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祕境:生物學家的自然觀察年誌》
推薦序 「看見」的祕密是高價的珍珠
——國立東華大學華文系教授 吳明益
人們通常必須遠離家園數百哩甚至數千哩之遙,才有資格宣稱『踏上旅程』。為什麼不從自家展開旅途呢?難道非得長途跋涉或傾力留神,才能發現新穎事物?
——大衛.弗斯特(David R. Foster),《康考特牧歌——重回梭羅的華騰湖》
三年前我開始有一片田地之時,我就決意把其中一部分完全放任不管。在我汲汲營營將局部的土地依照我的意思決定發芽種子、除草與翻土的同時,也觀察那塊「被人力棄置」的土地會「演化」成什麼樣子?什麼季節冒出什麼樣的新草種,又在什麼時候獲得局部穩定?而那些在加入我的勞動力、意志與想像力的土地,與被人力棄置的土地出現什麼樣的差異?
我觀察到一些具體的現象:當我用拔除的雜草鋪出田間道路,並藉以抑制新雜草的萌芽之時,大約三個月的時間枯死的草莖就會消失在地表上,顯然有我看不見的物理與化學作用在進行著;而最早實施不使用任何藥物與肥料的那一畦土,如今單位面積的蚯蚓數量是後繼耕地的十倍。但這不一定是好消息,因為有許多是外來的優勢種「黃頸透鈣蚓」(Pontoscolex
corethrurus),牠們的出現往往壓縮了本土蚯蚓的生存空間。而我挖出來的一條引水溝,上頭先是出現真菌與苔蘚,從原本的具透水性漸漸地堵住了土壤的孔縫,已經開始能在大雨之後保留三、四天的水,成為短暫讓蛙與蜻蜓產卵的水域。此外,雖然四周也都是田地,但雲雀和洋燕只集中在這塊地的上空覓食,顯然我的土地上空有一批我肉眼不可視的微小昆蟲,牠們的生命支持著這群空中殺手的飛行能量。
我有無限多的問題隨著時間浮現,無窮的知識空白需要補充,在讀完大衛.哈思克的《森林祕境》(The Forest Unseen)後,我發現可以把這塊地稱為我的「曼荼羅」。
《森林祕境》是一本時間之書,它演化自生物學家哈思克教授時常漫步駐足的田納西州山間老生林一塊土地。哈思克教授的企圖是,藉由觀察生物群落與環境特質,去看清一座森林的面貌。
這讓我想起我曾讀過的兩本翻譯到台灣的,同樣是書寫森林的優秀自然書寫作品,一是大衛.弗斯特所寫的《康考特牧歌》,二是鈴木大衛(David Suzuki)與偉恩.葛拉帝(Wayne
Grady)所寫的《樹──一棵花旗松的故事》。前者是作者重返梭羅的華騰湖,並以梭羅的文字紀錄與他此刻所觀察到的地景變貌對照,寫出一部新英格蘭地區的自然史;後者則是藉由花旗松(較正式的名稱是「西部黃杉」〔Douglas-fir〕)這個物種,以倒敘的寫作手法,像年輪一樣回溯到植物演化的最初,並穿插它與白蟻、螞蟻、蠑螈、北美黑啄木、白頭海鵰、飛鼠、貓頭鷹、美洲虎、狼……,乃至於文學、藝術、族群史、科學史的複雜故事。
《森林祕境》很像是這兩本書手法的綜合,再加上哈思克豐富的學識、踏實的資料搜集,以及冷靜、精準,情感豐富的文字,透過附加主題的日誌形式,成為一本分量十足,卻又易讀的絕妙作品。它既有磅礡大氣,也常常聚焦微景:不論是北美狼為何絕跡,蠑螈特化的皮膚,植物如何把數噸的水運到樹冠,蕨類如何受精……在哈思克的筆下,總讓我像踏進森林的腐植層裡似的,深深吸住我的閱讀腳步。
我特別喜歡〈斑光〉這一節。所謂斑光指的是因林層障蔽,因此只有局部強光會穿透而落在底層植物上。哈思克解釋,有些植物為了因應這些突如其來的光線,會讓一部分吸光分子暫時無法作用,以免短時間內吸收太多能量。這是一個既簡單又複雜的運作機制,涉及葉綠粒的移動,哈思克把光比喻為水讓讀者較容易想像。他說:「曼荼羅地上的花草在一天當中有大部分的時間都在一點一滴的啜飲極少量的光線。當光線如洪水般洶湧而來時,它們便趕緊用雨傘擋住自己的嘴巴。儘管如此,由於洪水的力道如此強大,雨水還是不免會潑進傘裡,因此植物還是能夠喝到一口生命之水。」
接著他筆鋒一轉,引斑光落在一種叫「姬蜂」(ichneumon wasp)的昆蟲上。
原來當年達爾文發現姬蜂會將卵產在鱗翅目昆蟲的幼蟲體中,以便孵化時有新鮮的食物可吃的寄生模式時,寫文章感嘆這種生物的殘忍行為,似乎不符合他在維多利亞時期劍橋的聖公會學校上課時所認知的上帝形象。他寫信給隸屬基督教長老會的哈佛大學植物學家阿薩.葛雷(Asa
Gray)說:「我無法說服自己一個仁慈良善、無所不能的上帝會刻意創造這些姬蜂,讓牠們寄生在毛毛蟲的體內,然後活生生的把牠們吃掉。」這是自然界對達爾文的「惡的詰難」(the problem of evil),也讓他從虔誠教徒轉成「不可知論者」。達爾文當時正為病痛與女兒夭折感到痛苦,而姬蜂的存在所形成的「惡的詰難」,更讓這種痛苦成為一種無法寄託於宗教的心靈折磨。
哈思克這部令人嘆一口氣的迷人作品,正如印度教與佛教密宗在舉行宗教儀式時所用的象徵性圖形──曼荼羅。這個圖騰事實上同時也是宗教師在探討宇宙疑惑與真理時,所採取的一種思考模式:從簡單的線條,逐漸建立起一座不可思議的華麗宮殿。而對哈思克這樣一個深知森林演化繁複遠超過短暫人生所及的生物學教授來說,則是「在微小的事物中尋求宇宙真理」的具體隱喻。
一座森林,一片田地,一條小徑,一座校園……都可以是你開始第一道筆畫的曼荼羅,你可以藉此在無形的虛空中雕鑿出知識之柱,體會生命的殘酷與優雅,重點是你開始對周遭細微事物的凝神注視。美國自然書寫者安妮.迪勒(Annie Dillard)說:「看見的祕密是高價的珍珠。」我想這就是哈思克教授以「不見」(Unseen)做為書名的緣故吧。
推薦序 尋找屬於自己的「曼荼羅」
——荒野保護協會榮譽理事長 李偉文
在這個令人迷惑的年代裡,環遊世界、追尋偉大夢想容易,能夠注意到身旁發生的微小奇蹟卻很難。大部分的人恐怕已經遺忘了每一天的晨曦、每一朵地上的小花,以及許許多多習以為常的瑣碎事物,構成了這個神奇美麗的世界。
因此,喬治.哈思克以一年時間,類似修行般所示範的行動,在這個追求更多更大的時代裡,具有醍醐灌頂式的棒喝作用了!
這種對於一個小區域的長期定點觀察,正是荒野保護協會這二十年來所推動的「找自己的祕密花園」行動,不過,令人佩服的是,作者居然只在一公尺直徑區域裡做紀錄,若非具有自然學家背景以及深厚的哲學思考,是很難做到的。
這二十年來,我們要求每個參加荒野保護協會的志工,在住家附近找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祕密花園,並且定期去觀察與記錄。即使一個乍看之下平淡無奇的自然環境,只要經過長期觀察,就會發現豐富有趣的變化。這種屬於自己的「祕密花園」,因為去的次數多了,觀察久了,就會產生感情,這種與土地親密的情感連結,在個人的生命進程上,也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美國西南部有個最大的印第安人保留區,納瓦荷人稱這片土地為「四角之地」,由他們神話中的四座聖山圍繞而成。納瓦荷的巫醫曾經這麼說:「記住你眼前所見,把目光停在一處,記住它的樣子。在下雪時觀察它,在青草初長時觀察它,在下雨時觀察它。你得去感覺它,記住它的氣味,來回走動探索山岩的觸感。如此一來,這地方便永遠伴隨你。當你遠走他鄉,你可以呼喚它,當你需要它時,它就在那兒,在你心中。」
在台灣即便住在都市裡也可以進行這樣的「定點觀察」,不管是巷子附近的小公園,或河堤附近的矮樹叢。在一年四季中不斷去記錄和觀察,在不同時間、不同心情裡,我們的記憶會一個一個堆疊上去,這個地方就會融入我們私密的情緒,許多的笑聲與淚水,將使這個地方變成內心的祕密花園。當我們累了、倦了、有需要的時候,隨時可以召喚它。
除了因為觀察而與萬物有連結,這種屬於個人的生命啟發之外,以環境保護而言,定點觀察也有策略上的意義,因為當每一個人就近長期觀察自己住家附近的自然生態,若串起每個定點,那麼分布在全國的志工就可以形成一個全面的環境監測與守護網,只要任何地區被破壞了,我們就可以立刻得知並且想辦法保護。
不管我們著眼於內心深入觀照或者為了環境採取行動,都可以從《森林祕境》這本神奇的書裡得到啟發。
推薦序 見樹見林見全球
——珍古德教育及保育協會理事長 金恒鑣
「砂中窺世界,野花有天堂,手掌握無限,須臾即永恒。」是威廉.布萊克(William Blake, 1757-1827)的四行名詩,這樣來理解,依次隱喻著人類所面對的環境、生命、空間,與時間。
我們能否自一顆砂粒中看到這個世界?大衛.喬治.哈思克(David George
Haskell),美國南方大學的教授,為了驗證布萊克這幾行文字精練而意涵博深之詩句的隱喻,進行了一項類比的觀察與試驗。布萊克是浪漫主義時代的英國詩人,哈思克是當代的美國田野生態學家。哈思克用一座小小的樹林替代一顆微小的砂粒,來看這個世界。他要從樹林中的樹木、樹葉、枯樹、落葉、土壤、岩石、雨水,以及透空的地面,來看這個世界的生態。這裡要介紹的著作《森林祕境》便是他的驗證的果實。
為了他的驗證,哈思克在選了美國密西西比州一座樹林,劃出一個圓形林地,直徑約一公尺(不到四分之一坪的空間),作者稱之為「曼荼羅地」。至於為什麼叫做曼荼羅地,他在書中有交代。哈思克花了一整年的時間,歷經四季與晝夜的貼近觀察與冥思曼荼羅地的生態,並勤作筆記,整理成本書中的四十三篇日記式的短文。透過這本書,哈思克告訴讀者他所看到的、聯想到的這個世界的空間與時間的環境與生命的關係。
哈思克所相中的曼荼羅地坐落在一座大樹林中。那不是一般的樹林,而是生態學界稱為「老生林」的樹林。老生林係指一百多年來未遭遇到毀滅性騷動過的樹林。不論是自然力的摧毀,如祝融吞噬,或人為的干擾,如人類的全面砍伐森林,均屬於毀滅性的騷動。老生林給一般人的印象是有點雜亂:林內長著年齡不一、大小不等的樹木;樹與樹之間的冠層沒有連成一片,因此,破空的地面處處可見;林內有許多矗立的大枯樹與倒地的腐朽大樹幹,因此,地面高低不平,且有一群多樣的生物正忙著分解這些稱為「枯死樹的大殘材」,主持大地的元素循環作用;林內連根拔起的倒樹,翻起土壤,弄得地面更加凌亂,卻增加了這個樹林的異質結構度,使其生命現象與過程也更加複雜。其實,這類樹林是生物多樣性極高、並且為許多罕見物種棲身的生態系,是受到保護的焦點地景。美國有名的現存老生林,多分布在北加州與華盛頓州濱太平洋的地區。這些老生林亦稱為「溫帶雨林」,主要由黃杉、巨杉、紅杉、鐵杉等針葉林所組成,可稱為「軟木林」。本書中所描述的密西西比州的老生林,是世界僅存的「硬木林」,也是彌足珍貴的闊葉老生林。全球的老生林,因為人類破壞的結果,已喪失了十之八九的面積了。
本書所記述的樹林雖只是發生在區區四分之一坪不到的曼荼羅地裡,這個小小的林地卻不是孤立的--它的生態乃是受到全球的空間與漫長時間的影響,同時,它也影響到遙遠的世界其他角落的生態。例如,作者指出,曼荼羅地上的樹葉是毛毛蟲(蛾、蝶等鱗翅目昆蟲的幼蟲)的糧食,而毛毛蟲又是過路候鳥的燃料。候鳥啄食了毛毛蟲,才有體力飛往三千公里以外的南方度冬,一如我們仰賴八千公里外的中東石油為燃料--那也是靠葉子製造形成的能源。作者除了近距離觀察曼荼羅地內幾株樹(如光葉山核桃)與地面枯枝落葉層的生命(如蜘蛛、蜈蚣、菌菇、蚯蚓、蠑螈等)現象,他也詮釋了這塊曼荼羅地與整個老生林生態系之間的水文與營養循環、光合作用與植動物生活的環境是如何緊密地相關。作者指出,這個老生林的環境在各種自然的騷動(如暴風雨、地震、樹木傾頹)下,創造特殊的地景,才能孕育出極為多樣的野生植物、動物及微生物。這個老生林的生命便是靠沒有人類的干擾才維持住的。唯有這麼自然的老生林,其生態系始能為林內的生命(包括人類)提供其他生命所無法取代的勞務。
作者筆下的每個生物我們差不多都聽過或見過,但是我們對其生命故事幾乎一無所知。這些故事內容取材自最尖端、最艱深、最枯燥的許多科學論文,經作者巧妙的詮釋與連綴而成了這麼有系統而人人易懂的自然科普書,讓一般無緣接近深奧科學知識的讀者,得以讀得津津有味,而恍然大悟,自然世界的生態原來有這麼些道理與妙趣。作者無論是對動物的身體結構、行為,或是生命的演化,均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形容與比方。
作者所觀察的曼荼羅地所在的森林,在人類大肆破壞自然與無度掠奪自然資源的今天,已是難得一見的闊葉樹種老生林了。這本書的出版,對沉醉在科技萬能的幻象裡,認為所有災難皆都可靠科技解決的人類,無異是醍醐灌頂。
《種子的勝利》
前言
強悍的能量
想想看,一顆橡實裡蘊含了多麼強悍的能量!你把它埋在土裡,它就會長成一株巨大的橡樹!你把一隻羊埋在土裡,牠只會腐敗而已。 --蕭伯納,《蕭伯納的素食法》(The Vegetarian Diet According to Shaw, 1918)
我把鐵鎚放下,凝視著眼前這顆種子。它毫髮無傷,黝黑的表面仍像我當初在雨林的地上發現它時那般光滑完美。當時,在四周滴答的水聲和唧唧的蟲鳴聲中,它躺在護根層的泥漿裡,看起來似乎已經準備爆開,抽芽,生根,長出濃密的綠葉。但此刻,在我辦公室發著嗡嗡聲的螢光燈底下,這玩意兒卻似乎堅不可摧。
我拾起這顆種子,它的大小恰好填滿我的掌心,比胡桃稍大一些,但形狀較扁,色澤黝黑,外殼硬得有如精鋼,邊緣有一道粗粗的、橫向的摺縫,但無論我用螺絲起子怎麼戳、怎麼撬,就是無法在上面撬出一道裂縫。接著,我又用一把長柄的管鉗扳手使勁的夾它,但還是沒有進展。此刻,我用鐵鎚敲打,似乎也不管用;顯然,我得用更重的東西。
我的學校辦公室位於森林系昔日的植物標本室的一個角落,這是個已經幾乎被遺忘的地方,沿著標本室的牆壁有一排滿布灰塵的鐵櫃,裡面放著乾燥的植物標本。每個星期有一天,一群退休的教授會到這兒聚會,一起喝咖啡、吃貝果,回憶數十年前做田野調查的往事,談論他們最喜歡的樹種和系上的人事鬥爭。我的辦公桌也是舊時代的產物,像當時的辦公室家具一樣,是用焊接鋼、鉻和加厚的麗光板做成,大得夠放好幾台油印機和電傳打字機,重得足以承受一次核子炸彈攻擊的衝擊波。
我把那顆種子放在笨重的桌腳旁,用力把桌子的一角往上抬,然後鬆手,桌子砰然落地,種子被彈到牆邊,接著又從牆邊彈了出去,飛到一座鐵櫃下面就消失了。我找到它時,發現它黝黑的外殼看起來完好無損。於是,我又試了一次--「砰!」,沒有成功,再試一次--「砰!」,仍舊不成,我的挫折感逐漸高漲。最後,我蹲了下來,把那顆種子緊緊夾在桌腳和牆壁中間,然後用鐵鎚對著它拚命敲打。
不過,我此時的怒氣遠不及那位森林系教授,只見他漲紅著臉突然衝進房間大叫:「見鬼了,這是怎麼回事?我正在隔壁上課耶!」
顯然我需要用一個比較安靜的方法來打開種子,更何況我必須打開的種子並不止這一顆。我的壁櫥裡還有兩個箱子,裡面裝著成千上百顆種子以及二千種以上的葉子和小片樹皮,全都是我在哥斯大黎加和尼加拉瓜的森林裡做田野調查時,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辛辛苦苦蒐集來的。從這些樣本所得出的數據,將成為我博士論文的主要內容(儘管後來的情況並非如此)。
最後,我發現用大頭鎚和石鑿猛力敲打就行了,但這次的經驗(這是我所打開的第一顆種子)讓我學到關於演化的重要一課。我問自己:為什麼一顆種子的殼會這麼難打開?種子存在的目的,難道不是要讓自己打開,以便讓裡面的幼苗能出得來嗎?它之所以演化出這麼厚的殼,想必不止是為了要讓一個倒楣的研究生感到挫折。當然,它之所以如此,有一個很根本的目的,就像一隻正在孵蛋的母雞守護牠那窩蛋,以及母獅子保護幼獅一般。對於我當時在研究的那棵樹而言,繁殖下一代是最重要的事,是它為了演化而必須履行的責任,值得它投注所有的能量來進行,並且因應環境的不同發揮必要的創意。在植物的歷史中,最能夠確保它們的後代受到保護並得以散布和立足的事件,莫過於種子的發明了。
在企業界,人們在評斷一個產品是否成功時,是看它的品牌辨識度和在全球各地都能取得的方便程度(易得性)。我曾經住在烏干達的一棟泥牆茅屋裡,茅屋位於一座名叫「難以穿越的森林」(Impenetrable
Forest)的叢林邊緣,要走四小時才能到達一條柏油道路,但我從大門走出去不到五分鐘就可以買到一瓶可口可樂。一個無所不在的商品--這是世界各地的行銷主管都夢想達到的目標。而在自然界,種子就做到了這一點。無論在熱帶雨林、高山草原,或北極的凍原,種子植物都占了絕大部分,決定了整個生態系統的特性。畢竟一座森林是以其樹木,而非在裡面跳來跳去的猴子,或飛來飛去的鳥兒來命名。而且大家都知道要稱呼著名的「塞倫蓋提」(Serengeti)為「草原」,而非長了草的「斑馬原」。如果我們細想什麼才是支撐大自然各種體系的基石,往往會發現,種子以及產生這些種子的植物,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
儘管在熱帶的午後,冰涼的汽水挺好喝,但除了「無所不在」這個特性之外,可口可樂和種子就沒有什麼相像的地方了。不過還有一點倒是真的:就如同商業界信奉唯有好的產品才能勝出,「物競天擇」也是同樣的道理;最好的適應策略能夠流傳久遠、傳遍各地,並且激發更多的創新。這個過程被英國演化生物學家理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稱為「地球上最了不起的秀」。(確實如此!)有些生物特徵因為太過普遍,讓人覺得它們原本就該如此不言自明。比方說,動物的頭部都有兩隻眼睛、兩隻耳朵、一個像鼻子一樣的東西,和一個嘴巴;魚類的鰓可以從水中吸取溶氧;細菌都以分裂的方式繁殖,以及昆蟲的翅膀都成雙成對等等。就連生物學家也很容易忘掉這些很基本的東西曾經是新奇、巧妙的玩意兒,它們之所以出現純粹是演化之神反覆試驗、不斷改進的結果。在植物的世界裡,種子的存在和光合作用都已經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即便在兒童文學裡也是如此。在繪本作家露絲.克勞斯(Ruth
Krauss)的經典作品《胡蘿蔔種子》(The Carrot Seed)當中,一個安靜的小男孩不顧所有人的勸阻,耐心的為他所種的植物澆水、除草,最後土裡終於長出一個巨大的胡蘿蔔,「一如小男孩所預期」。
克勞斯這部作品以圖案簡單聞名,並從此改變了繪本的風格,不過這個故事也顯示了我們與大自然之間的深厚關係。就連孩童都知道一個小種子裡面含有蕭伯納所謂的「強悍的能量」,能夠引爆生命的火花,啟動所有必要的程序,長出一根胡蘿蔔、一株橡樹、小麥、芥菜、紅杉,或其他任何一種以種子來繁殖的植物(據估計,這樣的植物共有三十五萬二千種)。由於我們對這樣的能力深具信心,使得種子在人類的奮鬥史上具有獨特的地位。如果人們不帶著這樣的期望栽種並收成,這世上不可能會有我們如今所知的農業,同時人類將仍然三五成群的四處狩獵、採集和放牧。有些專家甚至相信,如果這世上沒有種子,人類或許根本無法進化。這些奇妙的小種子對現代文明的貢獻,或許更勝於自然界其他的任何事物。它們那精彩的演進和發展過程,一再影響了人類演進的歷史。
我們住在一個充滿種子的世界裡,每天的生活都繞著種子打轉,從早晨的咖啡和貝果,到我們衣服裡的棉花,到睡前喝的那杯可可。種子提供了我們食物和燃料、麻醉品和毒物、油、染料、纖維和香料。如果沒有種子,就沒有麵包、米飯、豆類、玉米或堅果。它們確實是生命的支柱、全球飲食、經濟和生活方式的基礎。此外,它們也是荒野植物的主角。目前在地球上的植物中,種子植物就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它們普遍的程度使我們很難想像其他種類的植物曾經一度稱霸地球,而且期間長達一億年以上。如果我們把時間倒轉回去,就會發現當時的植物是以孢子植物為主,各地的廣闊森林中盡是有如樹木一般的石松、木賊和蕨類植物(如今它們都已經成了煤炭)。因此,種子植物可說「出身寒微」,後來卻逐漸取得了優勢。最先是針葉樹、蘇鐵和銀杏,接著是各式各樣的開花植物;到了現在,孢子植物和水藻反而成了配角。種子植物這般戲劇性的勝利,不免讓我們想問:它們為什麼這麼成功?是什麼樣的特徵和習性,使它們得以如此徹底改變地球的面貌?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解答這幾個問題,並揭露種子植物之所以能在大自然中繁茂生長、而且對人類如此重要的原因。
種子的滋養力。種子提供植物幼苗所吃的第一頓飯,其中包含了能讓它們長出根、芽和葉子的所有必需營養素。人們把在三明治裡放上芽菜視為理所當然,但事實上這在植物的歷史上是關鍵性的一步。「把能量濃縮進一個小巧、可攜帶的包裹裡」的動作,開啟了許許多多演化的可能,並幫助種子植物得以傳布各地。就人類而言,由於他們能夠汲取種子內所包含的能量,現代文明才得以誕生。直到現在,人類飲食的內容主要還是在攝取種子食物、竊取原先為植物幼苗所預備的營養。
種子的統合力。在種子到來之前,植物的性生活頗為無趣,不僅過程迅速、隱密,而且通常都是自己在玩,自體複製和無性繁殖的現象非常普遍。就連在進行有性繁殖時,基因的混合也不徹底,而且結果往往難以預料。種子出現後,植物突然開始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繁殖,它們將花粉傳布到卵子上的方式也愈來愈有創意。這是一種影響深刻的創新:把母株上來自兩個親本的基因融合在一起,放進一個可攜帶的包裝裡,隨時準備發芽。相較於孢子植物只有偶爾會出現不同品種雜交的現象,種子植物的基因卻經常混合、再混合,使得它們產生了巨大的演化潛能。孟德爾(Mendel)之所以能夠藉著密切研究豌豆種子解開遺傳之謎並非偶然;如果他在做這個出名的實驗時用的是孢子植物,到現在科學界或許仍然搞不清楚遺傳學是怎麼回事。
種子的耐受力。任何一個園丁都知道,種子在貯存了一個冬天之後,第二年的春天仍舊可以栽種。事實上,許多種子都需要經過一段寒冷期、一場大火,或甚至動物的腸道才能啟動發芽的程序。有些植物的種子可以在土裡待上幾十年不壞,等到陽光、水分和養分都適合生長的時候才開始發芽。這種冬眠的習性是種子和幾乎所有其他生物不同的地方,使得它們得以出現極高程度的特化與多樣化現象。人類對冬眠種子的儲存與操控技術不僅奠定了農業的基礎,也決定了各個國家的命運。
種子的防護力。幾乎所有生物都會為保護下一代而奮鬥,但植物防護種子的手段卻多得驚人,有時甚且能夠致命,其中包括了若干令人驚訝(而且非常有用)的適應策略,例如難以穿透的外殼、尖突的刺,胡椒、肉豆蔻和多香果所含的化合物,甚至還包括砷(砒霜)和番木鱉鹼(strychnine)。在探索這個主題時,我們會發現大自然主要的演化力量為何,以及人類如何利用植物的自我防衛手段來達成他們的目的,例如做成香辣的塔巴斯科辣椒醬(Tabasco)、各種藥品,以及咖啡和巧克力(這是最受世人喜愛、由種子製成的兩種產品)等。
種子的移動力。種子有無數種傳布的方法,例如在水上漂流、被風吹送,或藏在果肉當中。這許多演化策略使它們遍布全球各地,發展出極其多樣化的品種,且提供了若干人類史上最不可或缺的重要產品,包括棉花、木棉、魔鬼沾和蘋果派等。
這本書既是一個探索的過程,也是一個邀請。它就像種子一樣,剛開始時很小--只是我個人的興趣而已,但在我研究了種子在演化的進程、大自然的歷史和人類的文化中所扮演的角色後,這份興趣便與日俱增。其後,歷經我在叢林的田野調查和在實驗室中的各種實驗,並在我那個對種子著迷的兒子影響之下,我便一頭栽進了種子的世界,追索它們的故事。
這段期間,我受到了許多人指引,包括我這一路上所遇見的園丁、植物學家、探險家、農夫、歷史學家和僧侶,當然還有那些美妙的植物本身,以及那些倚賴它們維生的各種動物、鳥類和昆蟲。
然而,儘管自然界的種子有著種種迷人的傳說,卻都有一個特點:它們其實就在我們身邊,無須遠求。種子已經是我們這個世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因此,無論你喜歡的是咖啡、巧克力脆片餅乾、什錦堅果、爆米花、蝴蝶餅還是啤酒,我都邀請你拿著你最愛的、由種子做成的點心坐下來,和我一起開始這趟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