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詩
眉宇無憂的純真孩童,
驚奇的眼眸如珠如夢
縱然時光飛逝如白駒,
而妳我年歲差大半輩,
願以愛為妳寫的童話,
能夠換得妳甜美笑容。
聽不見銀鈴般的笑聲,
也看不到妳明媚面孔。
往後妳年輕的生命裡,
應當將不會有我一席,
現在妳能聽我的故事,
這樣我已經滿心足意。
曾有天夏日陽光耀眼,
一個故事在那時展開,
船槳嘩嘩地在水裡划,
應和著簡單的小樂曲。
嫉妒的長日叫我忘記,
回音仍在記憶中響起。
來吧,請妳來聽一聽,
趁嚴厲的訓責還沒來,
還沒被催趕上床睡覺。
悶悶不樂的小女孩啊!
我們只是年長的孩童,
一天又將盡令人心焦。
外面天寒地凍雪茫茫,
暴風陰鬱瘋癲怒無常。
屋裡紅紅爐火燒得旺,
庇護愉快的童年時光。
神奇的詞句引人入勝,
便聽不見風嘶嘯如狂。
雖然貫穿整個故事中,
有歎息的陰影在顫動,
為那歡樂的夏日已遠,
夏日光輝也消失無蹤,
但悲哀歎氣不會影響,
我們童話裡的愛樂思。
譯後記
與時間為友,與愛同在
許多人在聽到這本書時會說:「哦,那本小孩⋯⋯的書嗎?」也許一開始想說「小孩看的書」,然而對它所受到的推崇有所耳聞,最後含混地說了出來。
小孩真的會喜歡它嗎?我不知道。我想我小時候並沒有喜歡上它,我記得我被許多其他的書吸引,但這本並沒有留下太多印象──我肯定讀過。它看上去有太多胡攪蠻纏、瘋瘋癲癲的「廢話」,還有些不知所云的詩歌,它們都像嗡嗡作響的蜂群之霧一樣,干擾我「入勝」。小孩喜歡不著邊際地跳著說話,也很喜歡摳字眼抬槓,還喜歡發明出除了她沒人知道是什麼意思的詞,頻頻使用,樂不可支,這本書也是如此。也許對小孩講一個胡說八道的故事會讓她開心,但可能無法取悅不在當場、後來閱讀你們之間瘋言瘋語的記錄的小讀者。
我變大了一些之後開始喜歡它,但我得承認,有一半的喜歡源自並非直接得來的印象。我喜歡它神祕而怪誕的氣息,那很酷,不是嗎?孤身闖入夢境的女孩,嬉皮或龐克或哥德式的角色,絢麗、詭異、暴戾,瘋狂而理性,冷峻又甜美。藝術家描繪它,每一幕都太好作畫;詩人愛它,寫它,而它又變成別人的卷首引語;他們為它創作,或者說,它讓他們創作,「重要的是誰是主人」,就像胖蛋說的;物理學家和數學家更熱烈地愛它,它描繪他們的那個世界,並在那個世界裡放了一個小女孩,於是他們用它來替各種事物命名:「愛麗絲把手」、「愛麗絲宇宙」、「愛麗絲線」、「柴郡貓量子」⋯⋯還有電影電視、音樂和電子遊戲。愛麗絲的故事在它本身之外有了許許多多個分身,它自己本身也包含著無數個疊影,然後它就有了或成了一團比它原本更大的迷人的光暈,帶光暈的影像,令人目眩神迷。
還有許多人研究它:愛麗絲的身高之謎,還原鏡中棋局的每一步⋯⋯「想把它弄清楚!」他們刨根究底,有點兒像⋯⋯《宅男行不行》裡的人討論《星際爭霸戰》與《魔戒》?不過,我對許多「定要弄個水落石出!」或是「我看出了新門道!」的討論都不太感興趣。有些甚至讓我厭煩。在我看來,一個作品它如此呈現,便是完整無缺的。我更喜歡就那麼感受它,接收它散發的全部資訊。而它以外的部分,你可以想像和推測,那是你的事,不關它的事。它含混、曖昧、飽滿、豐盛、跳動不安,被書呆子氣的人搞得扁平乾癟。無數種意思,氤氳環響,不該被誰講成某一種意思。曖昧不清、無限豐富,就像天使的光環和翅膀。詩歌本身充滿歧義和奇境,被校對修改規整,變成普通的詞句,許多人愛幹這樣的事,尋找或給出唯一的解釋。使胡話詩變清晰,自以為是而無益處。我「不想弄清楚!」,不是追求更少,而是更多。它本來就不清楚,為什麼要把它弄清楚呢?更確切即是更不確切。(我也沒有在我的譯文裡添加任何注釋──我滿可以寫上一些,但我平常討厭太絮叨的翻譯──煩人的評論音軌──何況又不是主人,至於翻譯所動的手腳,透過注釋也找補不了,只好就這樣。)
即使沒有變身,愛麗絲本身的形象也令人喜愛,卡洛爾(在與他的愛麗絲泛舟二十五年以後)這樣描述筆下她的性格:「夢境裡的愛麗絲,在妳的創造者眼裡,妳是什麼模樣?他該怎樣描繪妳?可愛是最重要的,要可愛與溫柔:跟小狗一樣可愛,如小鹿般溫柔;然後是有禮貌──對誰都一樣,無論對方地位高低,偉大或怪誕,是國王或毛毛蟲,即便她自己是國王的女兒,身穿金縷衣;再來則是願意相信與接受一切最荒謬與不可能的事物,展現出只有做夢的人才具備的極度信任態度;最後則是好奇──好奇心強烈無比,而且對於人生感到極度愉悅,這種愉悅只有在童年的歡樂時刻才會出現,因為在那當下一切都是如此新鮮美好,也不知罪惡與哀傷為何物,兩者只是空洞的詞彙!」
如今我已是個地地道道的大人,被故事中的時間與愛擊中。夏天總是最美好,萬物閃光,但很快過去。此時夏末秋初,「一天又將盡令人心焦」。鏡子外的屋外雪花紛飛,鏡中沒有寒意(鮮花盛開,溪水流動)。有人開罪了時間,就被棄而不顧在永遠的下午六點裡。有人倒著過日子,能記得未來。他們泛舟河上並講了愛麗絲的故事的那天,一八六二年七月四日,那天牛津一帶的天氣「涼爽而潮溼」,下午兩點後開始下雨,烏雲密布,最高溫度為十九點九攝氏度,但據說卡洛爾和愛麗絲都記錯了,他們記憶中那天十分晴朗,陽光明媚。他的年齡是她的三倍整,而他們的年齡加起來是她年齡的四倍。如果這個描述不限定在那時候,他們就會一直按照這個比例生長,她二十歲時他將六十歲,她三十歲時他九十歲⋯⋯誰說不行呢?有的地方一天起碼有兩三個白天和夜晚,有時在冬天他們把五個夜晚連在一起,為了暖和些。假如他們一起走,過多久她會和他一樣大?多久都趕不上啊──倒退著走就可以。
《鏡中奇緣》第八章,恐怕是愛麗絲的全部旅程中最溫柔的一段。有人說白騎士像堂吉訶德⋯⋯並且在《堂吉訶德》第二部第四章裡,堂吉訶德勞煩一位學士給他的心上人杜爾西內婭寫辭行詩:「他要學士務必把那位小姐芳名的字母,挨次用作每行詩的第一個字母;全詩每一行的第一個字母就拼成『杜爾西內婭.台爾.托波索』這名字。⋯⋯堂吉訶德說:『就得這樣;女人一定要看見自己名字明明白白標在詩裡,才相信那首詩是為她作的。』」卡洛爾也把愛麗絲的名字(Alice
Pleasance Liddell)寫進了結尾詩的開頭(原諒我沒有辦法使它在中文裡仍是一首藏頭詩而又仍是原來的詩,我認為不值得為了「藏頭」而自行編造新的詩句。順便說,在有些地方我編造了新的,譬如睡鼠的講述裡M開頭的東西原文是「捕鼠器、月亮、記憶、差不太多」,我擅自改成為「墨汁、滿月、祕密、馬虎眼」。這樣的地方還有一些,都是我權衡的結果。又比如把滿是自創機關的詩裡的「green
pig」寫成了中文的「猜」,「這是我的發明」,學白騎士的話說,也會有點滑稽可笑和令人疑惑嗎?算了,反正我也願意當白騎士,護送你一程)。但西元三百年前的羅馬詩人已寫過藏頭詩,而卡洛爾告訴過插圖畫家,白騎士不是老頭:「白騎士絕對不可以有鬢角,不能讓他看起來是個老頭。」(然而在最為人熟知的一個版本的插圖裡,白騎士完完全全是老頭。)所以與堂吉訶德的相似之處──比如說笨拙、堅韌、異想天開而又多愁善感──只是相似,多少惹人喜愛的人不是那樣呢。與其說是堂吉訶德,不如說是卡洛爾自己吧,頭髮蓬鬆,面容友善,目光溫柔,帶著淡淡微笑,愛從不尋常的角度想「沒用」的事,愛發明東西──卡洛爾的日記裡寫著各式各樣的發明。
白騎士「一隻手打著慢拍子,淡淡的微笑猶如一層微光籠罩在溫柔而愚笨的臉上」,唱起歌來,「斜陽在他的髮間閃爍,他盔甲上的反光耀眼爍亮,令她目眩;馬靜靜地走動了幾步,脖子上掛著韁繩,啃著腳邊的草;後面森林陰影濃重」──真是溫柔得令人心痛的一幕。就算你今日懵懂,不明所以,也希望這一切能像一幅畫存在你心裡。陪你走到森林盡頭,然後告別,希望你別忘了我。他唱的那首歌,標題深情而歌詞貌似戲謔,一個真正體貼溫柔、不願使對方受到一點驚擾或有絲毫壓力的人會這樣做──想表達我的愛,又不要看起來是真的。而歌裡,年長者平靜而誠摯地訴著衷腸與生平苦楚(但毫不渲染苦楚),年輕聽者只記掛著自己的事,漫不經心地聽著,任憑老者的話流過腦子,有如水穿過笸籮,這也恰似白騎士(或卡洛爾)與愛麗絲之間的狀況:他已傾心相訴,不能再多,而她只希望他的歌別太長,別多耽誤她接下來的行程,她滿懷期待地看著前方──不用多久,下了小山,過了小溪,她就會變成皇后。他的歌並沒有打動她,她像所有孩童一樣無情,但體貼、有禮貌、善良,也僅僅是這樣。他只能陪她到這裡,就要回他的黑森林裡去了,他是個受到種種限制的大人,而她自由自在,未來比他的要長。歌裡,多年以後,年輕的聽者回想起了那個多年前的夏夜、那個悲苦的老頭,這是願望吧,而使年輕人想起老頭的、他親自感受到的苦楚又是多麼的微小。
被淡然處之的悲傷與歡樂並行,化作輕歌曼舞,鋪在迷狂的後面,人生則令人感動而已,一如卡洛爾在一篇〈祝每個喜歡《愛麗絲》的小朋友復活節快樂〉裡說:「如果有機會能在夏天清晨醒來時聽見鳥兒在唱歌,涼爽的徐徐微風從敞開的窗戶吹進來,此刻懶洋洋的你眼睛半開半閉,像在做夢似的看見綠枝搖擺,充滿漣漪的水上金色的波光粼粼,你知道那種如夢似幻的感覺有多美妙嗎?那是一種與悲傷相去不遠的樂趣,就像因為欣賞了美麗的圖畫或詩歌,因此讓眼淚奪眶而出的感覺。」此時無論你多大,只當是年長的孩童,我們且順流而下,人生難道不是夢?祝你快樂,與時間為友,與愛同在。
顧湘
二〇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