6團隊剛剛從一間網紅個體戶,轉成一家正式的公司,正式遷進辦公室,召聘第一批夥伴──是這第一批夥伴,奠定了米六在社群上的地位。在米六介紹影片中,我說,「Mr.6原本只是一個人。」但事實是,它原本並不是一個人,它已經是五個人。是這五個人,和我一起胼手胝足的拓展出全台灣前10家社群的客戶,確認了社群行銷的定義。
但這五個人,如今有的自己開公司失敗,有的至今還是專員,有的浮浮沉沉,有的早已轉行不在這個產業,唯有Steven,真正的將「社群」這檔事,發揚出去了。
沒錯,Steven是我最優秀的弟子,他真正的在最早期就選擇相信了我這個除了傻勁什麼也沒有的年輕老闆,而且願意把這份工作不只當作一份工作,而是一段漫長的練功之旅:而Steven展現出極大的動力,每天都是全公司最後一個關燈離開,去加速這段旅程。
短短一年內,Steven從一個初學者,迅速的超過了所有客戶、所有同事,包括我。
我永遠記得和Steven一起工作的第一年,他幾乎每個禮拜都做出了一份驚喜的提案;從第一個月開始,一直到第12個月,他已經取得了好幾個大案子,客戶皆喜歡Steven的專業、Steven貼心、Steven的認真,還有Steven對社群的熱情。一年後,我看到Steven的提案內容,已經具備自己獨當一面的味道。
而那一年,只是Steven剛開始的第一步而已;現在已經過了近10年,而Steven可能已經走了上百步、上千步了。
這個行業是需要天份的,而一家廣告行銷公司,只需要一位極具天賦的高手,就可以撐起整間公司,讓它快速成長變大;而當時,米六這間公司何其有幸,有了「兩份」天賦──
一份,是Steven的天賦。
另一份,則是Steven自己不眠不休的努力,為他自己「加碼」出更強大的天賦!
如果你說今天Steven已經是全台灣乃至全亞洲的社群「一把手」,那我必須說,你如果沒有他的天賦,至少也要跟上他的努力;但,我必須還是要告訴你一個壞消息──就算你努力再多,和Steven一樣,你也已經「來不及」,因為Steven至今仍繼續在努力。
怎麼辦?
你已經正在看著那個答案。再翻幾頁,你就可以開始讀它。
廣告行銷業永遠歡迎下一代高手,但你得先付出代價。
祝你成功。
網路趨勢觀察家、第一代部落客
Mr.6 劉威麟
作者序
一年!
這本書寫了整整一年的時間,從2017年初開始,多少個六日、多少個夜晚,才趕出這些教材、觀念以及Know-how。
裡面不只是我個人經歷過上千次的提案,以及上千次的社群專案經驗,其中還包含了我所引用的國內外社群文章、知識、專業、經驗的精華。
社群是一個比較先進的傳播工具,因為它多了人們互相擴散、傳遞、分享的earn media(賺到的媒體),它的特色是,入門容易上手難,你只要有一個社群帳號,隨時都能夠在上面發一篇文章,並自稱自己是某某小編,但是,若要做到超越業界競爭對手甚或第一名(甚至如何定義社群什麼是成功)是不容易的。
所以,想要自稱專家,必須要經過許多失敗以及成功所得到的實戰經驗,才能淬鍊出來。
這也就是我們的價值,告訴大家,如何趨吉避凶,如何踩在我們的肩膀上面(over my body XD),來讓大家事半功倍,利用最能夠科學化、最即時、最精準鎖定,而且能夠追蹤數據的傳播工具,來成功地做行銷。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創業?」
為什麼要離開一間大家覺得還不錯的、傳統的廣告公司?
原因就是,「不甘心」。
這個不甘心來自於,台灣是全球最瘋臉書的國家;也是在亞太,甚至全球的數位使用是數一或數二的,不管是使用率或是使用深度。
但我們在數位或是社群上的行銷,有到這一個名次嗎?我們該如何才能做得更好?這一點的不甘心,使我每一天在腦海裡日漸清晰、日漸所想要做的一個動機,所以我在創業努力的同時,很開心的~承接這一個證照的任務,包括出教材、到北中南為大專院校的教授分享、訓練、給予教材、還有在業界推廣,在這個過程當中,有很深的使命感跟光榮感。也非常感謝電腦技能基金會給我有這樣的一個機會。希望,能夠為台灣的行銷、網路以及社群業界,盡一份心力。
在閱讀這本書的讀者,真的有福了,裡面是滿滿的know-how,在這樣的行銷顧問行業,最貴的,以及最有價值的,其實就是「know-how」。我常常說:社群是窮人(品牌)的原子彈。因為它可以利用人們的朋友圈,在產生共鳴的情況下,產生一傳十,十傳百,進而產生擴散到全世界的威力,而這本書本身就是一個引爆原子彈的操作手冊,竭誠歡迎大家一起按下讓品牌起飛爆發的按鈕吧!
Arete 亞瑞特數位社群行銷CEO
黃逸旻 Stev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