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旨在為法律系、保險系學生及保險從業人員,提供一本簡明扼要的教科書,而且是一本輔以圖解的入門教科書。因為作者教授保險法20餘年,深刻感受到教學上的千言萬語不如一張圖表有效,特別是保險法在立法時,參考了德、法、美、日……等多國立法例,其意本在力求完密,結果反而使其邏輯未能一致,徒增理論盲點與學習困難。為使學習者易於理解,本書以淺顯易懂的說明,解析複雜的保險法理,並於適當處輔以圖表、考題研究、案例研究等方式,能有效建立保險法學習架構,亦能對重點爭議做深度探討,不僅可為初學者之入門指引,亦可為參加國家考試者之進修研究。
目錄
《保險契約法總論》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前言/1
第二節 保險的特性/1
第三節 保險的現代意義/4
第四節 保險發展簡史/6
第五節 保險法導讀--保險與其相關概念引導/12
第一項 保險定義解析/12
第二項 保險契約法的原則/23
第六節 我國保險市場之現況/39
第二章 保險基礎理論/43
第一節 保險的本質/43
第二節 危險/45
第一項 危險的意義/45
第二項 危險的種類/48
第三項 危險的控制/50
第四項 危險因素與危險事故/51
第五項 保險詐欺/55
第三章 保險契約之性質/58
第一節 概說/58
第二節 不要式契約/59
第三節 不要物契約/61
第四節 射倖契約/63
第五節 誠信契約/64
第六節 雙務契約/65
第七節 有償契約/66
第八節 附合契約/69
第九節 獨立契約/78
第十節 繼續契約/78
第四章 保險契約之主體/80
第一節 保險契約當事人/80
第一項 保險人/80
第二項 要保人/98
第二節 保險關係人/104
第一項 被保險人/104
第二項 受益人/113
第三節 保險輔助人/133
第一項 保險代理人/133
第二項 保險經紀人/135
第三項 保險公證人/137
第四項 保險業務員/139
第五章 保險利益/144
第一節 意義/144
第二節 保險利益之功能/149
第三節 保險利益之種類/151
第一項 積極保險利益與消極保險利益/151
第二項 財產保險利益與人身保險利益/151
第四節 保險利益存在之時間點/161
第五節 保險利益之變動/164
第一項 保險利益能否移轉?/164
第二項 保險標的全部權利變動時對於保險契約之影響/165
第三項 保險標的部分權利變動時對於保險契約之影響/167
第六章 保險費/169
第一節 概說/169
第二節 保險費之交付/169
第三節 保險費不可分原則與保險費可分原則/172
第四節 保險費在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之差異/173
第五節 保險費之增減與返還/176
第七章 保險契約之種類/178
第一節 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178
第一項 傳統分類/178
第二項 損害保險與定額保險/178
第三項 第三類保險/179
第二節 不定值保險與定值保險/180
第三節 全部保險、一部保險與超額保險/184
第一項 全部保險或足額保險/185
第二項 一部保險或不足額保險/185
第三項 超額保險/186
第四節 單項保險與全益保險/189
第五節 積極保險與消極保險/190
第六節 為自己利益保險、為他人利益保險及為自己、他人利益保險/191
第一項 為自己利益保險契約/191
第二項 為他人利益保險契約/191
第三項 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保險契約/193
第七節 溯及保險/194
第一項 保險事故之不確定性/194
第二項 溯及保險/195
第八節 專屬保險/195
第九節 新種保險/196
第一項 新種保險/196
第二項 保險新觀念/198
第八章 保險契約之成立與生效/199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199
第一項 要保書/199
第二項 暫保單/201
第三項 保險單/202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生效/211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變動/214
第一項 保險契約之變更/214
第二項 保險契約之停止與恢復/214
第三項 保險契約之消滅/215
第九章 通知義務與據實說明義務/218
第一節 前言/218
第二節 通知義務/220
第一項 危險事故發生之通知/220
第二項 危險增加之通知/223
第三項 變更或復效之通知義務/229
第四項 複保險之通知義務/229
第三節 據實說明義務/230
第一項 規範結構分析/230
第二項 據實說明義務之意義/231
第三項 違反說明義務之效果—解除契約/248
第十章 保險代位權/254
第一節 概說/254
第二節 保險代位權之本質/255
第一項 保險代位之立法理由/255
第二項 問題的提出/256
第三項 本書見解/257
第三節 保險代位權之意義/260
第四節 保險代位權適用範圍/271
第五節 保險代位權與其他制度之關係/272
第十一章 保險契約的複合型態/285
第一節 總說/285
第二節 共同保險/285
第三節 複保險/287
第一項 概說/287
第二項 意義/288
第三項 類型/290
第四項 效力/292
第四節 再保險/296
《保險契約法各論》
第十二章 財產保險/302
第一節 火災保險/302
第一項 意義/302
第二項 火災保險之保險事故/303
第三項 火災保險之種類/303
第四項 火災保險80%共保條款/305
第五項 火災保險規定之準用/306
第二節 海上保險/306
第一項 意義/306
第二項 海上保險之保險標的/307
第三項 海上保險之種類/308
第四項 海上保險之責任範圍/309
第五項 海上保險之委付制度/310
第三節 陸空保險/311
第一項 意義/311
第二項 陸空保險之種類/312
第三項 陸空保險契約之訂定/313
第四節 責任保險/313
第一項 意義/313
第二項 責任保險之種類/315
第三項 責任保險之保險事故/319
第四項 責任保險之保險人參與權/320
第五項 責任保險金之給付/321
第六項 責任保險之啟動基礎/322
第五節 保證保險/324
第一項 意義/324
第二項 保證保險之種類/327
第三項 保證保險之特殊性/330
第六節 其他財產保險/333
第一項 概說/333
第二項 其他財產保險之效力/335
第十三章 人身保險/336
第一節 人壽保險/336
第一項 意義/336
第二項 人壽保險之種類/337
第三項 人壽保險契約之訂立/339
第四項 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339
第五項 人壽保險之受益人/341
第六項 人壽保險契約之履行/344
第七項 人壽保險契約之變動/350
第二節 健康保險/352
第一項 意義/352
第二項 健康保險契約之訂立/353
第三項 健康保險保險人之責任/354
第三節 傷害保險/354
第一項 意義/354
第二項 意外傷害之要件與爭議/355
第三項 傷害保險之種類/360
第四項 傷害保險契約之訂立與效力/361
第五項 傷害保險保險人之責任/361
第四節 年金保險/362
第一項 意義/362
第二項 年金保險之種類/363
第三項 年金保險契約之訂定/364
第四項 年金保險保險人之責任/365
《保險業法》
第十四章 保險業/366
第一節 通則/366
第一項 概說/366
第二項 保險業之成立/366
第三項 保險業之經營/367
第四項 保險業之監督/376
第二節 保險公司/381
第三節 保險合作社/383
第四節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384
第五節 同業公會/386
第六節 罰則/386
第七節 附則/388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前言/1
第二節 保險的特性/1
第三節 保險的現代意義/4
第四節 保險發展簡史/6
第五節 保險法導讀--保險與其相關概念引導/12
第一項 保險定義解析/12
第二項 保險契約法的原則/23
第六節 我國保險市場之現況/39
第二章 保險基礎理論/43
第一節 保險的本質/43
第二節 危險/45
第一項 危險的意義/45
第二項 危險的種類/48
第三項 危險的控制/50
第四項 危險因素與危險事故/51
第五項 保險詐欺/55
第三章 保險契約之性質/58
第一節 概說/58
第二節 不要式契約/59
第三節 不要物契約/61
第四節 射倖契約/63
第五節 誠信契約/64
第六節 雙務契約/65
第七節 有償契約/66
第八節 附合契約/69
第九節 獨立契約/78
第十節 繼續契約/78
第四章 保險契約之主體/80
第一節 保險契約當事人/80
第一項 保險人/80
第二項 要保人/98
第二節 保險關係人/104
第一項 被保險人/104
第二項 受益人/113
第三節 保險輔助人/133
第一項 保險代理人/133
第二項 保險經紀人/135
第三項 保險公證人/137
第四項 保險業務員/139
第五章 保險利益/144
第一節 意義/144
第二節 保險利益之功能/149
第三節 保險利益之種類/151
第一項 積極保險利益與消極保險利益/151
第二項 財產保險利益與人身保險利益/151
第四節 保險利益存在之時間點/161
第五節 保險利益之變動/164
第一項 保險利益能否移轉?/164
第二項 保險標的全部權利變動時對於保險契約之影響/165
第三項 保險標的部分權利變動時對於保險契約之影響/167
第六章 保險費/169
第一節 概說/169
第二節 保險費之交付/169
第三節 保險費不可分原則與保險費可分原則/172
第四節 保險費在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之差異/173
第五節 保險費之增減與返還/176
第七章 保險契約之種類/178
第一節 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178
第一項 傳統分類/178
第二項 損害保險與定額保險/178
第三項 第三類保險/179
第二節 不定值保險與定值保險/180
第三節 全部保險、一部保險與超額保險/184
第一項 全部保險或足額保險/185
第二項 一部保險或不足額保險/185
第三項 超額保險/186
第四節 單項保險與全益保險/189
第五節 積極保險與消極保險/190
第六節 為自己利益保險、為他人利益保險及為自己、他人利益保險/191
第一項 為自己利益保險契約/191
第二項 為他人利益保險契約/191
第三項 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保險契約/193
第七節 溯及保險/194
第一項 保險事故之不確定性/194
第二項 溯及保險/195
第八節 專屬保險/195
第九節 新種保險/196
第一項 新種保險/196
第二項 保險新觀念/198
第八章 保險契約之成立與生效/199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成立/199
第一項 要保書/199
第二項 暫保單/201
第三項 保險單/202
第二節 保險契約之生效/211
第三節 保險契約之變動/214
第一項 保險契約之變更/214
第二項 保險契約之停止與恢復/214
第三項 保險契約之消滅/215
第九章 通知義務與據實說明義務/218
第一節 前言/218
第二節 通知義務/220
第一項 危險事故發生之通知/220
第二項 危險增加之通知/223
第三項 變更或復效之通知義務/229
第四項 複保險之通知義務/229
第三節 據實說明義務/230
第一項 規範結構分析/230
第二項 據實說明義務之意義/231
第三項 違反說明義務之效果—解除契約/248
第十章 保險代位權/254
第一節 概說/254
第二節 保險代位權之本質/255
第一項 保險代位之立法理由/255
第二項 問題的提出/256
第三項 本書見解/257
第三節 保險代位權之意義/260
第四節 保險代位權適用範圍/271
第五節 保險代位權與其他制度之關係/272
第十一章 保險契約的複合型態/285
第一節 總說/285
第二節 共同保險/285
第三節 複保險/287
第一項 概說/287
第二項 意義/288
第三項 類型/290
第四項 效力/292
第四節 再保險/296
《保險契約法各論》
第十二章 財產保險/302
第一節 火災保險/302
第一項 意義/302
第二項 火災保險之保險事故/303
第三項 火災保險之種類/303
第四項 火災保險80%共保條款/305
第五項 火災保險規定之準用/306
第二節 海上保險/306
第一項 意義/306
第二項 海上保險之保險標的/307
第三項 海上保險之種類/308
第四項 海上保險之責任範圍/309
第五項 海上保險之委付制度/310
第三節 陸空保險/311
第一項 意義/311
第二項 陸空保險之種類/312
第三項 陸空保險契約之訂定/313
第四節 責任保險/313
第一項 意義/313
第二項 責任保險之種類/315
第三項 責任保險之保險事故/319
第四項 責任保險之保險人參與權/320
第五項 責任保險金之給付/321
第六項 責任保險之啟動基礎/322
第五節 保證保險/324
第一項 意義/324
第二項 保證保險之種類/327
第三項 保證保險之特殊性/330
第六節 其他財產保險/333
第一項 概說/333
第二項 其他財產保險之效力/335
第十三章 人身保險/336
第一節 人壽保險/336
第一項 意義/336
第二項 人壽保險之種類/337
第三項 人壽保險契約之訂立/339
第四項 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339
第五項 人壽保險之受益人/341
第六項 人壽保險契約之履行/344
第七項 人壽保險契約之變動/350
第二節 健康保險/352
第一項 意義/352
第二項 健康保險契約之訂立/353
第三項 健康保險保險人之責任/354
第三節 傷害保險/354
第一項 意義/354
第二項 意外傷害之要件與爭議/355
第三項 傷害保險之種類/360
第四項 傷害保險契約之訂立與效力/361
第五項 傷害保險保險人之責任/361
第四節 年金保險/362
第一項 意義/362
第二項 年金保險之種類/363
第三項 年金保險契約之訂定/364
第四項 年金保險保險人之責任/365
《保險業法》
第十四章 保險業/366
第一節 通則/366
第一項 概說/366
第二項 保險業之成立/366
第三項 保險業之經營/367
第四項 保險業之監督/376
第二節 保險公司/381
第三節 保險合作社/383
第四節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384
第五節 同業公會/386
第六節 罰則/386
第七節 附則/388
序
自序
本書是以作者教授保險法的講義為藍本,而講義又是緣於作者大學時代的筆記。當時只因學習囿於保險法理紛亂,為求理解,乃作整理,未料往昔無心之柳,卻成日後研究基礎,如今能將自己的學習心得付印成書,此可謂是法律人的小確幸。
本書旨在為法律系、保險系學生及保險從業人員,提供一本簡明扼要的教科書,而且是一本輔以圖解的入門教科書。因為作者教授保險法20餘年,深刻感受到教學上的千言萬語不如一張圖表有效,特別是保險法在立法時,參考了德、法、美、日…等多國立法例,其意本在力求完密,結果反而使其邏輯未能一致,徒增理論盲點與學習困難。為使學習者易於理解,本書以淺顯易懂的說明,解析複雜的保險法理,並於適當處輔以圖表、考題研究、案例研究等方式,能有效建立保險法學習架構,亦能對重點爭議做深度探討,不僅可為初學者之入門指引,亦可為參加國家考試者之進修研究。
為配合全球化下資訊互通的趨勢,舉凡年代均以西元表示,例如2015年。惟涉及法院實務見解時,仍以慣用之民國年度表示,不宜擅易,例如最高法院87台上1429號民事判決。
保險是歷史古老的制度,也是最具前瞻的制度。保險不僅是生命財產的保障者,也是社會進步與經濟繁榮的推手。放眼望去,幾乎每一個人(全民健保或人壽保險)、每一輛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任意責任保險)都與保險有關,此即說明保險不僅範圍廣泛且法律問題日形複雜。作者淺學,疏漏部分,敬請不吝賜正。
劉振鯤
2015.08.20
本書是以作者教授保險法的講義為藍本,而講義又是緣於作者大學時代的筆記。當時只因學習囿於保險法理紛亂,為求理解,乃作整理,未料往昔無心之柳,卻成日後研究基礎,如今能將自己的學習心得付印成書,此可謂是法律人的小確幸。
本書旨在為法律系、保險系學生及保險從業人員,提供一本簡明扼要的教科書,而且是一本輔以圖解的入門教科書。因為作者教授保險法20餘年,深刻感受到教學上的千言萬語不如一張圖表有效,特別是保險法在立法時,參考了德、法、美、日…等多國立法例,其意本在力求完密,結果反而使其邏輯未能一致,徒增理論盲點與學習困難。為使學習者易於理解,本書以淺顯易懂的說明,解析複雜的保險法理,並於適當處輔以圖表、考題研究、案例研究等方式,能有效建立保險法學習架構,亦能對重點爭議做深度探討,不僅可為初學者之入門指引,亦可為參加國家考試者之進修研究。
為配合全球化下資訊互通的趨勢,舉凡年代均以西元表示,例如2015年。惟涉及法院實務見解時,仍以慣用之民國年度表示,不宜擅易,例如最高法院87台上1429號民事判決。
保險是歷史古老的制度,也是最具前瞻的制度。保險不僅是生命財產的保障者,也是社會進步與經濟繁榮的推手。放眼望去,幾乎每一個人(全民健保或人壽保險)、每一輛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任意責任保險)都與保險有關,此即說明保險不僅範圍廣泛且法律問題日形複雜。作者淺學,疏漏部分,敬請不吝賜正。
劉振鯤
201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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