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哈伯馬斯和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理論
法蘭克福學派
在英語國家,哈伯馬斯為人熟稔的作品有《交往行為理論》、關於商談倫理學的各類文章以及《在事實與規範之間》。籠統地講,他的社會、道德和政治理論都已經在這些作品中得到了各自闡發。哈伯馬斯還被視為法蘭克福學派第二代理論家的領軍人物,他的著作也應被看成是對法蘭克福學派第一代理論家的批判理論進行不斷反思的結晶。
二戰之前和之後的一段時間,一群哲學家、社會學家、社會心理學家、文化批評家,在法蘭克福由私人資助的社會研究院進行研究工作,這就是法蘭克福「學派」的由來。這些思想者在學院一本名為《社會研究雜誌》的期刊上發表文章,寬泛地說,他們遵從共同的學術範式:他們作同樣的理論假設,提出類似的問題,都受到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 )和馬克思( 1818–1883 )
辯證哲學的影響。法蘭克福學派學者所追隨的當代德國辯證哲學的傳統,有時又被稱為黑格爾—馬克思主義,在當時它遠不是社會思潮的主流。作為知識份子中的少數派,他們同當時佔支配地位的新康德主義歐洲傳統和邏輯經驗主義盎格魯—奧地利傳統針鋒相對。後來人談到所謂的法蘭克福學派和法蘭克福學派理論時,這個認識是不可少的。
霍克海默( 1895–1973 ),法蘭克福研究院名譽院長,對於1930年代「批判理論」範式的發展起到了主要作用。
在霍克海默看來,批判理論將成為新的跨學科理論活動,它補充並改造了黑格爾和馬克思的辯證哲學,在其中注入了來自精神分析這一相對新生的學科,以及來自德國社會學、人類學與非主流哲學家如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 1844–1900 ) 、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 1788–1860
)的敏銳洞見。所以,批判理論的研究方法具有四個主要特點:跨學科性、反思性、辯證性和批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