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智慧財產權的面向很多,可以從技術、文化、管理等不同面向來觀察研究,本書主要是從法律觀點出發,有系統地對於智慧財產權法之概念、體系、理論等加以闡述,並分析不同智慧財產權間之關係,同時對於各種不同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國際條約、保護要件、權利歸屬、保護內容、效力限制、讓予和授權、侵害之判斷與責任等,以學理以及國內外相關規範與法院判決為基礎,詳為剖析,是一本兼具理論與實務的智慧財產權法教科書。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謝銘洋
現 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經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人(2007年)
德國慕尼黑Max-Planck-Institut訪問學人(1996年)
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第三屆)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委員
臺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諮詢小組召集人
農委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委員
臺灣法學會智慧財產法主任委員
新聞局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委員
律師高考應屆及格(1980年)執業律師
著 作
發表之智慧財產權領域論文逾百餘篇
重要著作
著作智慧財產權之基礎理論
智慧財產權之制度與實務
智慧財產權基本問題研究
科技發展之智慧財產權議題
謝銘洋
現 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經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人(2007年)
德國慕尼黑Max-Planck-Institut訪問學人(1996年)
總統府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第三屆)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跨部會諮詢小組委員
臺灣網路資訊中心「網域名稱爭議處理機制」諮詢小組召集人
農委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委員
臺灣法學會智慧財產法主任委員
新聞局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委員
律師高考應屆及格(1980年)執業律師
著 作
發表之智慧財產權領域論文逾百餘篇
重要著作
著作智慧財產權之基礎理論
智慧財產權之制度與實務
智慧財產權基本問題研究
科技發展之智慧財產權議題
目錄
再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序論──概念與體系
一、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概念/1
(一)國際條約對智慧財產權界定的範圍/1
(二)不以文義範圍為限/2
(三)包含「產業財產」與「著作權」/4
(四)智慧財產權之概念/5
二、智慧財產權之法律體系:從規範目的出發/8
(一)以「促進文化發展」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9
(二)以「促進技術進步」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9
(三)以「維護競爭秩序」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10
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義/11
(一)智慧財產權制度對近代文明的貢獻/11
(二)智慧財產權制度提供重要誘因/12
(三)智慧財產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共通的遊戲規則/13
(四)智慧財產權制度改變事業的競爭型態/14
(五)保護智慧財產權引起的反思/15
第二章 智慧財產權之發展與相關理論
一、近代著作權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17
二、近代專利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20
(一)財產權說(自然權利說)/21
(二)報償說/21
(三)鼓勵說/21
(四)公開說(契約說)/21
三、近代商標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23
(一)區別之功能/24
(二)表彰來源之功能/24
(三)信賴之功能(或品質保證之功能)/24
(四)廣告之功能/25
四、啟 示/25
五、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之發展/26
第三章 智慧財產權之性質
一、保護人類精神創作之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權利──兼具財產權與人格權/29
二、保障正當交易秩序之智慧財產權──屬於財產權或法律保護之利益/31
三、智慧財產權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4
(一)非以有體物為保護之對象/34
(二)權利之「發生」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5
(三)權利之「移轉」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5
(四)權利之「消滅」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6
(五)權利之「侵害」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6
(六)智慧財產權對有體物權利之限制/36
第四章 智慧財產權與民法之關係
一、與有體財產規範之關係/39
(一)智慧財產權是否可時效取得?/39
(二)智慧財產權有無善意取得之適用?/43
(三)智慧財產權是否有準占有之適用?/47
二、與人格權之關係/48
(一)民法與智慧財產權法對人格權之保護/49
(二)姓名權與智慧財產權之關係/51
(三)肖像權與智慧財產權之關係/52
(四)智慧財產權之人格權得否約定不行使/54
第五章 各種智慧財產權間之關係
一、不同智慧財產權法各有不同之保護目的與要件/57
二、同時受數個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之情形/58
(一)同屬一人之情形/58
(二)分屬不同人之情形/58
三、無法同時受數種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之情形/60
(一)專利與營業秘密之間具有互斥性/60
(二)專利說明書與圖式不受著作權保護/61
(三)植物新品種之發明不受專利法保護/62
(四)美術工藝品是否受設計專利之保護/63
第六章 重要之國際條約
一、綜合性條約/69
(一)建立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公約/69
(二)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TRIPS)/69
二、產業財產權方面/70
(一)巴黎公約/70
(二)專利合作條約/72
(三)歐洲專利公約與歐盟之發展/75
(四)布達佩斯條約/77
(五)專利法條約/78
(六)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協定與議定書/80
(七)尼斯商品及服務商標註冊國際分類協定/81
(八)歐盟商標法/81
(九)歐洲共同體設計法/82
(十)商標法條約/83
(十一)商標法新加坡條約/84
(十二)植物新品種保護國際公約/85
(十三)積體電路智慧財產條約/85
(十四)其他國際條約/86
三、著作權方面/86
(一)伯恩公約/86
(二)世界著作權公約/87
(三)羅馬公約/87
(四)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著作權條約/88
(五)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表演與錄音物條約/89
(六)資料庫智慧財產權條約(草案)/92
(七)視覺表演北京條約/93
第七章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要件
一、著作權之保護要件/95
(一)必須具有原創性/98
(二)必須是人類精神上之創作/99
(三)必須具有一定之表現形式/100
(四)必須足以表現出作者的個別性/101
(五)必須非屬不受保護之客體/106
二、專利權之保護要件/110
(一)必須是創作/111
(二)必須具有新穎性/115
(三)必須具有進步性/123
(四)必須具有產業上之可利用性/129
(五)必須非不受保護之客體/132
三、商標權之保護要件/136
(一)商標之種類/136
(二)商標之構成/138
(三)須具有識別性(區別性)/142
(四)不以有「營業」與「使用意思」為必要/144
(五)須無不得註冊事由/145
四、營業秘密之保護要件/153
(一)必須是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上之資訊/155
(二)必須具有秘密性/156
(三)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156
(四)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157
(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157
第八章 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方式
一、智慧財產權之獨占性格對權利取得之影響/159
二、著作權 ── 創作保護主義/162
三、專利權/163
(一)發明專利──實體審查/163
(二)新型專利──形式審查/165
(三)設計專利──實體審查/168
(四)全面廢除異議制度/168
四、商標權/169
(一)註冊保護主義/169
(二)採「領證後異議」制度/170
五、營業秘密/171
六、其 他/171
第九章 智慧財產權之權利主體與權利歸屬
一、權利人未必是創作人或發明人/173
二、對外國人之保護/173
(一)外國人之著作/174
(二)外國人之發明/175
(三)外國人之商標與營業秘密/176
(四)外國人之優先權主張/176
(五)對中國人民之保護/177
三、智慧財產權之權利歸屬/178
(一)僱傭關係下之權利歸屬/180
(二)出資聘人關係下之權利歸屬/184
(三)政府補助、出資之研究之智慧財產權歸屬/186
四、智慧財產權之共有/187
(一)共有之發生/187
(二)共有之內部關係/187
(三)應有部分之讓與/188
(四)共有之權利行使/189
第十章 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內容
一、著作權法所規定之權利內容/191
(一)著作人格權/192
(二)著作財產權/195
(三)權利管理電子資訊、防盜拷措施/215
(四)製版權/217
(五)著作權之存續期間/219
(六)著作權之回溯保護/220
二、專利權之權利內容/222
(一)創作人之權利:專利申請權、姓名表示權、專利權/222
(二)國際條約對於專利權之規範/223
(三)我國專利法對於專利權之規範/224
(四)專利權之生效與保護期間/230
(五)專利權之消滅/231
三、商標權之權利內容/233
(一)國際條約之規範/233
(二)我國商標法之規範/235
(三)商標法上「使用」之概念/240
(四)商標權之生效與保護期間/242
(五)商標權之消滅/242
四、對營業秘密之保護/245
第十一章 智慧財產權之限制
一、著作權之限制/247
(一)限制的目的/247
(二)判斷標準與概括規定/248
(三)限制之類型/252
(四)著作利用之強制授權/264
二、專利權之限制/264
(一)效力之限制/265
(二)強制授權/274
三、商標權之限制/280
第十二章 智慧財產權之讓與和授權
一、智慧財產權經濟價值之實現與契約自由原則/283
(一)經濟價值之實現與私法自治/283
(二)契約自由原則與智慧財產權之交易型態/284
(三)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之重要性/286
二、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之特徵、種類及法律性質/287
(一)智慧財產權授權行使上之特徵/287
(二)授權契約之類型/289
(三)授權契約之性質及法律之適用/295
三、「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之問題/298
四、權利消滅對授權契約之影響/303
五、權利之集體管理與行使/305
第十三章 智慧財產權侵害之判斷
一、著作權侵害之判斷/309
二、專利權侵害之判斷/314
(一)專利權之範圍/314
(二)申請專利範圍之解釋/315
(三)是否構成侵害之判斷/317
三、商標權侵害之判斷/323
(一)「商標近似」以及「商品或服務類似」之認定/323
(二)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之判斷/330
第十四章 智慧財產權侵害之責任
一、違反著作權法之責任/333
(一)民事責任/333
(二)刑事責任/337
(三)違反權利管理電子資訊與防盜拷措施之責任/340
(四)網路服務提供者之免責規定/341
二、適用之網路服務提供者類型/342
(一)連線服務提供者/342
(二)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342
(三)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343
(四)搜尋服務提供者/343
三、免責之共通要件/343
四、免責之特別要件/344
(一)連線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5)/344
(二)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6)/344
(三)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7)/345
(四)搜尋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8)/345
五、網路服務提供者和網路使用者間之關係/345
六、侵害專利權之責任/347
(一)2003年全部除罪化/347
(二)民事責任/348
七、侵害商標權之責任/364
(一)民事責任/364
(二)刑事責任/368
八、侵害營業秘密之責任/369
(一)民事責任/369
(二)刑事責任/371
第十五章 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
一、智慧財產案件司法審理制度之變革/373
二、智慧財產法院之組織與程序/374
三、權利有效性之判斷與拘束力/376
四、審理過程對營業秘密之保護/377
五、行政救濟有待改革/378
自 序
第一章 序論──概念與體系
一、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概念/1
(一)國際條約對智慧財產權界定的範圍/1
(二)不以文義範圍為限/2
(三)包含「產業財產」與「著作權」/4
(四)智慧財產權之概念/5
二、智慧財產權之法律體系:從規範目的出發/8
(一)以「促進文化發展」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9
(二)以「促進技術進步」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9
(三)以「維護競爭秩序」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10
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義/11
(一)智慧財產權制度對近代文明的貢獻/11
(二)智慧財產權制度提供重要誘因/12
(三)智慧財產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共通的遊戲規則/13
(四)智慧財產權制度改變事業的競爭型態/14
(五)保護智慧財產權引起的反思/15
第二章 智慧財產權之發展與相關理論
一、近代著作權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17
二、近代專利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20
(一)財產權說(自然權利說)/21
(二)報償說/21
(三)鼓勵說/21
(四)公開說(契約說)/21
三、近代商標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23
(一)區別之功能/24
(二)表彰來源之功能/24
(三)信賴之功能(或品質保證之功能)/24
(四)廣告之功能/25
四、啟 示/25
五、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之發展/26
第三章 智慧財產權之性質
一、保護人類精神創作之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權利──兼具財產權與人格權/29
二、保障正當交易秩序之智慧財產權──屬於財產權或法律保護之利益/31
三、智慧財產權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4
(一)非以有體物為保護之對象/34
(二)權利之「發生」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5
(三)權利之「移轉」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5
(四)權利之「消滅」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6
(五)權利之「侵害」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6
(六)智慧財產權對有體物權利之限制/36
第四章 智慧財產權與民法之關係
一、與有體財產規範之關係/39
(一)智慧財產權是否可時效取得?/39
(二)智慧財產權有無善意取得之適用?/43
(三)智慧財產權是否有準占有之適用?/47
二、與人格權之關係/48
(一)民法與智慧財產權法對人格權之保護/49
(二)姓名權與智慧財產權之關係/51
(三)肖像權與智慧財產權之關係/52
(四)智慧財產權之人格權得否約定不行使/54
第五章 各種智慧財產權間之關係
一、不同智慧財產權法各有不同之保護目的與要件/57
二、同時受數個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之情形/58
(一)同屬一人之情形/58
(二)分屬不同人之情形/58
三、無法同時受數種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之情形/60
(一)專利與營業秘密之間具有互斥性/60
(二)專利說明書與圖式不受著作權保護/61
(三)植物新品種之發明不受專利法保護/62
(四)美術工藝品是否受設計專利之保護/63
第六章 重要之國際條約
一、綜合性條約/69
(一)建立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公約/69
(二)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TRIPS)/69
二、產業財產權方面/70
(一)巴黎公約/70
(二)專利合作條約/72
(三)歐洲專利公約與歐盟之發展/75
(四)布達佩斯條約/77
(五)專利法條約/78
(六)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協定與議定書/80
(七)尼斯商品及服務商標註冊國際分類協定/81
(八)歐盟商標法/81
(九)歐洲共同體設計法/82
(十)商標法條約/83
(十一)商標法新加坡條約/84
(十二)植物新品種保護國際公約/85
(十三)積體電路智慧財產條約/85
(十四)其他國際條約/86
三、著作權方面/86
(一)伯恩公約/86
(二)世界著作權公約/87
(三)羅馬公約/87
(四)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著作權條約/88
(五)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表演與錄音物條約/89
(六)資料庫智慧財產權條約(草案)/92
(七)視覺表演北京條約/93
第七章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要件
一、著作權之保護要件/95
(一)必須具有原創性/98
(二)必須是人類精神上之創作/99
(三)必須具有一定之表現形式/100
(四)必須足以表現出作者的個別性/101
(五)必須非屬不受保護之客體/106
二、專利權之保護要件/110
(一)必須是創作/111
(二)必須具有新穎性/115
(三)必須具有進步性/123
(四)必須具有產業上之可利用性/129
(五)必須非不受保護之客體/132
三、商標權之保護要件/136
(一)商標之種類/136
(二)商標之構成/138
(三)須具有識別性(區別性)/142
(四)不以有「營業」與「使用意思」為必要/144
(五)須無不得註冊事由/145
四、營業秘密之保護要件/153
(一)必須是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上之資訊/155
(二)必須具有秘密性/156
(三)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156
(四)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157
(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157
第八章 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方式
一、智慧財產權之獨占性格對權利取得之影響/159
二、著作權 ── 創作保護主義/162
三、專利權/163
(一)發明專利──實體審查/163
(二)新型專利──形式審查/165
(三)設計專利──實體審查/168
(四)全面廢除異議制度/168
四、商標權/169
(一)註冊保護主義/169
(二)採「領證後異議」制度/170
五、營業秘密/171
六、其 他/171
第九章 智慧財產權之權利主體與權利歸屬
一、權利人未必是創作人或發明人/173
二、對外國人之保護/173
(一)外國人之著作/174
(二)外國人之發明/175
(三)外國人之商標與營業秘密/176
(四)外國人之優先權主張/176
(五)對中國人民之保護/177
三、智慧財產權之權利歸屬/178
(一)僱傭關係下之權利歸屬/180
(二)出資聘人關係下之權利歸屬/184
(三)政府補助、出資之研究之智慧財產權歸屬/186
四、智慧財產權之共有/187
(一)共有之發生/187
(二)共有之內部關係/187
(三)應有部分之讓與/188
(四)共有之權利行使/189
第十章 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內容
一、著作權法所規定之權利內容/191
(一)著作人格權/192
(二)著作財產權/195
(三)權利管理電子資訊、防盜拷措施/215
(四)製版權/217
(五)著作權之存續期間/219
(六)著作權之回溯保護/220
二、專利權之權利內容/222
(一)創作人之權利:專利申請權、姓名表示權、專利權/222
(二)國際條約對於專利權之規範/223
(三)我國專利法對於專利權之規範/224
(四)專利權之生效與保護期間/230
(五)專利權之消滅/231
三、商標權之權利內容/233
(一)國際條約之規範/233
(二)我國商標法之規範/235
(三)商標法上「使用」之概念/240
(四)商標權之生效與保護期間/242
(五)商標權之消滅/242
四、對營業秘密之保護/245
第十一章 智慧財產權之限制
一、著作權之限制/247
(一)限制的目的/247
(二)判斷標準與概括規定/248
(三)限制之類型/252
(四)著作利用之強制授權/264
二、專利權之限制/264
(一)效力之限制/265
(二)強制授權/274
三、商標權之限制/280
第十二章 智慧財產權之讓與和授權
一、智慧財產權經濟價值之實現與契約自由原則/283
(一)經濟價值之實現與私法自治/283
(二)契約自由原則與智慧財產權之交易型態/284
(三)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之重要性/286
二、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之特徵、種類及法律性質/287
(一)智慧財產權授權行使上之特徵/287
(二)授權契約之類型/289
(三)授權契約之性質及法律之適用/295
三、「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之問題/298
四、權利消滅對授權契約之影響/303
五、權利之集體管理與行使/305
第十三章 智慧財產權侵害之判斷
一、著作權侵害之判斷/309
二、專利權侵害之判斷/314
(一)專利權之範圍/314
(二)申請專利範圍之解釋/315
(三)是否構成侵害之判斷/317
三、商標權侵害之判斷/323
(一)「商標近似」以及「商品或服務類似」之認定/323
(二)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之判斷/330
第十四章 智慧財產權侵害之責任
一、違反著作權法之責任/333
(一)民事責任/333
(二)刑事責任/337
(三)違反權利管理電子資訊與防盜拷措施之責任/340
(四)網路服務提供者之免責規定/341
二、適用之網路服務提供者類型/342
(一)連線服務提供者/342
(二)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342
(三)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343
(四)搜尋服務提供者/343
三、免責之共通要件/343
四、免責之特別要件/344
(一)連線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5)/344
(二)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6)/344
(三)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7)/345
(四)搜尋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8)/345
五、網路服務提供者和網路使用者間之關係/345
六、侵害專利權之責任/347
(一)2003年全部除罪化/347
(二)民事責任/348
七、侵害商標權之責任/364
(一)民事責任/364
(二)刑事責任/368
八、侵害營業秘密之責任/369
(一)民事責任/369
(二)刑事責任/371
第十五章 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
一、智慧財產案件司法審理制度之變革/373
二、智慧財產法院之組織與程序/374
三、權利有效性之判斷與拘束力/376
四、審理過程對營業秘密之保護/377
五、行政救濟有待改革/378
序
再版序
這本書出版以來,轉眼已經八年,這期間歷經國內智慧財產法院的成立與運作,以及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和商標法、專利法和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的修正,同時國際上在智慧財產的制度和實務上也有諸多發展。
最近這幾年來國內智慧財產領域最重要的事,莫過於智慧財產法院的設置和運作,使得智慧財產案件的審理能朝專業化發展並提升審理的效率,雖然制度的設計與運作仍有諸多待改進之處,但法院對於智慧財產案件掌握的能力與深度,以及裁判之品質,確實比過去提升相當多,期待其未來對於智慧財產相關規範之解釋與適用,能發揮主導的作用。
2011年是重要的一年,商標法和專利法都完成修法,並分別於2012年、2013年起施行,其中有多項重要變革,包括擴大保護商標之客體、強化對商標權之保護、容許發明和新型同時申請、修正專利權效力所不及之範圍、修正特許實施、修正專利侵害損害賠償之計算方式、擴大設計專利之保護範圍等。這些修正是否全然妥適,非無疑義,本書對於若干修法後所產生之問題,亦詳加分析闡述。另外,2013年新通過的專利法修正是在學者和立法委員共同努力下,對於先前修法不妥之處加以補救。2013年修改營業秘密法則是增加刑罰的規定。2014年初的著作權法部分修正,主要是對於著作權合理使用與防盜拷措施之限制加以修正。這些新的發展,均值得注意,本書中亦均詳加說明分析,讓讀者能掌握最新的資訊。
這次再版除更正原先的若干錯誤外,並依據最新修正的法律規範修改本書內容,同時也補充若干國際上最新法制與實務之發展趨勢。
這本書出版以來,轉眼已經八年,這期間歷經國內智慧財產法院的成立與運作,以及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和商標法、專利法和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的修正,同時國際上在智慧財產的制度和實務上也有諸多發展。
最近這幾年來國內智慧財產領域最重要的事,莫過於智慧財產法院的設置和運作,使得智慧財產案件的審理能朝專業化發展並提升審理的效率,雖然制度的設計與運作仍有諸多待改進之處,但法院對於智慧財產案件掌握的能力與深度,以及裁判之品質,確實比過去提升相當多,期待其未來對於智慧財產相關規範之解釋與適用,能發揮主導的作用。
2011年是重要的一年,商標法和專利法都完成修法,並分別於2012年、2013年起施行,其中有多項重要變革,包括擴大保護商標之客體、強化對商標權之保護、容許發明和新型同時申請、修正專利權效力所不及之範圍、修正特許實施、修正專利侵害損害賠償之計算方式、擴大設計專利之保護範圍等。這些修正是否全然妥適,非無疑義,本書對於若干修法後所產生之問題,亦詳加分析闡述。另外,2013年新通過的專利法修正是在學者和立法委員共同努力下,對於先前修法不妥之處加以補救。2013年修改營業秘密法則是增加刑罰的規定。2014年初的著作權法部分修正,主要是對於著作權合理使用與防盜拷措施之限制加以修正。這些新的發展,均值得注意,本書中亦均詳加說明分析,讓讀者能掌握最新的資訊。
這次再版除更正原先的若干錯誤外,並依據最新修正的法律規範修改本書內容,同時也補充若干國際上最新法制與實務之發展趨勢。
謝銘洋 謹序
2016年8月於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
2016年8月於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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