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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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本書架構與使用方法‧1
憲法體系‧5
憲法出題趨勢‧7
考前複習‧9
本書參考資料‧11
基本權利
Chapter 1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基本權基礎概念‧1-2
第二節 解題思考流程圖‧1-4
題型 1-2-1 外國人人權之保障【92 司法官第4題】‧1-6
題型 1-2-2 第三人效力理論(言論自由、大學自治)【97 律師第4題】‧1-8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2題】‧1-10
題型 1-2-3 法律保留原則【93 律師第1題】‧1-12
第三節 基本權利之功能‧1-15
題型 1-3-1 基本權之主、客觀面向功能【103司法官第4題】‧1-17
題型 1-3-2 國家保護義務與第三人效力理論【94 律師第1題】‧1-20
題型 1-3-3 制度性保障【91 律師第3題】‧1-24
第四節 違憲審查標準-美國模型與德國模型‧1-26
壹‧美國模型:三重審查基準‧1-26
貳‧德國模型:比例原則+審查密度理論‧1-27
參‧司法違憲審查之審查基準與密度‧1-29
Chapter 2 基本權利各論
第一節 人性尊嚴‧2-2
壹‧人性尊嚴之定位‧2-2
貳‧人性尊嚴之要求‧2-2
題型 2-1-1 人性尊嚴與隱私權【95 司法官第2題】‧2-3
第二節 平等權(平等原則)‧2-6
壹‧平等權之意義‧2-6
貳‧平等權案件之違憲審查重點‧2-6
參‧德國模型與美國模型之差異‧2-7
題型 2-2-1 平等權與婚姻自由權、社會經濟管制事項 【94 司法官第2題】‧2-11
題型 2-2-2 平等權與社會經濟事項【100 司法官第3題】‧2-13
Try again 【92台大第2題】‧2-15
題型 2-2-3 平等權與財產權【93 司法官第3題】‧2-19
題型 2-2-4 性別平等與第三人效力【89 司法官1第1題】‧2-22
題型 2-2-5 平等權與應考試服公職權【96 律師第1題】‧2-24
題型 2-2-6 平等權與參政權【98 政大第1題】‧2-27
題型 2-2-7 同性戀者之平等權【98 政大第2題】‧2-30
題型 2-2-8 平等權與性行為自主權【93 台大第1題】‧2-33
題型 2-2-9 平等權與婚姻家庭權【104 司法官第4題】‧2-35
第三節 人身自由‧2-40
壹‧人身自由之意義與保護範圍‧2-40
貳‧人身自由相關考點‧2-40
題型 2-3-1 人身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98 司法官第2題】‧2-45
題型 2-3-2 人身自由與隱私權【96 律師第2題】‧2-48
題型 2-3-3 人身自由與人格權【98 台大第2題】‧2-50
題型 2-3-4 人身自由與法官保留【99 律師第1題】‧2-56
題型 2-3-5 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102司法官第3題】‧2-59
題型 2-3-6 大陸地區人民之人身自由等限制【102律師第1題】‧2-62
第四節 居住遷徙自由‧2-66
壹‧居住遷徙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66
貳‧相關大法官解釋及考試重點‧2-66
題型 2-4-1 入出境自由【92 司法官第3題】‧2-67
第五節 表現自由‧2-69
第六節 言論自由‧2-71
壹‧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2-71
貳‧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2-71
題型 2-6-1 集會自由、象徵性言論與環境權 【95 司法官第1題】‧2-72
題型 2-6-2 象徵性言論與人身自由【104律師第1題】‧2-75
題型 2-6-3 象徵性言論與基本權第三人效力【93 台大第2題】‧2-79
參‧言論自由的保障架構及考試重點‧2-83
題型 2-6-4 對言論之事前限制【105 司法官第1題】‧2-89
題型 2-6-5 高價值言論【90 律師第1題】‧2-94
題型 2-6-6 商業性言論及不表意自由【93 司法官第4題】‧2-97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2題】‧2-99
題型 2-6-7 誹謗性言論【91 律師第4題】‧2-104
題型 2-6-8 仇恨性言論【99 台大第2題】‧2-107
Try again 【96台大第1題】‧2-111
題型 2-6-9 通訊傳播自由【89 律師第4題】‧2-112
題型 2-6-10 新聞自由【101 司法官第1題】‧2-119
第七節 學術自由‧2-125
壹‧學術自由之意義‧2-125
貳‧學術自由之保護法益‧2-125
參‧大學自治‧2-126
肆‧國家、大學與其內部成員之關係‧2-126
題型 2-7-1 學術自由、學習自由與大學自治【92 成大第1題】‧2-130
題型 2-7-2 大學自治與基本國策【100 司法官第4題】‧2-133
Try again 【92台大轉學考】‧2-136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3題】‧2-137
題型 2-7-3 大學自治與人民聲請釋憲之管道 【103 司法官第1題】‧2-138
第八節 秘密通訊自由‧2-142
壹‧秘密通訊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42
貳‧釋字第631號解釋之整理‧2-142
第九節 宗教自由‧2-144
壹‧宗教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44
貳‧宗教自由相關重要考點‧2-146
題型 2-9-1 信教自由【94 律師第2題】‧2-148
題型 2-9-2 信教自由【103 律師第1題】‧2-151
題型 2-9-3 國民教育義務與信教自由之衝突【90 台大第1題】‧2-155
第十節 集會結社自由‧2-159
壹‧集會自由‧2-159
貳‧結社自由‧2-161
題型 2-10-1 對結社自由之事前限制【88 司法官第2題】‧2-164
題型 2-10-2 外國人之集會結社自由【94 司法官第1題】‧2-166
第十一節 社會權總論‧2-169
壹‧社會權之概念及歷史背景‧2-169
貳‧社會權不同於給付請求權‧2-169
參‧我國相關規定‧2-170
第十二節 生存權‧2-171
壹‧生存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71
貳‧生存權相關重要考點‧2-172
題型 2-12-1 生命權與生存權【96 政大第1題】‧2-173
第十三節 工作權‧2-177
壹‧工作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77
貳‧工作權相關考試重點‧2-177
題型 2-13-1 一般人民及公職人員之工作權【91 律師第1題】‧2-180
Try again 【102律師第3題】‧2-182
題型 2-13-2 生存權與工作權【92 律師第2題】‧2-185
題型 2-13-3 對職業自由之限制【98 政大第3題】‧2-186
題型 2-13-4 營業自由與平等權【99 司法官第1題】‧2-189
題型 2-13-5 營業自由與法官聲請釋憲【101 律師第4題節錄】‧2-191
題型 2-13-6 職業自由與應考試權【99 律師第2題】‧2-195
第十四節 財產權‧2-198
壹‧財產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98
貳‧對財產權之限制及補償‧2-198
參‧相關大法官解釋‧2-200
題型 2-14-1 財產權保障與損失補償請求權【98 律師第4題】‧2-200
題型 2-14-2 財產權與特別犧牲【102律師第4題】‧2-203
題型 2-14-3 財產權與信賴保護原則【103律師第4題】‧2-205
第十五節 權利救濟請求權‧2-210
壹‧權利救濟請求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210
貳‧相關考試重點‧2-210
題型 2-15-1 訴訟基本權【91 司法官第1題】‧2-212
題型 2-15-2 訴訟權之保障【95 台大第2題】‧2-215
Try again 【100律師第4題】‧2-219
第十六節 參政權‧2-221
壹‧參政權之概念‧2-221
貳‧參政權之保障範圍‧2-221
題型 2-16-1 選舉權─平等原則【97 司法官第1題】‧2-222
Try again 【100台大第1題】‧2-224
題型 2-16-2 公投審議委員會【93 台大第1題】‧2-225
第十七節 人民之憲法義務‧2-228
壹‧納稅義務‧2-228
貳‧服兵役義務‧2-228
參‧受國民教育義務‧2-229
題型 2-17-1 受教育之權利【95 律師第4題】‧2-230
第十八節 概括(非列舉)基本權‧2-233
壹‧概括基本權之意義‧2-233
貳‧相關考試重點‧2-233
題型 2-18-1 基本國策與概括基本權【90 律師第4題】‧2-238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4題】‧2-240
題型 2-18-2 一般生活事務或細節事項之決定 【100司法官第1題】‧2-242
題型 2-18-3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98 律師第3題】‧2-247
題型 2-18-4 資訊隱私權(釋字第586號解釋) 【97 台大第2題】‧2-249
題型 2-18-5 身體健康權【101 司法官第4題】‧2-253
題型 2-18-6 主觀公權利與精神安寧權【103 司法官第3題】‧2-255
題型 2-18-7 講學自由、專業自主權及罷教權 【102 司法官第1題】‧2-258
題型 2-18-8 環境權(接近自然權)【104 司法官第3題】‧2-262
權力分立
Chapter 3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原則概說‧3-2
壹‧權力分立原則之內涵與機能‧3-2
題型 3-1-1 權力分立之內涵【92 律師第4題】‧3-3
題型 3-1-2 垂直分權【90 律師第3題】‧3-5
貳‧權力分立理論-國家權力如何劃分?‧3-7
參‧相關大法官解釋之整理‧3-9
題型 3-1-3 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爭議【90 司法官第4題】‧3-11
題型 3-1-4 獨立機關與人事決定權【97 司法官第2題】‧3-20
Try again 【98台大第1題】‧3-23
肆‧權力分立下國家權力之平衡‧3-25
題型 3-1-5 憲法機關忠誠義務【91 律師第2題】‧3-26
Try again 【105政大第2題】‧3-28
題型 3-1-6 行政立法兩權間之制衡機制【98 司法官第3題】‧3-28
題型 3-1-7 行政組織權以及預算編制執行權【90 律師第2題】‧3-31
第二節 政府體制總介‧3-33
壹‧內閣制‧3-34
貳‧總統制‧3-35
參‧雙首長制‧3-36
第三節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3-38
壹‧1997修憲前的中央政府體制‧3-38
貳‧1997修憲後的中央政府體制‧3-39
題型 3-3-1 內閣制與半總統制(雙首長制)【93 律師第3題】‧3-41
Chapter 4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統‧4-2
壹‧總統之職權‧4-2
題型 4-1-1 總統與行政院長之權限劃分【97 律師第2題】‧4-3
貳‧相關考點‧4-5
題型 4-1-2 總統之行政院長任命權【96 司法官第2題】‧4-6
題型 4-1-3 總統之國安大政方針決定權【96 律師第3題】‧4-12
第二節 行政院‧4-20
壹‧行政院之重要職權‧4-20
貳‧相關考點‧4-21
題型 4-2-1 覆議制度【93 司法官第1題】‧4-23
題型 4-2-2 行政院院長去職之原因【98 律師第1題】‧4-25
Try again 【105台大第1題】‧4-27
第三節 立法院‧4-29
壹‧立法院之職權‧4-29
題型 4-3-1 立法院議案議決權【99 律師第4題】‧4-33
題型 4-3-2 人事同意權以及權力分立原則【95 司法官第3題】‧4-36
題型 4-3-3 出席立法院備詢之義務【92 司法官第1題】‧4-39
題型 4-3-4 國會調查權【95 律師第2題】‧4-44
題型 4-3-5 言論免責權、國會調查權以及彈劾發動權 【91 司法官第3題】‧4-50
題型 4-3-6 言論免責權【93 司法官第2題】‧4-52
貳‧立法院議事原則‧4-56
參‧修憲後之立法院地位‧4-57
題型 4-3-7 立法權對行政權之監控【94 司法官第3題】‧4-58
肆‧附論-代議民主制‧4-60
第四節 司法院‧4-62
壹‧司法院之定位‧4-63
題型 4-4-1 司法院定位【92 律師第1題】‧4-63
Try again 【90司法官第3題】‧4-65
題型 4-4-2 一元單軌制與法官人事問題【99 律師第3題】‧4-66
貳‧相關考點‧4-67
題型 4-4-3 大法官之地位【92 司法官第2題】‧4-69
參‧我國之違憲審查制度‧4-79
題型 4-4-4 三分之一立法委員聲請釋憲【105 律師第3題節錄】‧4-81
題型 4-4-5 人民聲請釋憲【96 司法官第1題】‧4-87
題型 4-4-6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 【97 律師第3題】‧4-89
題型 4-4-7 政黨違憲審查【95 律師第1題】‧4-92
題型 4-4-8 法官聲請釋憲【97 律師第1題】‧4-96
題型 4-4-9 違憲審查之客體【101 律師第3題節錄】‧4-101
題型 4-4-10 違憲審查之裁判方式【91 司法官第4題】‧4-110
題型 4-4-11 「定期失效」的違憲宣告方式【100 台大第2題】‧4-112
題型 4-4-12 聲請人就不同違憲宣告方式之救濟途徑 【104司法官第1題】‧4-116
題型 4-4-13 大法官解釋之效力【96 律師第4題】‧4-119
題型 4-4-14 大法官解釋對立法院之拘束力【97 司法官第3題】‧4-121
題型 4-4-15 大法官解釋對立法院之拘束力【101 律師第1題】‧4-123
題型 4-4-16 違憲審查集中制與合憲性解釋【99 司法官第2題】‧4-129
題型 4-4-17 大法官解釋對人之效力【100 律師第3題】‧4-133
題型 4-4-18 違憲審查之界限─司法自制【100 律師第1題】‧4-140
第五節 其他重點‧4-145
壹‧監察院以及考試院‧4-145
題型 4-5-1 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與考試委員 【94 律師第4題】‧4-147
貳‧地方自治‧4-149
題型 4-5-2 地方自主權核心領域【93 律師第4題】‧4-154
參‧基本國策‧4-155
題型 4-5-3 憲法前言、基本國策以及憲法基本原則 【90 司法官第1題】‧4-157
題型 4-5-4 多元文化國【99 司法官第3題】‧4-158
憲法體系‧5
憲法出題趨勢‧7
考前複習‧9
本書參考資料‧11
基本權利
Chapter 1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基本權基礎概念‧1-2
第二節 解題思考流程圖‧1-4
題型 1-2-1 外國人人權之保障【92 司法官第4題】‧1-6
題型 1-2-2 第三人效力理論(言論自由、大學自治)【97 律師第4題】‧1-8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2題】‧1-10
題型 1-2-3 法律保留原則【93 律師第1題】‧1-12
第三節 基本權利之功能‧1-15
題型 1-3-1 基本權之主、客觀面向功能【103司法官第4題】‧1-17
題型 1-3-2 國家保護義務與第三人效力理論【94 律師第1題】‧1-20
題型 1-3-3 制度性保障【91 律師第3題】‧1-24
第四節 違憲審查標準-美國模型與德國模型‧1-26
壹‧美國模型:三重審查基準‧1-26
貳‧德國模型:比例原則+審查密度理論‧1-27
參‧司法違憲審查之審查基準與密度‧1-29
Chapter 2 基本權利各論
第一節 人性尊嚴‧2-2
壹‧人性尊嚴之定位‧2-2
貳‧人性尊嚴之要求‧2-2
題型 2-1-1 人性尊嚴與隱私權【95 司法官第2題】‧2-3
第二節 平等權(平等原則)‧2-6
壹‧平等權之意義‧2-6
貳‧平等權案件之違憲審查重點‧2-6
參‧德國模型與美國模型之差異‧2-7
題型 2-2-1 平等權與婚姻自由權、社會經濟管制事項 【94 司法官第2題】‧2-11
題型 2-2-2 平等權與社會經濟事項【100 司法官第3題】‧2-13
Try again 【92台大第2題】‧2-15
題型 2-2-3 平等權與財產權【93 司法官第3題】‧2-19
題型 2-2-4 性別平等與第三人效力【89 司法官1第1題】‧2-22
題型 2-2-5 平等權與應考試服公職權【96 律師第1題】‧2-24
題型 2-2-6 平等權與參政權【98 政大第1題】‧2-27
題型 2-2-7 同性戀者之平等權【98 政大第2題】‧2-30
題型 2-2-8 平等權與性行為自主權【93 台大第1題】‧2-33
題型 2-2-9 平等權與婚姻家庭權【104 司法官第4題】‧2-35
第三節 人身自由‧2-40
壹‧人身自由之意義與保護範圍‧2-40
貳‧人身自由相關考點‧2-40
題型 2-3-1 人身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98 司法官第2題】‧2-45
題型 2-3-2 人身自由與隱私權【96 律師第2題】‧2-48
題型 2-3-3 人身自由與人格權【98 台大第2題】‧2-50
題型 2-3-4 人身自由與法官保留【99 律師第1題】‧2-56
題型 2-3-5 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102司法官第3題】‧2-59
題型 2-3-6 大陸地區人民之人身自由等限制【102律師第1題】‧2-62
第四節 居住遷徙自由‧2-66
壹‧居住遷徙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66
貳‧相關大法官解釋及考試重點‧2-66
題型 2-4-1 入出境自由【92 司法官第3題】‧2-67
第五節 表現自由‧2-69
第六節 言論自由‧2-71
壹‧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2-71
貳‧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2-71
題型 2-6-1 集會自由、象徵性言論與環境權 【95 司法官第1題】‧2-72
題型 2-6-2 象徵性言論與人身自由【104律師第1題】‧2-75
題型 2-6-3 象徵性言論與基本權第三人效力【93 台大第2題】‧2-79
參‧言論自由的保障架構及考試重點‧2-83
題型 2-6-4 對言論之事前限制【105 司法官第1題】‧2-89
題型 2-6-5 高價值言論【90 律師第1題】‧2-94
題型 2-6-6 商業性言論及不表意自由【93 司法官第4題】‧2-97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2題】‧2-99
題型 2-6-7 誹謗性言論【91 律師第4題】‧2-104
題型 2-6-8 仇恨性言論【99 台大第2題】‧2-107
Try again 【96台大第1題】‧2-111
題型 2-6-9 通訊傳播自由【89 律師第4題】‧2-112
題型 2-6-10 新聞自由【101 司法官第1題】‧2-119
第七節 學術自由‧2-125
壹‧學術自由之意義‧2-125
貳‧學術自由之保護法益‧2-125
參‧大學自治‧2-126
肆‧國家、大學與其內部成員之關係‧2-126
題型 2-7-1 學術自由、學習自由與大學自治【92 成大第1題】‧2-130
題型 2-7-2 大學自治與基本國策【100 司法官第4題】‧2-133
Try again 【92台大轉學考】‧2-136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3題】‧2-137
題型 2-7-3 大學自治與人民聲請釋憲之管道 【103 司法官第1題】‧2-138
第八節 秘密通訊自由‧2-142
壹‧秘密通訊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42
貳‧釋字第631號解釋之整理‧2-142
第九節 宗教自由‧2-144
壹‧宗教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44
貳‧宗教自由相關重要考點‧2-146
題型 2-9-1 信教自由【94 律師第2題】‧2-148
題型 2-9-2 信教自由【103 律師第1題】‧2-151
題型 2-9-3 國民教育義務與信教自由之衝突【90 台大第1題】‧2-155
第十節 集會結社自由‧2-159
壹‧集會自由‧2-159
貳‧結社自由‧2-161
題型 2-10-1 對結社自由之事前限制【88 司法官第2題】‧2-164
題型 2-10-2 外國人之集會結社自由【94 司法官第1題】‧2-166
第十一節 社會權總論‧2-169
壹‧社會權之概念及歷史背景‧2-169
貳‧社會權不同於給付請求權‧2-169
參‧我國相關規定‧2-170
第十二節 生存權‧2-171
壹‧生存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71
貳‧生存權相關重要考點‧2-172
題型 2-12-1 生命權與生存權【96 政大第1題】‧2-173
第十三節 工作權‧2-177
壹‧工作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77
貳‧工作權相關考試重點‧2-177
題型 2-13-1 一般人民及公職人員之工作權【91 律師第1題】‧2-180
Try again 【102律師第3題】‧2-182
題型 2-13-2 生存權與工作權【92 律師第2題】‧2-185
題型 2-13-3 對職業自由之限制【98 政大第3題】‧2-186
題型 2-13-4 營業自由與平等權【99 司法官第1題】‧2-189
題型 2-13-5 營業自由與法官聲請釋憲【101 律師第4題節錄】‧2-191
題型 2-13-6 職業自由與應考試權【99 律師第2題】‧2-195
第十四節 財產權‧2-198
壹‧財產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198
貳‧對財產權之限制及補償‧2-198
參‧相關大法官解釋‧2-200
題型 2-14-1 財產權保障與損失補償請求權【98 律師第4題】‧2-200
題型 2-14-2 財產權與特別犧牲【102律師第4題】‧2-203
題型 2-14-3 財產權與信賴保護原則【103律師第4題】‧2-205
第十五節 權利救濟請求權‧2-210
壹‧權利救濟請求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2-210
貳‧相關考試重點‧2-210
題型 2-15-1 訴訟基本權【91 司法官第1題】‧2-212
題型 2-15-2 訴訟權之保障【95 台大第2題】‧2-215
Try again 【100律師第4題】‧2-219
第十六節 參政權‧2-221
壹‧參政權之概念‧2-221
貳‧參政權之保障範圍‧2-221
題型 2-16-1 選舉權─平等原則【97 司法官第1題】‧2-222
Try again 【100台大第1題】‧2-224
題型 2-16-2 公投審議委員會【93 台大第1題】‧2-225
第十七節 人民之憲法義務‧2-228
壹‧納稅義務‧2-228
貳‧服兵役義務‧2-228
參‧受國民教育義務‧2-229
題型 2-17-1 受教育之權利【95 律師第4題】‧2-230
第十八節 概括(非列舉)基本權‧2-233
壹‧概括基本權之意義‧2-233
貳‧相關考試重點‧2-233
題型 2-18-1 基本國策與概括基本權【90 律師第4題】‧2-238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4題】‧2-240
題型 2-18-2 一般生活事務或細節事項之決定 【100司法官第1題】‧2-242
題型 2-18-3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98 律師第3題】‧2-247
題型 2-18-4 資訊隱私權(釋字第586號解釋) 【97 台大第2題】‧2-249
題型 2-18-5 身體健康權【101 司法官第4題】‧2-253
題型 2-18-6 主觀公權利與精神安寧權【103 司法官第3題】‧2-255
題型 2-18-7 講學自由、專業自主權及罷教權 【102 司法官第1題】‧2-258
題型 2-18-8 環境權(接近自然權)【104 司法官第3題】‧2-262
權力分立
Chapter 3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原則概說‧3-2
壹‧權力分立原則之內涵與機能‧3-2
題型 3-1-1 權力分立之內涵【92 律師第4題】‧3-3
題型 3-1-2 垂直分權【90 律師第3題】‧3-5
貳‧權力分立理論-國家權力如何劃分?‧3-7
參‧相關大法官解釋之整理‧3-9
題型 3-1-3 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爭議【90 司法官第4題】‧3-11
題型 3-1-4 獨立機關與人事決定權【97 司法官第2題】‧3-20
Try again 【98台大第1題】‧3-23
肆‧權力分立下國家權力之平衡‧3-25
題型 3-1-5 憲法機關忠誠義務【91 律師第2題】‧3-26
Try again 【105政大第2題】‧3-28
題型 3-1-6 行政立法兩權間之制衡機制【98 司法官第3題】‧3-28
題型 3-1-7 行政組織權以及預算編制執行權【90 律師第2題】‧3-31
第二節 政府體制總介‧3-33
壹‧內閣制‧3-34
貳‧總統制‧3-35
參‧雙首長制‧3-36
第三節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3-38
壹‧1997修憲前的中央政府體制‧3-38
貳‧1997修憲後的中央政府體制‧3-39
題型 3-3-1 內閣制與半總統制(雙首長制)【93 律師第3題】‧3-41
Chapter 4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統‧4-2
壹‧總統之職權‧4-2
題型 4-1-1 總統與行政院長之權限劃分【97 律師第2題】‧4-3
貳‧相關考點‧4-5
題型 4-1-2 總統之行政院長任命權【96 司法官第2題】‧4-6
題型 4-1-3 總統之國安大政方針決定權【96 律師第3題】‧4-12
第二節 行政院‧4-20
壹‧行政院之重要職權‧4-20
貳‧相關考點‧4-21
題型 4-2-1 覆議制度【93 司法官第1題】‧4-23
題型 4-2-2 行政院院長去職之原因【98 律師第1題】‧4-25
Try again 【105台大第1題】‧4-27
第三節 立法院‧4-29
壹‧立法院之職權‧4-29
題型 4-3-1 立法院議案議決權【99 律師第4題】‧4-33
題型 4-3-2 人事同意權以及權力分立原則【95 司法官第3題】‧4-36
題型 4-3-3 出席立法院備詢之義務【92 司法官第1題】‧4-39
題型 4-3-4 國會調查權【95 律師第2題】‧4-44
題型 4-3-5 言論免責權、國會調查權以及彈劾發動權 【91 司法官第3題】‧4-50
題型 4-3-6 言論免責權【93 司法官第2題】‧4-52
貳‧立法院議事原則‧4-56
參‧修憲後之立法院地位‧4-57
題型 4-3-7 立法權對行政權之監控【94 司法官第3題】‧4-58
肆‧附論-代議民主制‧4-60
第四節 司法院‧4-62
壹‧司法院之定位‧4-63
題型 4-4-1 司法院定位【92 律師第1題】‧4-63
Try again 【90司法官第3題】‧4-65
題型 4-4-2 一元單軌制與法官人事問題【99 律師第3題】‧4-66
貳‧相關考點‧4-67
題型 4-4-3 大法官之地位【92 司法官第2題】‧4-69
參‧我國之違憲審查制度‧4-79
題型 4-4-4 三分之一立法委員聲請釋憲【105 律師第3題節錄】‧4-81
題型 4-4-5 人民聲請釋憲【96 司法官第1題】‧4-87
題型 4-4-6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 【97 律師第3題】‧4-89
題型 4-4-7 政黨違憲審查【95 律師第1題】‧4-92
題型 4-4-8 法官聲請釋憲【97 律師第1題】‧4-96
題型 4-4-9 違憲審查之客體【101 律師第3題節錄】‧4-101
題型 4-4-10 違憲審查之裁判方式【91 司法官第4題】‧4-110
題型 4-4-11 「定期失效」的違憲宣告方式【100 台大第2題】‧4-112
題型 4-4-12 聲請人就不同違憲宣告方式之救濟途徑 【104司法官第1題】‧4-116
題型 4-4-13 大法官解釋之效力【96 律師第4題】‧4-119
題型 4-4-14 大法官解釋對立法院之拘束力【97 司法官第3題】‧4-121
題型 4-4-15 大法官解釋對立法院之拘束力【101 律師第1題】‧4-123
題型 4-4-16 違憲審查集中制與合憲性解釋【99 司法官第2題】‧4-129
題型 4-4-17 大法官解釋對人之效力【100 律師第3題】‧4-133
題型 4-4-18 違憲審查之界限─司法自制【100 律師第1題】‧4-140
第五節 其他重點‧4-145
壹‧監察院以及考試院‧4-145
題型 4-5-1 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與考試委員 【94 律師第4題】‧4-147
貳‧地方自治‧4-149
題型 4-5-2 地方自主權核心領域【93 律師第4題】‧4-154
參‧基本國策‧4-155
題型 4-5-3 憲法前言、基本國策以及憲法基本原則 【90 司法官第1題】‧4-157
題型 4-5-4 多元文化國【99 司法官第3題】‧4-158
序
七版序
本書將再次進行改版,很開心有各位讀者的厚愛,也要特別感謝學稔團隊的努力付出,不論是催稿或校稿,都持續鞭策著我,本書才有機會更加精進。
憲法是一國根本大法,同時也是一個兼具法律力與政治力之產物,因此,憲法可說是所有法律學科中最具政治性色彩的科目,也是最容易出現時事題的科目之一。基於憲法這樣的特性,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憲法題目的答案,甚至是出題方向,多少會受到考生或老師個人的政治立場左右。我相信多數考生都會擔心要是自己的答案跟出題老師的政治立場不一樣時怎麼辦?要是押錯寶豈不是今年只有陪公子讀書的份?
其實,在進入考場考試的短短幾個小時的作答時間,重要的是讓改卷老師可以一眼看出你是有讀書,有抓到考點,也知道答題重點所在的,若能做到如此,其實老師們都不會吝於給分(國考應該是如此啦,研究所我就不保證了⋯)。也因此,本書雖然收錄許多考古題的擬答,但我其實並不是要考生們背誦我的答案,我也不認為自己的答案一定都是正確的(以大法官解釋為例,君不見那許多協同意見書及不同意見書,是多麼的精美啊),這些擬答真的都是參考用的,我想透過本書傳達給各位考生的關鍵其實是答題的竅門,尤其,許多考生學識深厚,法學素養也很好,但面對考題時往往「想得太多」,反而不知道如何下筆。這樣的問題,閱讀本書後應該可獲得改善。
最後照慣例,一樣誠摯祝福各位考生早日榜上有名,日後能將所學貢獻社會!
姚明
2017.1
本書將再次進行改版,很開心有各位讀者的厚愛,也要特別感謝學稔團隊的努力付出,不論是催稿或校稿,都持續鞭策著我,本書才有機會更加精進。
憲法是一國根本大法,同時也是一個兼具法律力與政治力之產物,因此,憲法可說是所有法律學科中最具政治性色彩的科目,也是最容易出現時事題的科目之一。基於憲法這樣的特性,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憲法題目的答案,甚至是出題方向,多少會受到考生或老師個人的政治立場左右。我相信多數考生都會擔心要是自己的答案跟出題老師的政治立場不一樣時怎麼辦?要是押錯寶豈不是今年只有陪公子讀書的份?
其實,在進入考場考試的短短幾個小時的作答時間,重要的是讓改卷老師可以一眼看出你是有讀書,有抓到考點,也知道答題重點所在的,若能做到如此,其實老師們都不會吝於給分(國考應該是如此啦,研究所我就不保證了⋯)。也因此,本書雖然收錄許多考古題的擬答,但我其實並不是要考生們背誦我的答案,我也不認為自己的答案一定都是正確的(以大法官解釋為例,君不見那許多協同意見書及不同意見書,是多麼的精美啊),這些擬答真的都是參考用的,我想透過本書傳達給各位考生的關鍵其實是答題的竅門,尤其,許多考生學識深厚,法學素養也很好,但面對考題時往往「想得太多」,反而不知道如何下筆。這樣的問題,閱讀本書後應該可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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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
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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