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世界初始之時,舉目盡是殺戮」,葡萄牙籍耶穌會士諾伯瑞嘉(Manuel de Nóbrega)於1559年如是說,1此說法難以證實,但卻意義重大。十六世紀以降,許多歐洲人開始以古代先例為鑑,借鑑的項目甚至包括種族滅絕。種族滅絕頻繁發生是在1492年歐洲加速領土擴張之後,此時,歐洲人正往現代過渡,在遠古崇拜的啟發之下,他們利用某些科技發明遂行大規模屠殺。
諾伯瑞嘉的主張不無道理,大規模殺戮並不是新世界才有的新事物,有些史前史學者懷疑現代人類的祖先滅絕了歐洲的尼安德塔人。後來的考古證據顯示,石器時代「相互競爭的族群甚至會設法殲滅彼此」。例如,距今5,000多年前,中石器時代的採獵者在現今德國附近的一處洞穴,細心擺放了34顆頭骨,包括成年男女和小孩。考古學家發現這些「戰利品」的排列有如「一籃雞蛋」,其中大多可見數處石斧斧痕。2
新石器時代農業興起,足以支持有系統的戰事。如果說歐洲最初的農民比起史前獵人更加文明,那麼,諷刺的是,富足的農業社會往往更容易發動大規模屠殺。有證據指出,許多族群完全被消滅。德國塔爾海姆(Talheim)有一處7,000年前新石器早期的遺跡,開挖結果顯示,一群配備六把石斧的兇手屠殺了18名成人和16名兒童,並且將遺體丟進一個大坑裡。法國有一處西元前2000年的新石器晚期遺址,該處出土的證據顯示有包括男女老少的100人被草草埋葬,骨骸上大多嵌著箭頭。雖然有些考古學家將戰爭起源的時間定得較早,認為是在中石器時代,但其他學者則主張,是在獵人變成農民定居下來,並且爭奪土地以後,才出現了武裝衝突。到了新石器時代,許多村落都設有防衛用的柵欄和壕溝。3
顯見於種族滅絕思想的遠古崇拜和農業狂熱,為本書四大主題的其中兩項。從一些古代事例可知,早期人類熱衷於土地開發。例如,根據《聖經》,極端暴行往往伴隨土地衝突而來,但有時也會發生在有意耕種者和異族居民之間。上帝向以色列人許諾「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出埃及記》3:8)(譯注:引用《聖經》以和合本為準),卻也在《申命記》提到「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20:16)《約書亞記》(6-10)記述以色列人連屠七城,包括耶利哥以及三個亞摩利王國。「這樣,約書亞擊殺全地的人,就是山地、南地、高原、山坡的人,和那些地的諸王,沒有留下一個。」而且將「凡有氣息的盡行殺滅」(10:40;參見圖1說明)
對於非農業民族(游牧、畜牧、城市民族)的敵意,加劇了舊約上的某些衝突。像是《申命記》就提到亞摩利人受過這樣的仇視,蘇美人稱之為「不種穀物」的放牧者。以色列人抵達城市化更深的迦南地以後,前往乏人墾殖之處開闢梯田並定居下來。原為牧人的古以色列人如今改為務農,但這可能使得他們更加仇視其他游牧民族,即便他們本身仍堅守自家游牧傳統。4
然而,雖然《聖經》將農業與正義連結起來,但這種關聯並未廣為流傳;一直到十五世紀,較為人所知的仍然是牧人與羊群的意象。《創世紀》中,該隱(Cain)帶了「地裡的果實」,但是上帝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只接受亞伯的小羊(4:3-4)。因為殺害亞伯而被逐出伊甸園的該隱,成了古代暨中古基督教的「第一位農人」。不受眷顧的該隱,如同歷史學家保羅‧弗里德曼(Paul
Freedman)所言,代表「原始農人」—醜陋、粗俗又邪惡。5《聖經》的牧歌情調以及中世紀理想中的純淨牧場沒有耕種者的容身之處,一直要到現代,耕種才開始受到青睞。
某些古代資料也揭示了另一項反覆出現於種族滅絕中的主題,而這也是本書的第三個主題:族群敵意。這在《舊約》裡不乏例證。《申命記》鼓吹仇恨與暴力:「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20:17)。《出埃及記》同樣列出這些族群,說道:「我必將他們剪除。」(23:23)。而在《申命記》我們又讀到:「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7:2,
16)。不管以上引文透露了多少事實,如此極端行徑並不僅見於猶太典籍,《古蘭經》(馬堅譯本)也訓諭信徒說:「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9: 5)。長久以來,猶太人更是不斷遭受族群迫害與屠殺;公元後第二個千年間,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往往憑藉《聖經》暴戾的訓諭屠殺其他族群。
帝國征服與土地掠奪構成本書第四個主題,古代諸帝國各自創下種族滅絕的先例。猶太人大流散始於西元前586年,尼布甲尼撒(Nebuchadnezzar)征服耶路撒冷,並將該城居民驅逐至巴比倫。西元前146年迦太基滅亡,而後,羅馬帝國在西元6年併吞埃及,並將亞歷山卓的猶太社群排除在公民之外,在羅馬一地,猶太人也兩度遭到放逐。西元38年,「猶太史上首次反猶騷亂(pogrom)」震動了亞歷山卓,羅馬人將猶太人趕到猶太人區,同時,暴民焚燒猶太會堂並打劫商家。6如同其他離散族群,此後猶太人漸失招架之力。
本書聚焦在西元1400年以來的六個世紀,即歷史學家所謂的「現代時期」。現代種族滅絕思想便是發源於這段時期,主要特徵包括宗教或種族仇恨、領土擴張,以及遠古或農業崇拜。本書將在宗派戰爭、古代典範和理想化農耕憧憬的全球新領土征服的背景下,描述現代種族滅絕式種族主義(genocidal
racism)的發展歷程。當農業理想主義轉為壟斷或反城市思想,形成對城市或商業中心漸增的敵意,有時也是種族滅絕的成因之一。
這些概念到了現代時期變得更加顯著。起初,歐洲中世紀文化本著《聖經》,認為農奴是含(Ham)的後裔,他們受了諾亞的詛咒,注定地位低下,俗務纏身,在思想上沒有能力統治他人。不過,到了中世紀的伊斯蘭世界,以及近代早期的歐洲和美洲,該隱的農人原型形象,又結合了非洲黑人含族種族主義符號的奴隸原型形象。這兩個概念於十六世紀在歐洲合而為一,對美洲的影響持續到十九世紀。隨著含的詛咒漸漸染上種族色彩,詛咒的對象也從歐洲農奴轉到非洲人與美洲原住民,7從十六世紀起,歐洲農民擺脫含的詛咒,開始投入新世界的墾殖,他們成了印地安人眼中優越的象徵,而不再是其他歐洲人眼中的從屬。
現代領土擴張於是遇上與之互補的農耕思想的出現,農業這種職業開始被視為勝過採獵、放牧,甚至優於晚近迅速發展的城市生活,因為城市也依賴農業的供給。人們開始強調農業的重要性,目的是在發揚自耕農(yeomanry)的文化與效用,而非農奴的實際需求,從而讓人獲得正當理由可以粗暴搶奪迄至當時仍由該隱與含這兩人的後裔所占有的土地。這項全新的重農願景攜手新興的種族主義,一同加速歐洲近代早期的圈地、墾荒以及殖民擴張。大部分殖民遭逢(colonial
encounter)更是至少在起初都很激烈。隨著殖民者從西印度群島到東印度群島的征服,災難也成倍增加。
種族滅絕在現代之所以可行,在於科技實力的不對等,這種情況在古代與中古時代並不常見。直到十五世紀,進入現代時期後,運輸與火藥的進展才使得群體之間出現科技落差,衝突也因而頻頻發生。歐亞強權擴張領土的過程有時便會引發種族滅絕,且歐亞兩洲在近代早期也都出現了遠古和農業崇拜,在在強化了新興的種族優越感。
即使如此,種族滅絕仍屬罕見,只會發生在特定的社會條件與個別決策之下。然而,儘管每次種族滅絕各有特色,而且當中有些更為極端,但仍可發現案例之間有歷史關聯和一貫主題。種族滅絕的暴力由來已久,蔓延全球,只留下一個可取之處─而這點重要無比。回顧歷史,如今我們可以從種族滅絕運動與政權的發展中找出一些模式。由於每個案例發生的年代、社會、文化都不同,因此表面上看起來,每場歷史危機互不相關、主導思想各不相同、受害者也各有態樣。然而,這些案例確有不少相同之處。600年來累積的證據,不僅有助於我們在事後找出種族滅絕的要素,並經由分析共同原因,得以及時行動,預防種族滅絕再次發生。
加害者與異議者
雖然本書內容大多著墨於歐洲人遂行的種族滅絕,但也指出此等罪行非歐洲獨有。舉例來說,秘魯的印地安人以及海地的黑奴也曾屠殺歐洲墾殖者和農場主。其他未被殖民的地方也曾經發生大屠殺。想一想第五世達賴喇嘛於1660年鎮壓反抗藏人的命令:
讓男人如樹斷根;
讓女人如河絕流;
讓孩童如卵擊石;
讓僕從如草盡燃;
簡言之,不留痕跡、不留姓名。8
儘管西方歷史留存較為詳盡的記載,但其他地方的證據仍然足以顯示,幾乎征服全世界的歐洲人,在文化上並沒有更具暴力傾向。種族滅絕其實根源於他處,甚至可說是處處均為根源。
此外,在猶太-基督教傳統之中,暴力統治也曾激起內部異議。《撒母耳記上》(15:1-16:1)裡,上帝想起「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Amalek)人怎樣待他們」,便告訴掃羅(Saul):「現在你要去攻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以及牛、羊、駱駝和驢全都殺死。」於是以色列人「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百姓」,但是掃羅卻放過亞甲(Agag)這位亞瑪力之王,以及王國裡最好的牲畜。當上帝發現掃羅「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就在「耶和華面前把亞甲砍碎了」。上帝懲罰拒絕「除滅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的掃羅,他的子孫從此與王位無緣。這個聖經故事帶來的不只是種族滅絕的訓諭,同時警告後世猶太教、基督教(以及伊斯蘭教)的異議者:不服從種族滅絕訓諭,即使罪不至死,仍需付出重大代價。《舊約》經文不斷要求服從和種族滅絕,但異議和非暴力的榜樣也一再出現。
許多基督徒都謹記這些教訓。英國人約翰‧布爾沃(John
Bulwer)在《人類的完全變化》(Anthropometamorphosis)(1653)一書中寫道:「在學校裡,我們會爭辯人類能否這麼做?消滅任何受造物種是否正當,即便那只是蟾蜍、蜘蛛,因為這麼做等於是拿掉了上帝創造中的一環,或者說整部樂章裡頭的一個音符。」當時人們要求消滅英格蘭鄉間的有害動物,1566年的一項法案即允許懸賞消滅狐狸、雞貂、鼬鼠、水獺以及刺蝟,布爾沃則試圖辯駁這種做法。儘管布爾沃是為了保衛動物物種,但其言論帶著一種宗教訓諭,反對我們所謂的種族滅絕。9
有些英國墾殖者先後在北美與澳洲遂行種族滅絕,但同樣犯下種族滅絕者大有人在。維吉尼亞的印地安人曾於1622年和1644年兩度屠殺白人移民。新南威爾斯殖民地建立之初,當地原住民領袖班尼朗(Bennelong),一再請求英國支援消滅敵對族群,但總督亞瑟‧菲利普(Arthur
Phillip)並未答應。1844年,有位維多利亞省西港(Westernport)族的老戰士告訴一位英國人,他的族人在幾年前被消滅殆盡。「野黑人」(wild
blacks)在夜裡包圍了部落,「幾乎殺光所有男人、偷走女人、摧殘孩童,很少有人逃出來。」那位戰士問道:「我的弟兄們在哪?你看到其他老人嗎?只剩下我一個了。」他的族人「倒臥原野,如同死去的袋鼠」,同年,有位原住民帶領總督喬治‧奧古斯都‧羅賓遜(George Augustus
Robinson)前往某地,當地「整個部落」遭「亞特威吞族(Yattewittong)與其盟友摧毀」,「滿地的白骨標示了慘案現場」。10
也有些英國移民則在美澳兩洲試圖阻止原住民遭受屠殺。除了雪梨的亞瑟‧菲利普,還有羅德島的羅傑‧威廉斯(Roger Williams)、紐約的總督埃德蒙‧安德羅斯(Edmund Andros),以及賓州的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和德州的山姆‧休士頓(Sam Houston)等人,更不用說十六世紀的西班牙傳教士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薩斯(Bartolomé
de Las Casas)了。這些人都成功地安撫或協助原住民,至少在區域或地方層級上,歐洲人的種族屠殺暴行都會遭到這樣的人出面譴責、遏止或抵抗,甚至遭到原住民的報復,當然,原住民方面也有人會出面調停和提出異議。
到了更加黑暗的二十世紀,情況依舊,每塊大陸各自有人進行種族屠殺,同時也有人出面反對。此時,科技、暴力的規模與強度不同於以往,全球至少有3,000萬人死於種族滅絕。有些個案涉及的是突發或密集的大規模屠殺,相關的加害者及事件包括1915年的青年土耳其黨人、二戰時的納粹、1975-1979年的赤柬(Khmer Rouge)、或者盧安達胡圖力量(Hutu
Power)政權於1994年間為期僅三個月的暴行(第十、十一和十五章)。
其他案例的發展則是漸進而漫長。在蘇聯,史達林恐怖政權的興衰歷時近30年,並以他在1930年代的濫殺為頂點(第十三章)。毛主義及其來自中、日兩國的敵人,讓中國在1920到1970年代之間斷斷續續地碰上致命暴力的週期,最嚴重的情況發生於1950年代,當時政府造成的饑荒導致數千萬人死亡(第十二和十四章)。第三世界長久以來痛苦地面對殺人政權,雖然這些政權規模較小,但同樣兇殘,例如,金日成的北韓政權,到了金正日接掌之後,鎮壓和飢荒變得更為嚴重。1954年,美國扶持的政變結束了瓜地馬拉的民主政體,此後,殘酷的政治迫害持續到1996年,即便1981-1983年的種族滅絕早已結束,情況也沒有改變。11東帝汶的屠殺始於1975年的印尼入侵,在1978-1980年達到高峰,此後仍零星發生,直到印尼於1999年撤出才結束。在蘇丹,大規模屠殺從1982年加速進行,到了2006年,伊斯蘭政權已奪走200萬條性命,受害者先是基督徒和泛靈論者(animist),而後是達佛的黑人穆斯林。
二十一世紀的情況同樣不容樂觀。1989年冷戰結束後,出現了新的爆點。多民族的共產政權,例如蘇聯、南斯拉夫以及捷克斯洛伐克,因為族群分化而瓦解,其盟友阿富汗與衣索比亞亦然。軍閥割據危及其他大型的多族群國家,例如印尼與剛果。緊接著1994年盧安達事件之後,族群暴力也擴散到蒲隆地和剛果,新的種族滅絕於焉爆發。高加索與車臣發生的族群清洗釀成難以解決的衝突。從曼哈頓到馬德里,從摩洛哥到菲律賓的摩洛地區,狠毒的蓋達恐怖組織把平民當作目標。穆斯林與基督徒之間的暴力出現在印尼、奈及利亞、巴基斯坦以及伊拉克等地。從西歐到東亞,威脅潛在愈演愈烈的反移民、本土主義和宗教激進運動。中國內部分歧的深化、泰國南部與菲律賓的伊斯蘭叛亂、伊拉克的鎮壓、北韓的國內外危機、阿富汗國內種族和政治方面的長期分歧、緬甸的壓迫以及喀什米爾與斯里蘭卡的民族、宗教衝突等等,對於二十一世紀的族群和解而言,都是不祥預兆。
雖然國際已發展出能夠與之抗衡的潮流,讓人得以抱持希望,但還不足以為此滿足。像是殖民時期與冷戰的結束,民主政體與國際法的傳播以及聯合國維和行動的進展,在在減少了國際戰爭、國內政變以及其他危機(大規模空運降低了死亡率,但結果卻是憂喜參半:難民和流離失所者在1970年到1992年間增長了四倍,從1,000萬人增加到4,000萬人)。根據2005年《人類安全報告》(Human
Security
Report),種族屠殺事件於「近50年不斷增加」,到1990年代末期才開始減少。當時「非洲撒哈拉以南死於戰爭的人數,比世上其他地方加起來還多」。然而,在那之後爆發的新衝突,「就算全世界變得更和平,也撫慰不了達佛、伊拉克、哥倫比亞、剛果或尼泊爾等地的受難者」。12種族屠殺的預防雖已日漸完善,卻還是一樣迫切。想要預防種族屠殺必須先預見可能的事端,而這需要能夠預先了解種族滅絕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