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或許,以下將提出的看法與觀感,還不能夠廣為時代所接受,以致無法得到社會整體地贊同。然則,若有某件事,人們一直以來不覺有錯,時間長久到成為習慣以後,該事即獲得了正確的外觀,於是,一旦它遭受批評時,人們的第一反應便是抗拒,並為此習慣做出激烈的辯護。不過,騷動很快便會消散;時間,比理性更善於說服。
某項權力正當與否的問題之所以浮現,一般多是由於該項權力受到長期且極度的濫用(同樣的道理,若非受害者已經憤怒到著手進行探究,一些從來不曾被認真思考過的事情,或許一直都不會受到質疑);而既然英國國王決定行使王權,支持他口中那個屬於他們英國人的國會,遭到國王與國會聯手荼毒的此地善良百姓必然擁有一特權,可探究前兩者聲稱之權利是否正當,更可拒絕兩者對此地於法不容的篡奪。
作者在本書已盡量小心謹慎,避免論及僅與我們之中某人有關之事。因此,對任何人之讚揚與責難,於本書中都將不得而見。賢才智者、能人名士,無需依賴此一薄冊增光;至於原先對我們抱持不公允與不友善意見者,當會因本書而罷手,除非他們會因停止攻訐我們感到太大的痛苦。
大體而言,美國之自由大業就是全人類之自由大業。許多已經出現以及日後將會出現之情境,皆非美國獨有,而是舉世皆然;所有愛人之人所信仰之原則,率皆受其影響,所有愛人之人對人類之熱愛,亦皆與此次大事件有關。承此,若有人將某一國家棄絕孤立於水深火熱、於爭戰殺伐之中,若有人對所有人類與生俱來之自然權利宣戰,若有人欲將捍衛此等權利之人自地球表面連根拔除,凡此,全是得上天賦予其情感之人所必需關切之大事。此身,同為擁有情感之人類,願不思黨派攻訐鬥爭,故立此論。以上
作者筆
費城
一七七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