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理想國──僧侶般的俗人湯瑪斯‧摩爾所寫出的隱藏版政治神學
大家都已熟知,烏托邦式文獻是某些作家精心創發以寄寓其「理想國」的手段。其實所有政治哲學作品都是作者心中懷抱之理想政治的發抒,只是在形式上有無採用「烏托邦」形態之寫法而已。因此我們可以這麼說,大部分政治哲學作品在不同程度上都是「有實無名」的「烏托邦」,柏拉圖的《國家篇》(或譯為理想國)(The
Republic)開其宗,而只有少數的作品直接以虛構的「邦」為其名與寫作形式面世,例如Christine de Pizan 的The Book of the City of Ladies, 1405(女人國); Tommaso Campanella 的The City of the Sun, 1602 (太陽之城);James Harrington 的The Commonwealth
of Oceana, 1656(海洋國)。當然,一五一六年摩爾的《烏托邦》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般認為書中的「理想之國」就是他對於未來美好英國的想像與對英國現狀的間接批判。
歷來解讀這本書,都是企圖發掘、呈現出摩爾的若干道德信念:他對於人的理想生活樣態的期盼,與對於最美好社會的想像。例如:鼓勵人對於身體健康與心靈寧靜的追求,鍛鍊手腦並用且過著德行與藝術的生活,以大自然為師與之融為一體、愛好動物且澤被萬物,實現平等互助、視人如親的公義社會與天下一家的國際和平等。摩爾刻劃出的這些憧憬與理想,幾世紀以來被人們不斷地閱讀與討論,也許大家已經對此烏托邦生活的瑰麗圖像耳熟能詳;現在我們不妨來追索一下另一組有趣的問題:摩爾的這些思想,可能是從何而來?他是以什麼樣的一個場所或是領域,作為他筆下烏托邦的藍圖?
我們對於摩爾《烏托邦》一書的寫作背景,也許可以找出兩個線索,一個是他的天主教背景,另一個則是他與文藝復興大學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的相交。摩爾的生平正逢宗教改革的年代,馬丁路德如火如荼地進行與天主教的對抗,而英國的亨利八世也因為婚姻問題和教廷決裂自立英國國教。摩爾卻終其一生是一位堅定的天主教徒,效忠梵諦岡,服膺其教義,「守道甚篤」,甚至「因為篤信宗教,很想去做僧侶,但礙於家庭關係,不能如願」。這個天主教背景對於摩爾的命運影響很大,他就是因不願意為亨利八世與梵諦岡決裂一事背書,最後竟遭處決。但是這個天主教背景對於他的核心思想與終極價值觀有什麼影響呢?我們稍後來探析。
伊拉斯謨是出身修道院的神職人員,但是卻對天主教會的種種腐敗與修院制度多所批評,以致於同為神職人員的路德受其影響並尊崇欽佩他,一般都稱伊拉斯謨為「宗教改革的晨星」(the morning star of the
reformation),意即其為「前驅者」。有趣的是摩爾與伊拉斯謨、路德恰恰相反,他想成為僧侶卻不得,但是卻一意維護梵諦岡領導之教會,甚至最後可謂以身相殉。雖然面對教廷之立場差異很大,但是摩爾卻與伊拉斯謨是莫逆之交。我們很有理由相信伊拉斯謨的《愚人頌》(The Praise of Folly,
1508)對摩爾數年後起意撰寫《烏托邦》一書有所影響。兩者都是寄意於詼諧或奇譚的醒世作品,都相信針砭現世需要有特別的文體與技巧方能成事,因為在當時極度保守的時空環境下,任何意欲批評、改造現狀的作品引發迴響的機會不大,更何況「以文字賈禍」是極為可能的。《愚人頌》是伊拉斯謨旅居英國住在摩爾家時寫就的,但是其希臘文書名(Moriae Encomiun)其實正好可以翻譯成拉丁文意義上的In
Praise of More,也就是「讚美摩爾」的意思。因而世人應可以把摩爾稍後著述《烏托邦》一書看成是與《愚人頌》唱和之作。
前述提到,摩爾是虔誠的天主教徒,曾經嚮往修院的聖潔清靜生活。我們若是細加比對,就可發現:烏托邦內居民的生活,彷彿就是修院生活的投影。先就地理狀況與建制來看,就有雷同處。例如烏托邦內有五十四個城,每一個城「四周都有築牆,牆上都有碉堡,城的三面挖有壕溝,旁邊種滿了荊棘和矮樹,另外一面則是天然的護城河」。這就如同當時星羅棋布於歐洲土地上的修院之外觀景象一般。而城內「街上的房子櫛比鱗次,異常的整齊。每一家房屋……任何人都可以隨意進出,因為室內的東西,都不是私人占有的。每隔十年,會以抽籤的方式交換房子」。而中餐和晚餐「都有固定的時間,中餐為十二時,晚餐則為下午五時。除了病人外,大家聽喇叭號聲,就會到餐廳吃飯」、「……他們用餐之前,必定會請一個人誦讀(這是摩爾家中的習慣),誦讀的內容大部分都是關於禮節和修養問題……」這不禁讓我們想起修院中,修女或修士整齊排比的居室房間與修院內的「公共性」、「團體性」生活氛圍。此外,每個城市都由基層的「里長」共同選出一個市長,作為行政長官,城市自行管理一切事宜,人民有時也可以透過全體會議表達意見,這些都與修院向有的自治管理相若(請注意本書年代是在十七、十八世紀民主紀元到來前百餘年,摩爾已主張由公眾推選出他們喜愛的領導者)。
而就居民的生活樣式來看,與修院成員的相似性又更高了。首先,烏托邦的城市是一個謀求自給自足的「生活共同體」,每一個居民都要從事農耕或是專精一項技藝,以滿足城市整體經濟生活之需要。但每天的工作時間不要過長(摩爾認為是六小時),以便留有餘暇充實心靈、砥礪德行或是學習有益的知識。「晚飯之後,人民多半是從事娛樂。娛樂的地點,夏天在花園裡,冬天在公共食堂裡。娛樂的方式,或是演奏音樂,或是彼此談心交流,賭博或是其它有害的遊戲絕對沒有」、「在烏托邦華麗的衣服不被重視,絲綢被視為賤品,就連黃金都變成可恥的象徵」、「他們認為道德是合於自然的生活,人們受上帝的支配,順應自然界以行事,一切都是合於理性的」。以上種種豈不與修院生活之精神極其相像?(只有一點最大的差異,修院無論如何是主張和平的,但是烏托邦會從事「義戰」)。所以烏托邦的居民可以說是生活在充滿信仰喜悅的儉樸生活中。但非常特別的一點是,摩爾的烏托邦積極鼓舞人民發展宗教情懷,從信仰中尋得人生意義,但是卻容許宗教上的自由,包容不同的信仰,此在當時環境下甚為難得。
我們現在可以來探究為何摩爾想要把社會「修院化」,或是把修院的精神帶到社會來?從他對於平等、勤儉、智識與德行之重視,我們可知他很不滿於俗人社會中追求自利、物質慾望與驕滿虛榮的心態,而其主要之結構性原因就在於社會乃是由一個個的「家庭」所組成,每一個「家」都是「私」的,聚斂財富、追逐慾望、互相競比、沉淪虛華等「墮落」行為,都在此中進行。「家」之上沒有一個更大的單位來有效地規範「家」中每一成員的精神與道德生活(往往國家只關切「稅收」),於是社會就朝向「人欲橫流」的方向發展。所以,摩爾就構思某種特殊「國家」的介入,作為導正、指引「家」的機構。而作法呢?就是援引修院制度的精神,把我們已習慣的圍繞於「家」與「私」的邊界打破,而讓更大的「家」──就是烏托邦內的「城」──來代替血緣的「家」,讓全體人民生活在一個著重「公」或「公益」精神的「共同體」之下,砥礪德行,朝夕於斯,巨細於斯。摩爾讓他的烏托邦致力追求「公共福利」,實現真正的「公道」。此處,摩爾的核心概念可說就是「以結構改變,引導出生活目標與生命價值之改變」。
我們或許可以把摩爾這種「社會修院化」的作法稱之為某種政治神學,也就是把宗教情懷與宗教性組織帶入到俗人的日常生活中。往昔,宗教是「個人化」的,每個人自行決定要虔敬或是敷衍、要進入修院作「聖徒」或是留在「家庭」生活中作俗人。而現在,摩爾的「理想國」與「烏托邦」要取消宗教的「個人化」特性,而把追求「信、望、愛」的精神──也就是虔敬、平等、德行與真善美等──集體性地加諸在社會成員身上,其作法就是把整個城邦看成是一個修院;但與一般不同地,這個修院卻是以「家庭」而非「個人」為組成單位。摩爾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來矯正千百年來人類社會無法向上提升的關鍵原因:「家庭」成為「庇護」個人私欲的場所,悄悄地與間接地「放縱」個人在救贖上的怠惰與蹉跎。他在《烏托邦》中所提出的制度改造,其實就是一種政治神學,透過對於一個理想國的設計,把整個社會視為是一所集體「精進成全」的修院,而把人的最終存在意義定義為追求聖潔與救贖。
但為什麼我們說這是一個「隱藏版」的政治神學?首先,摩爾在書中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及他所設計的烏托邦在精神上與修院式生活間的關聯。其次,此書成於十六世紀初,那時正是天主教引發眾怒已瀕臨界點的時刻,也是路德的宗教改革即將爆發之際,摩爾實在很難大剌剌地公然推銷他的「大修道院」理想,他只好拐彎抹角地用「烏托邦」的方式陳述出來。但是書中的理念明顯與摩爾的生平價值完全一致:人要追求身心健全、手腦並用、勤儉樸實、視人如親與虔敬聖潔。
《烏托邦》這本書為何可以列入政治哲學的經典?理由很簡單:它把人應如何生活與達成此目標的具體制度都羅列出來了,供後人無盡地思索與討論;而這閱讀與討論的歷史愈久,愈證明它深深觸動我們內心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