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為作者歷年來在大學授課及參與各項國家考試典試命題心得,提綱挈領、朋比編著,除適宜大專院校相關修習之參考外,亦為有志研習不動產法令及準備參加各級國家考試或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等專門職業人員證照考試者之必備參考書籍。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楊松齡
現職:
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研究所博士
經歷:
德霖技術學院副校長、講座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特聘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國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系主任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兼任)
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諮詢顧問(兼任)
考試院國家考試典試委員、命題委員及小組召集人(兼任)
臺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任)
臺灣土地銀行董事(公股代表)
兆豐資產管理公司董事(公股代表)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長
中國土地經濟學會理事長
中華民國土地估價學會理事長
楊松齡
現職:
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研究所博士
經歷:
德霖技術學院副校長、講座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特聘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國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系主任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兼任)
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諮詢顧問(兼任)
考試院國家考試典試委員、命題委員及小組召集人(兼任)
臺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兼任)
臺灣土地銀行董事(公股代表)
兆豐資產管理公司董事(公股代表)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長
中國土地經濟學會理事長
中華民國土地估價學會理事長
目錄
二十一版序
緒 論
第一章 土地制度與平均地權
第一節 土地制度之演進
第二節 土地改革之派別
第三節 平均地權之意旨
第二章 土地法立法之沿革
第一節 制定之背景與原則
第二節 大陸時期之施行及修正
第三節 在台灣之施行與修訂
第三章 土地法之意義與性質
第一節 土地法之意義
第二節 土地法之性質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法 例
第一節 土地之涵義
第二節 用詞之定義
第三節 土地法之執行機關與施行
第二章 地 權
第一節 土地所有權
第二節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取得與消滅
第三節 土地他項權利
第四節 新型態之地權
第三章 地權限制
第一節 私有土地之限制
第二節 外國人取得地權之條件與限制
第四章 公有土地
第一節 公有土地之意義及分類
第二節 公有土地之管理
第五章 地權調整
第一節 私有土地面積之限制
第二節 土地最小面積之限制
第三節 共有土地
第四節 自耕農之扶植與保護
第二編 地 籍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地籍整理之意義
第二節 地籍整理之程序
第三節 地籍整理之區域單位
第二章 地籍測量
第一節 地籍測量之方法與主辦機關
第二節 地籍測量之程序
第三節 地籍圖重測
第四節 土地複丈
第五節 建築改良物測量
第三章 土地登記
第一節 土地登記制度
第二節 土地登記通則
第三節 土地總登記
第四節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第五節 限制登記
第三編 土地使用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土地使用
第二節 土地利用計畫
第二章 國土計畫
第一節 總 則
第二節 國土計畫之訂定程序
第三節 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及土地使用管制
第四節 罰則與附則
第三章 使用限制
第一節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二節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第四章 房屋及基地租用
第一節 房屋供需之調節
第二節 房屋租用
第三節 基地之租用
第五章 耕地租用
第一節 耕地租用之概念
第二節 耕地租佃之保障
第三節 耕地租佃爭議之處理
第四節 耕地租賃關係之合理化
第六章 荒地使用
第一節 公有荒地之開發使用
第二節 私有荒地之督促使用
第三節 山坡地之保育利用
第四節 海埔河川地之開發使用
第七章 土地重劃
第一節 實施土地重劃之意義與執行方法
第二節 市地重劃之舉辦與施行
第三節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舉辦與施行
第四節 農地重劃之舉辦與施行
第八章 工業用地之開發
第一節 產業園區開發
第二節 科學園區之開發
第三節 科技產業園區之開發
第四編 土地稅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土地稅之涵義
第二節 土地稅納稅義務人與課徵方法
第三節 土地稅制之基本原則
第二章 規定地價
第一節 規定地價之程序
第二節 重新規定地價
第三節 公告土地現值
第四節 地價評議委員會之組織
第三章 地價稅
第一節 地價稅之課徵及納稅義務
第二節 地價稅之計徵及稅率
第三節 地價稅之優惠與減免
第四節 懲罰性地價稅與欠稅之懲處
第五節 田 賦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稅
第一節 課稅範圍與時機
第二節 納稅義務
第三節 土地增值額之計算
第四節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
第五節 土地增值稅減免與抵繳
第六節 土地增值稅之退稅及欠稅之懲處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稅
第一節 土地改良物稅之特性與意義
第二節 土地改良物價值及其估價
第三節 土地改良物稅之課徵
第六章 房屋稅
第一節 課徵標的與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 房屋稅之內容
第三節 房屋稅之減免與罰則
第七章 契 稅
第一節 課徵範圍與納稅義務
第二節 契稅之內容
第三節 契稅之減免與罰則
第八章 遺產及贈與稅
第一節 課徵範圍與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 課稅價值之估算與稅率
第三節 稽徵程序
第四節 稅捐之保全與獎懲
第九章 工程受益費
第一節 徵費範圍及數額
第二節 繳納義務與徵收標準
第三節 徵收程序與內容
第五編 土地徵收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強制取得之規範
第二節 照價收買
第二章 土地徵收
第一節 土地徵收之概念
第二節 土地徵收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土地徵收之標的
第四節 土地徵收之當事人
第五節 土地徵收之類別及其目的
第六節 土地徵用
第三章 徵收程序
第一節 土地徵收之聲請與核准
第二節 土地徵收之執行
第三節 土地徵收之完成
第四節 土地徵收完成後相關權義
第五節 區段徵收之程序
第六節 徵收之撤銷與廢止
第四章 徵收補償
第一節 徵收補償之概說
第二節 徵收補償之範圍與標準
第三節 徵收補償之發放
第四節 補償方式
緒 論
第一章 土地制度與平均地權
第一節 土地制度之演進
第二節 土地改革之派別
第三節 平均地權之意旨
第二章 土地法立法之沿革
第一節 制定之背景與原則
第二節 大陸時期之施行及修正
第三節 在台灣之施行與修訂
第三章 土地法之意義與性質
第一節 土地法之意義
第二節 土地法之性質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法 例
第一節 土地之涵義
第二節 用詞之定義
第三節 土地法之執行機關與施行
第二章 地 權
第一節 土地所有權
第二節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取得與消滅
第三節 土地他項權利
第四節 新型態之地權
第三章 地權限制
第一節 私有土地之限制
第二節 外國人取得地權之條件與限制
第四章 公有土地
第一節 公有土地之意義及分類
第二節 公有土地之管理
第五章 地權調整
第一節 私有土地面積之限制
第二節 土地最小面積之限制
第三節 共有土地
第四節 自耕農之扶植與保護
第二編 地 籍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地籍整理之意義
第二節 地籍整理之程序
第三節 地籍整理之區域單位
第二章 地籍測量
第一節 地籍測量之方法與主辦機關
第二節 地籍測量之程序
第三節 地籍圖重測
第四節 土地複丈
第五節 建築改良物測量
第三章 土地登記
第一節 土地登記制度
第二節 土地登記通則
第三節 土地總登記
第四節 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第五節 限制登記
第三編 土地使用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土地使用
第二節 土地利用計畫
第二章 國土計畫
第一節 總 則
第二節 國土計畫之訂定程序
第三節 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及土地使用管制
第四節 罰則與附則
第三章 使用限制
第一節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第二節 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第四章 房屋及基地租用
第一節 房屋供需之調節
第二節 房屋租用
第三節 基地之租用
第五章 耕地租用
第一節 耕地租用之概念
第二節 耕地租佃之保障
第三節 耕地租佃爭議之處理
第四節 耕地租賃關係之合理化
第六章 荒地使用
第一節 公有荒地之開發使用
第二節 私有荒地之督促使用
第三節 山坡地之保育利用
第四節 海埔河川地之開發使用
第七章 土地重劃
第一節 實施土地重劃之意義與執行方法
第二節 市地重劃之舉辦與施行
第三節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舉辦與施行
第四節 農地重劃之舉辦與施行
第八章 工業用地之開發
第一節 產業園區開發
第二節 科學園區之開發
第三節 科技產業園區之開發
第四編 土地稅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土地稅之涵義
第二節 土地稅納稅義務人與課徵方法
第三節 土地稅制之基本原則
第二章 規定地價
第一節 規定地價之程序
第二節 重新規定地價
第三節 公告土地現值
第四節 地價評議委員會之組織
第三章 地價稅
第一節 地價稅之課徵及納稅義務
第二節 地價稅之計徵及稅率
第三節 地價稅之優惠與減免
第四節 懲罰性地價稅與欠稅之懲處
第五節 田 賦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稅
第一節 課稅範圍與時機
第二節 納稅義務
第三節 土地增值額之計算
第四節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
第五節 土地增值稅減免與抵繳
第六節 土地增值稅之退稅及欠稅之懲處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稅
第一節 土地改良物稅之特性與意義
第二節 土地改良物價值及其估價
第三節 土地改良物稅之課徵
第六章 房屋稅
第一節 課徵標的與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 房屋稅之內容
第三節 房屋稅之減免與罰則
第七章 契 稅
第一節 課徵範圍與納稅義務
第二節 契稅之內容
第三節 契稅之減免與罰則
第八章 遺產及贈與稅
第一節 課徵範圍與納稅義務人
第二節 課稅價值之估算與稅率
第三節 稽徵程序
第四節 稅捐之保全與獎懲
第九章 工程受益費
第一節 徵費範圍及數額
第二節 繳納義務與徵收標準
第三節 徵收程序與內容
第五編 土地徵收
第一章 通 則
第一節 強制取得之規範
第二節 照價收買
第二章 土地徵收
第一節 土地徵收之概念
第二節 土地徵收之構成要件
第三節 土地徵收之標的
第四節 土地徵收之當事人
第五節 土地徵收之類別及其目的
第六節 土地徵用
第三章 徵收程序
第一節 土地徵收之聲請與核准
第二節 土地徵收之執行
第三節 土地徵收之完成
第四節 土地徵收完成後相關權義
第五節 區段徵收之程序
第六節 徵收之撤銷與廢止
第四章 徵收補償
第一節 徵收補償之概說
第二節 徵收補償之範圍與標準
第三節 徵收補償之發放
第四節 補償方式
序
二十一版序
年來,土地相關法規陸續修正公布施行,如平均地權條例、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遺產及贈與稅法、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住宅法及土地稅法等。諸些修正,有為配合政策之推展,如提升不動產市場交易訊息透明化,推動實價登錄2.0,而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等相關規定;又加工出口區歷經逾半世紀之發展,區內產業已轉型升級,為符合園區發展定位與產業現況,以利招商及人才引進,爰將「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亦有半世紀前即應配合機關組織調整修訂,迄今才修正的都市計畫法。為使讀者獲得最新資訊,乃配合上述法規之公布,修訂本書相關內容。此外,對於部分內容,亦稍加增潤,以供參酌。本書之編纂,從來即以土地法之編章為經,相關法規為緯,以利讀者能體系化地掌握土地法規精髓,本次修訂亦循之。又習焉不察,謬誤難免,尚祁方家不吝賜正。
年來,土地相關法規陸續修正公布施行,如平均地權條例、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遺產及贈與稅法、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住宅法及土地稅法等。諸些修正,有為配合政策之推展,如提升不動產市場交易訊息透明化,推動實價登錄2.0,而修正平均地權條例等相關規定;又加工出口區歷經逾半世紀之發展,區內產業已轉型升級,為符合園區發展定位與產業現況,以利招商及人才引進,爰將「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為「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亦有半世紀前即應配合機關組織調整修訂,迄今才修正的都市計畫法。為使讀者獲得最新資訊,乃配合上述法規之公布,修訂本書相關內容。此外,對於部分內容,亦稍加增潤,以供參酌。本書之編纂,從來即以土地法之編章為經,相關法規為緯,以利讀者能體系化地掌握土地法規精髓,本次修訂亦循之。又習焉不察,謬誤難免,尚祁方家不吝賜正。
楊松齡
於木柵寓所
2021年7月24日
於木柵寓所
2021年7月24日
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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