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意外的盜版源頭
我是盜版世代的一份子,一九九七年上大學時,從沒聽說過MP3檔案。第一學期結束時,我的2GB硬碟已經塞進數百首非法複製的歌曲;畢業時,我六個20GB硬碟都裝得滿滿的。二○○五年當我搬去紐約時,已經蒐集了1,500GB的音樂,相當於一萬五千張專輯唱片。 光是列出收藏的音樂,就得花一個小時;如果按演唱者姓名的字母排列,從ABBA到ZZ Top,得花一年半才聽得完。
我盜版的數量深具產業規模,但我從沒對任何人說起。要守住這個祕密很容易,你不會在唱片行看到我,而我也從不在派對上擔任播放音樂的DJ。我的檔案都是從聊天室或透過Napster與BitTorrent網站取得,自從千禧年以來,我就不曾花錢買過任何一張專輯唱片。以往,黑膠唱片收藏家的地下室滿是灰塵密布的唱片封套,但我所有的數位收藏品可以全放進一只鞋盒。
但這些音樂我大多都沒聽過。其實我很討厭ABBA,而且我雖然擁有四張ZZ
Top的專輯,卻說不出任何一張專輯的名稱。我心想,究竟是什麼理由促使我下載這些音樂?好奇心占了一部分,但經過多年以後,我才了解我真正想要的,是成為稀有菁英團體的一員。這並不是一股有意識的衝動,要是你當時提示我這一點,我肯定會否認,但那正是地下盜版集團的邪惡魅力,幾乎每個人都忽略了這一點。這不僅僅是一條取得音樂的途徑,還是一種次文化。
我當時就站在數位下載潮流的最前線,但如果年紀再大個一、兩歲,我恐怕不會如此投入。比我年長的朋友對這種盜版行為抱持懷疑態度,有時是公然敵視,甚至連熱愛音樂的人也不例外。事實上,這些人尤其痛恨盜版行為。蒐集唱片也是一種次文化,而且對那個逐漸消失的族群來說,為了挖掘唱片去車庫拍賣會尋寶、篩選擺在箱子裡的特價品、加入樂團的郵寄名單,以及週二逛唱片行等等,儼然是令人興奮的挑戰。但是對我和那些比較年輕的人來說,蒐集音樂是不費吹灰之力的事,因為那根本就唾手可得。唯一困難的,是決定要聽哪幾首。
幾年前的某一天,當我正在瀏覽我那龐大的專輯清單時,突然想到一個根本問題:「這些音樂檔案究竟是從哪裡來的?」我當時沒有答案,而我在調查時發現別人也沒有答案。當然,有關MP3現象、蘋果、Napster以及海盜灣(Pirate Bay)的報導不勝枚舉,但鮮少談到創建者,而對於實際盜取音樂檔案者的報導,則幾乎聞所未聞。
我被這個問題深深吸引,在做了更多調查後,我開始發現最奇妙的事情。我找到最早的MP3盜版集團宣言,這份文件古老到我得用一台微軟磁碟作業系統(MS-DOS)模擬器才能讀取。我找到被破解的原始MP3編碼器分享試用軟體,這東西連發明者都以為已經搞丟了。我還找到一個祕密資料庫,裡面有最早可追溯到一九八二年,三十多年來每一個主要盜版小組所洩漏的軟體、音樂、電影檔案。
我發現網域設在密克羅尼西亞與剛果,登記在巴拿馬空殼公司名下的祕密網站,但真正的業主是誰,卻無人知曉。我從埋在數千頁的法庭文件中挖掘出監聽內容的逐字稿、聯邦調查局的跟監記錄,以及與聯邦調查局合作者的證詞,而這些資料巨細靡遺披露了狡猾的全球性共謀犯罪。
我一直以為音樂盜版行為是一種群眾外包的現象,也就是說,我相信我所下載的MP3檔案,是來自於散布在全球各地的上傳者,而這些分散的音樂檔案翻錄者並沒有嚴謹的組織。但我的想法錯了,雖然有些檔案確實是網民隨意上傳而無法溯源,但大多數盜版MP3檔案是來自於少數幾個有組織的發行團體。利用資料鑑識分析,通常可以追溯到那些MP3檔案的主要源頭。
我將傳統調查報導與科技方法並用,發現可以進一步縮小盜版源頭的範圍。有時候我不但能追蹤到盜版檔案的大致出處,實際上還可以追蹤到特定的時間與人。
當然,這才是真正的祕密:網際網路是人組成的。盜版行為是一種社會現象,一旦你知道從哪裡開始找,就可以在群眾中辨識出個人。工程師、企業主管、員工、調查員、罪犯,甚至工作到爆肝的人,他們都扮演著某種角色。
我從德國開始,在那裡,有一群沒人理會的發明者,不經意的想從一個面臨解散的商業風險事業賺幾千美元,結果卻意外重創一個全球產業,他們也因此賺翻。在訪談中,這些人佯裝不知情,試圖與他們掀起的混亂撇清關係。有時候,他們甚至很不誠實,但你不能否認他們的成就。這些人把自己關在一間試聽實驗室裡數年後,以一項將會征服世界的技術嶄露頭角。
我接著去紐約,找到一名七十歲出頭、曾兩度獨霸全球饒舌音樂市場、有權有勢的音樂界大老。這還不是他唯一的成就,我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這個人就是流行音樂的代名詞。從史蒂薇.妮克絲(Stevie Nicks)到泰勒絲(Taylor
Swift),過去四十年來的音樂盛事,他幾乎無役不與。面對史無前例的盜版狂襲,他的生意受創,但他還是英勇反擊以保護他心愛的音樂產業與藝人。在我看來,他的表現無疑比所有競爭者都要傑出,但為了幫公司獲利,他成了近年來被醜化得最嚴重的企業主管。
我把注意力從曼哈頓市中心的高樓,轉向倫敦警察廳總部與聯邦調查局總部。那些鍥而不捨的調查小隊,奉命追蹤這些被祕密複製與發布的數位音樂檔案源頭,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差事,通常得花上好幾年時間。我循線至英格蘭北部的一間公寓,找到一個高傳真音響迷,他曾管理一個連波赫士都會讚嘆的數位檔案庫。我從那裡來到矽谷,見到另一個企業家,他也曾設計了一項改變消費者想法與行為的技術,不過他完全無法用這東西賺錢。然後我去愛荷華州、洛杉磯,再回到紐約,還到倫敦、薩拉索塔、奧斯陸、巴爾的摩、東京,花了很長一段時間,結果都是死胡同。
直到最後,我發現自己來到走訪過最奇怪的地方,一個看起來跟匯集全球科技與音樂八竿子打不著的北卡羅萊納州的西部小鎮。在這個叫做雪爾比(Shelby)的地方,放眼看去只有幾間木板外牆的浸信會教堂,與沒什麼特色的連鎖商店。這裡有一個人,在長達八年的期間,幾乎獨自確立了全世界最可怕的數位盜版者名聲。許多我所盜錄的音樂檔案,甚至可能是絕大多數檔案,都是源自於他。他是網路音樂盜版行為的「零號病人」,但幾乎沒人知曉他的大名。
我花了三年多的時間,努力贏取他的信任。我們經常坐在他姐姐的獨棟平房客廳裡,一聊就是好幾個小時。他的爆料真是駭人聽聞,有時候簡直教人難以置信,但所有細節都經過查證。某次訪談結束時,我忍不住問他:
「戴爾,為什麼你從來沒跟別人說過這事?」
「老兄,又沒人問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