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這本小冊子裡收錄了作者於2014年自德國取得博士學位起,到升等副教授之前曾經在台灣發表的若干作品,大多數是經濟刑法領域的相關著作。具體來說,包括了:詐欺罪中不法意圖的內容、財產損害的形式與確認的方法、內線交易罪的保護法益與制裁結構、商業賄賂行為的可罰性分析、連帶沒收案例分析、環境犯罪的法益定性與犯罪性質、以及若干與背信罪相關的問題等,近幾年來文獻上討論的焦點。文章中展現了作者在研究問題時思考的路徑與方法,因此稱之為「筆記」或許並不為過。如今集結成冊,除了方便有志於研究經濟刑法的讀者查找之外,也為算是作者的研究生涯留下一點小小的紀錄。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惲純良
現 職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學 歷
德國福萊堡大學(Uni Freiburg)法學博士
政治大學(刑事法組)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制組)法學士
經 歷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國際刑法研究所(MPIRS-CC)博士研究員
台灣律師
惲純良
現 職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學 歷
德國福萊堡大學(Uni Freiburg)法學博士
政治大學(刑事法組)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制組)法學士
經 歷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國際刑法研究所(MPIRS-CC)博士研究員
台灣律師
目錄
序 言
◆公職詐欺與財產損害——財產危險到底是什麼?
壹、前 言/1
貳、德國判決的發展概況/2
一、RG v. 27. 04. 1931 – III 171/31/2
二、BGH v. 26. 06. 1952 – 5 StR 58/52與BGH v. 13. 08. 1953 – 4 StR 320/53/3
三、BGH v. 16. 05. 1954 – 5 StR 552/53/4
四、BGH v. 18. 02. 1999 – 5 StR 193/98/6
五、小 結/7
參、公職詐欺案例中損害時點與類型的判斷/9
一、損害判斷的時點:處分時/9
二、損害的發生形式:財產危險不是危險,而是一種實害!/13
三、損害的認定標準與刑法的獨立性/21
肆、BGH一系列判決的問題所在/27
一、對於財產危險概念的曲解/27
二、將目的不相同的事務做不當的類比/29
三、裁量縮減到零的損害判斷標準?──專業適格欠缺與人格品質欠缺都是給付價值的欠缺/30
伍、結 語/32
◆期待地位作為背信罪的財產損害——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469號刑事判決
壹、裁判摘要/35
貳、裁判簡評/37
一、背信罪保護的法益結構/37
二、期待地位作為一種財產損害/42
參、結 語/47
◆不法意圖在詐欺罪的定位、功能與判斷標準
壹、前 言/49
貳、不法所有意圖在詐欺罪的緣起與定位/52
一、區分詐欺罪與竊盜罪的不法所有意圖/53
二、不法所有意圖的由來/54
三、不法所有意圖的定位/60
參、不法所有意圖的功能──凸顯詐欺行為的特性/66
一、詐欺作為截斷的結果犯/66
二、詐欺作為財產移轉犯、獲利犯──彰顯行為的主觀不法/69
三、限縮詐欺罪的成立範圍──同質性的要求/70
肆、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標準/75
一、中間目的與附帶結果的區分/75
二、本文建議的判斷標準/78
伍、結 語/80
陸、附論:詐欺得利罪存在的必要性?/80
一、形成史簡述/81
二、保護法益的區別/83
◆誰的標準?誰的具體?——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877號判決:內線訊息具體性的認定標準
壹、前 言/87
貳、證券交易的特殊性:支配的雙重弱化衰減/90
一、一般市場參與者對於訊息的支配程度/92
二、併購兩造對於訊息的支配程度/95
三、內線訊息的範圍≠公開義務的範圍/98
參、誰的利益才是決定的標準?/99
一、我國文獻概況/100
二、德國法的立場/105
肆、我國法的認定標準/117
一、德國模式援用的可能性/117
二、本案中訊息的具體性/118
伍、結 語/121
◆連帶沒收淺介——德國實務經典裁判分析
壹、前 言/125
貳、連帶沒收制度在學說上引起爭議原因/126
一、連帶沒收與沒收規定的強制特質不合/126
二、連帶沒收與刑法典第73c條的過苛條款不相容/126
三、連帶債務與沒收的制度目的不相容/127
四、共同處分權限≠資產淨額的增加/128
五、內部求償難以落實且法無明文/128
參、裁判分析/131
一、連帶沒收/131
二、連帶沒收與假扣押/159
肆、結 語/170
◆商業賄賂行為可罰性簡析——以2015年德國刑法典第299條商業賄賂罪之修正為鑑
壹、前言:商業賄賂行為處罰的必要性/173
貳、德國刑法典中的商業賄賂罪/176
一、歷史簡述/176
二、保護法益的問題/176
三、2015年修正後德國商業賄賂罪結構簡析/191
參、混和型態的考察/201
一、 對台灣立法者的啟發:競爭模式與業主模式結合的必要性?/201
二、以瓶塞案為檢驗基準/203
肆、結 語/207
◆內線交易罪保護法益的探索——以市場效率假設及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為核心
壹、前 言/209
貳、市場效率假設的內涵及其驗證/212
一、市場效率與市場功能之間的關連/212
二、 Fama的市場效率假設理論:效率假設的三種模型/214
三、定價模型的種類與選擇/219
四、市場效率的三種等級/228
五、小 結/230
參、對於市場效率假設與CAPM在方法論上的質疑以及回應/231
一、效率假設的前提性問題/231
二、β值與雙聯假設的問題/237
肆、市場效率假設與CAPM的規範意義/244
一、半強勢效率等級是立法者採取的效率市場標準/245
二、內線交易罪保護法益的設定/249
三、從保護法益出發所能釐清的爭議問題/255
伍、結 語/263
◆詐欺罪中財產損害之判斷——「財產危險」概念的回顧與展望
壹、前 言/267
貳、財產危險概念的文獻回顧/271
一、德國實務見解/271
二、學說探討簡析/286
參、其他對於財產危險可能的質疑與詐欺罪基本結構的澄清/301
一、「財產危險」破壞了「實害」與「危險」這一組對立的二分概念?/302
二、財產危險只是一個評價上的遊戲、欠缺規範及實證上的意義?/313
三、財產損害的檢驗方式:結算原則/314
四、破產會計如何作為損害計算的輔助工具?/324
五、財產危險壓縮中止未遂的適用空間?/329
肆、結 語/332
◆抽象危險犯作為對抗環境犯罪的基本制裁手段——以污染水體行為為例
壹、前 言/335
貳、環境犯罪的保護法益與構成要件設計/337
一、擺脫象徵刑法:五種環境法益內涵的理解方式/337
二、環境法益的屬性與社會學的觀察/344
參、抽象危險犯與行為規範/353
一、德國文獻上對於抽象危險犯近年來的討論/353
二、行為規範概念簡述/383
肆、結 語/393
◆商譽損失作為背信罪之財產損害?——評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金上重更
◆公職詐欺與財產損害——財產危險到底是什麼?
壹、前 言/1
貳、德國判決的發展概況/2
一、RG v. 27. 04. 1931 – III 171/31/2
二、BGH v. 26. 06. 1952 – 5 StR 58/52與BGH v. 13. 08. 1953 – 4 StR 320/53/3
三、BGH v. 16. 05. 1954 – 5 StR 552/53/4
四、BGH v. 18. 02. 1999 – 5 StR 193/98/6
五、小 結/7
參、公職詐欺案例中損害時點與類型的判斷/9
一、損害判斷的時點:處分時/9
二、損害的發生形式:財產危險不是危險,而是一種實害!/13
三、損害的認定標準與刑法的獨立性/21
肆、BGH一系列判決的問題所在/27
一、對於財產危險概念的曲解/27
二、將目的不相同的事務做不當的類比/29
三、裁量縮減到零的損害判斷標準?──專業適格欠缺與人格品質欠缺都是給付價值的欠缺/30
伍、結 語/32
◆期待地位作為背信罪的財產損害——評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2469號刑事判決
壹、裁判摘要/35
貳、裁判簡評/37
一、背信罪保護的法益結構/37
二、期待地位作為一種財產損害/42
參、結 語/47
◆不法意圖在詐欺罪的定位、功能與判斷標準
壹、前 言/49
貳、不法所有意圖在詐欺罪的緣起與定位/52
一、區分詐欺罪與竊盜罪的不法所有意圖/53
二、不法所有意圖的由來/54
三、不法所有意圖的定位/60
參、不法所有意圖的功能──凸顯詐欺行為的特性/66
一、詐欺作為截斷的結果犯/66
二、詐欺作為財產移轉犯、獲利犯──彰顯行為的主觀不法/69
三、限縮詐欺罪的成立範圍──同質性的要求/70
肆、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標準/75
一、中間目的與附帶結果的區分/75
二、本文建議的判斷標準/78
伍、結 語/80
陸、附論:詐欺得利罪存在的必要性?/80
一、形成史簡述/81
二、保護法益的區別/83
◆誰的標準?誰的具體?——評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877號判決:內線訊息具體性的認定標準
壹、前 言/87
貳、證券交易的特殊性:支配的雙重弱化衰減/90
一、一般市場參與者對於訊息的支配程度/92
二、併購兩造對於訊息的支配程度/95
三、內線訊息的範圍≠公開義務的範圍/98
參、誰的利益才是決定的標準?/99
一、我國文獻概況/100
二、德國法的立場/105
肆、我國法的認定標準/117
一、德國模式援用的可能性/117
二、本案中訊息的具體性/118
伍、結 語/121
◆連帶沒收淺介——德國實務經典裁判分析
壹、前 言/125
貳、連帶沒收制度在學說上引起爭議原因/126
一、連帶沒收與沒收規定的強制特質不合/126
二、連帶沒收與刑法典第73c條的過苛條款不相容/126
三、連帶債務與沒收的制度目的不相容/127
四、共同處分權限≠資產淨額的增加/128
五、內部求償難以落實且法無明文/128
參、裁判分析/131
一、連帶沒收/131
二、連帶沒收與假扣押/159
肆、結 語/170
◆商業賄賂行為可罰性簡析——以2015年德國刑法典第299條商業賄賂罪之修正為鑑
壹、前言:商業賄賂行為處罰的必要性/173
貳、德國刑法典中的商業賄賂罪/176
一、歷史簡述/176
二、保護法益的問題/176
三、2015年修正後德國商業賄賂罪結構簡析/191
參、混和型態的考察/201
一、 對台灣立法者的啟發:競爭模式與業主模式結合的必要性?/201
二、以瓶塞案為檢驗基準/203
肆、結 語/207
◆內線交易罪保護法益的探索——以市場效率假設及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為核心
壹、前 言/209
貳、市場效率假設的內涵及其驗證/212
一、市場效率與市場功能之間的關連/212
二、 Fama的市場效率假設理論:效率假設的三種模型/214
三、定價模型的種類與選擇/219
四、市場效率的三種等級/228
五、小 結/230
參、對於市場效率假設與CAPM在方法論上的質疑以及回應/231
一、效率假設的前提性問題/231
二、β值與雙聯假設的問題/237
肆、市場效率假設與CAPM的規範意義/244
一、半強勢效率等級是立法者採取的效率市場標準/245
二、內線交易罪保護法益的設定/249
三、從保護法益出發所能釐清的爭議問題/255
伍、結 語/263
◆詐欺罪中財產損害之判斷——「財產危險」概念的回顧與展望
壹、前 言/267
貳、財產危險概念的文獻回顧/271
一、德國實務見解/271
二、學說探討簡析/286
參、其他對於財產危險可能的質疑與詐欺罪基本結構的澄清/301
一、「財產危險」破壞了「實害」與「危險」這一組對立的二分概念?/302
二、財產危險只是一個評價上的遊戲、欠缺規範及實證上的意義?/313
三、財產損害的檢驗方式:結算原則/314
四、破產會計如何作為損害計算的輔助工具?/324
五、財產危險壓縮中止未遂的適用空間?/329
肆、結 語/332
◆抽象危險犯作為對抗環境犯罪的基本制裁手段——以污染水體行為為例
壹、前 言/335
貳、環境犯罪的保護法益與構成要件設計/337
一、擺脫象徵刑法:五種環境法益內涵的理解方式/337
二、環境法益的屬性與社會學的觀察/344
參、抽象危險犯與行為規範/353
一、德國文獻上對於抽象危險犯近年來的討論/353
二、行為規範概念簡述/383
肆、結 語/393
◆商譽損失作為背信罪之財產損害?——評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金上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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