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收錄108-109年最新試題共8份,100%題題解析!
【常見問答】
Q1: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1: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8-109年警察人員四等、普考、司法人員四等試題共8份,100%題題詳解。
Q2:覺得這本的題目還不夠練習,手很癢怎麼辦?
A2:本社另有發行題庫書《刑法概要題庫攻略》,比這本《刑法概要》單書多了400道題目(主題式分類題庫+3回模擬試題)可供考生進一步演練。但考生如想在短期內完成「濃縮的重點整理閱讀+適度的歷屆試題演練」時,這本《刑法概要》將助您上考場應試可以穩穩一戰。
Q3: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3: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考試利多】
司法特考主要因司法院、法務部之人力需要舉辦。由於報名資格不限制是否為法律系畢業,因此非法律系的考生也可從事司法事務有關的工作。司法特考屬司法體系,加給較一般公務員多,例如四等書記官薪資為36,505元,另外每月有4,500元的專業加給;四等法警月薪近45,000元,扣掉公保、健保、退撫儲金,月入仍有近4萬元,每月還可多領2,000至3,000元的夜勤加班費;監所管理員為委任三職等一級,薪資起薪近42,000元。因為工作性質特殊,另依服務單位不同提供危險加給、偏遠加給、值勤津貼、福利金等額外補助,每月可領50,000至55,000元不等。
【工作簡介】
一、法院書記官
辦理訴訟案件之登記、開庭時筆錄製作、裁判及其他書類正本之製作與其結果公告層送與通知、案件文書之交付送達、民事強制執行等事項及其他依法令由書記官辦理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二、法警
辦理值庭、候審戒護、具保責付、協助民事強制執行、送達、拘提、同行、搜索、扣押、解送人犯、警衛、夜間值班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三、監所管理員
監獄戒護管理工作、被告押送及脫逃者追捕、受刑人解送移監、管理、戒護及搜檢事項。
四、執達員
送達文件、假扣押、證據保全及依據法令執行應由執達員執行之有關強制執行業務等事項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本書適用】
這本《刑法概要》適用於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達員、監所管理員)、普通考試法律廉政、地方特考四等法律廉政、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四等法院書記官、原住民族四等考試法警。
【本書優勢】
.坊間刑法書籍又重又厚,我在考試前真的看的完嗎?
.實務見解千千萬萬個,哪一個考試才會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會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
.法律問題有爭議時,考試時我要採學說還是實務見解?
以上關於司法特考考生對刑法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領你(妳)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掌握最新趨勢
刑法近年陸續進行重大變革,從宣告累犯的一律加重刑度違憲、業務過失的消失與大法官宣告通姦除罪化等,種種的改變已經不是抱著舊有的教科書就有辦法應對的,本書結合最新修法資料以及近年實務見解,用一本書簡單整合新條文與新概念。
二、濃縮精華
作者濃縮〈刑法總則〉和〈刑法分則〉的內容,深入淺出,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最精要的部分,即便非法律系的讀者也能一本在手,大勢底定。引導讀者從構成要件該當性來比較刑法條文與運用的落差;在違法與不法之間探索容許犯罪的必要性;通過檢驗個人惡性來成就一個犯罪案件的基底,探討罪與罰的虛實。
三、學說與實務並重
本書強調學說與實務見解並重,第一、二部分藉由重點整理建立基本概念,其中穿插重要實務見解,每章節附有精選試題,讓讀者可以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重要概念是否有正確扎實於讀者心中,就透過練習歷屆試題來印證,反覆演練讓上榜之日離考生愈來愈近。
四、各種題型兼具
刑法概要向來就以「範圍大、內容深淺不一,及冷門熱門考點不一定」而聞名。本書收錄108~109年一般警察人員、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與司法人員考試試題,100%題題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選對選項。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刑法(109.01.15修正公布)
(1)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2)修正將現行刑法中的罰金刑計算標準統一,將銀元的數額、倍率統一以新台幣換算,日後適用刑法罰金刑不須再換算,且標準一致,有助於司法實務適用。
(3)隨著科技進步,透過社群通訊軟體(如LINE、微信、網路直播等)進行串連集結,時間快速、人數眾多且流動性高,不易先期預防,致使此等以多數人犯妨害秩序案件規模擴大,亦容易傷及無辜。爰將第一百四十九條前段修正為「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有「聚集」之行為為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不論其在何處、以何種聯絡方式(包括上述社群通訊軟體)聚集,其係在遠端或當場為之,均為本條之聚集行為,且包括自動與被動聚集之情形,亦不論是否係事前約定或臨時起意者均屬之。因上開行為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爰修正其構成要件,以符實需。
(4)修正原第一百五十條「公然聚眾」要件,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說明。倘三人以上,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進而實行強暴脅迫(例如:鬥毆、毀損或恐嚇等行為)者,不論是對於特定人或不特定人為之,已造成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應即該當犯罪成立之構成要件,以符保護社會治安之刑法功能。另提高罰金刑,以符合罰金刑級距之配置。
(5)本法第二百五十一條以刑罰手段處罰囤積不應市行為,而一般生活必需用品甚多,何種生活必需用品之囤積不應市應以刑罰手段處罰,應使人民得以預見,因國家負有維護國民健康與衛生以保障基本生存需求之義務,為因應生活必需用品供應之實際情勢,並避免擴大至所有民生物品,是以法律明定授權行政院公告生活必需用品,以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爰增訂本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又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影響物價之不實資訊,往往造成廣大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動盪更鉅。是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透過前開手段傳送不實資訊者,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本條第四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6)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等傳播方式,同時或長期對社會多數之公眾發送訊息傳送損害他人信用之不實資訊,對該他人信用之損害更為嚴重,有加重處罰之必要,爰增訂第三百十三條第二項之加重處罰事由。
考生推薦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司法特考監所管理員上榜生:陳柏翰
國文:46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52分
刑法概要:84分
犯罪學概要:88分
監獄學概要:85分
監獄行刑法概要:100分
三民的專業科目講師非常不錯,尤其是王義老師以及戴久喨老師的課程,全程以實務上的經歷跟例子列舉所有法律上的抽象條文,強化我們考生的學習能力。另外,補習班的導師們也樂於幫助考生們報考不同的考試,提供考生很多的具體資源。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由於我的作文不好,去年就是作文讓我的警察特考失利,所以今年我特地閱讀大量的課外讀物,增加自己的文辭造詣,我也常閱讀像是李安或楊恩典這類型的成功人士撰寫的文章,我的作文拿了27分不算高分,公文的部分就照著補習班格式去背誦,基本成績都能夠拿到手,而國文的選擇題部分占分百分之20,我靠著自己高中所學的國文程度拿到了14分,還算是可以的成績。
【法學知識與英文】法學緒論以及憲法部分我是照著老師的節奏去複習及預習,這兩科算是簡單的科目,但是也不建議投注太多心力,畢竟法學知識部分也只有百分之60的分數,而英文是我最爛的科目,我拿到的成績是52分。
【刑法概要】對我而言,刑法準備起來是輕鬆的,因為監所全考選擇題,警特考生都要背上很多法條,所以我建議考監所的同學,如果有能力把法條跟實務見解背起來,法條找重要的背,像是刑法271殺人罪、刑法328強盜罪這種萬年考題。
【監獄學概要】這科我是照著補習班的課本自讀,跟犯罪學非常相似,可說是犯罪學的兄弟科目,我自己是將犯罪學與監獄學一同讀取,這樣在讀犯罪學的同時也可以複習監獄學。
【犯罪學概要】我是以準備警察的犯罪學方式準備監所,考科幾乎一模一樣,於是沒有另外特別讀,算是專業科目最難的一科,剛入門的新生讀這科最累,但是一定要堅持下去,因為讀久了會發現這項學科,可以應用在社會生活很多地方,也會因此萌生興趣。
【監獄行刑法】這科是全選擇題,純粹考考生的細膩度以及背功,一定要注意所有細節,包含吸菸管理辦法或是其他矯正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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