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裏介紹的《諾桑覺寺》屬於奧斯汀的前期作品,初稿寫於一七九八、一七九九年,取名《蘇珊》。一八○三年,作者對小說作了修改,並將其賣給倫敦的一個出版商,但不知為何緣故,小說並未出版。直到作者去世後的第二年,也就是一八一八年,經亨利.奧斯汀斡旋,小說才得以出版。
與作者的其他五部作品一樣,《諾桑覺寺》是一部愛情小說。然而,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除了愛情糾紛之外,小說自始至終還貫穿著對哥特式小說的嘲諷。因此,這可謂是一部「雙主題」小說。
小說女主角凱薩琳.莫蘭是個牧師的女兒,隨鄉紳艾倫夫婦來到礦泉療養地巴斯,在舞會上遇見並愛上了青年牧師亨利.蒂爾尼。同時,她還碰到了另一位青年約翰.索普。索普誤以為凱薩琳要作艾倫先生的財產繼承人,便起了覬覦之心,「打定主意要娶凱薩琳為妻」。索普生性喜歡吹牛撒謊,他為了抬高自己的身價,便向亨利的父親蒂爾尼將軍謊報了莫蘭家的財產,蒂爾尼將軍信以為真,竭力慫恿兒子去追求凱薩琳。當他們一家離開巴斯時,他還邀請凱薩琳去諾桑覺寺他們家作客,把她視為自家人。後來,索普追求凱薩琳的奢望破滅,便惱羞成怒,連忙把以前吹捧莫蘭家的話全盤推翻,進而貶損莫蘭家,說她家如何貧窮。蒂爾尼將軍再次聽信讒言,以為莫蘭家一貧如洗,氣急敗壞地把凱薩琳趕出了家門,並勒令兒子把她忘掉。但是兩位青年戀人並沒有屈服,他們經過一番周折,終於結為伉儷。
顯而易見,作者如此描寫索普和蒂爾尼將軍,是對金錢和門第觀念的無情針砭。
凱薩琳在巴斯期間,正熱中於閱讀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哥特小說《尤多爾弗的奧秘》。後來聽說將軍邀請她到諾桑覺寺作客,她不禁欣喜若狂,心想她終於能到古剎中去,「歷歷風險」,「嘗嘗心驚肉跳的滋味」。其實,諾桑覺寺只是座舒適便利的現代化住宅,僅僅保留著舊日古色古香的名稱而已。可是凱薩琳住進來以後,卻憑著哥特小說在她腦中喚起的種種恐怖幻影,在寺裏展開了一場荒唐的「冒險」活動。她第一次走進自己的臥房,見到壁爐旁邊有個大木箱,便疑心箱裏有什麼奧秘,膽戰心驚地好不容易把箱子打開,不料裏面只放著一條白床單!
夜裏上床前,她猛然發現屋裏還有一個大立櫃,戰戰兢兢地搜索了半天,終於在秘櫥裏找到了一卷紙,她如獲至寶,以為發現了什麼珍貴的手稿,不料熬到天亮一看,竟是一疊洗衣帳單!凱薩琳碰了兩次壁,雖然羞愧滿面,但卻沒有從中吸取教訓。相反地,她那傳奇的夢幻還在進一步升級。她參觀寺院時,突然「臆測到一種不可言狀的恐怖」,時而懷疑蒂爾尼將軍殺害了自己的妻子,時而懷疑他把妻子監禁在那間密室裏,於是她又在寺院裏搞起了「偵破」活動。後來,因為讓亨利撞見了,聽他說明了事實真相,批評了她疑神疑鬼,她才從哥特傳奇的夢幻中省悟過來,當即下定決心:「以後無論判斷什麼或是做什麼,全都要十分理智。」
在這裏,奧斯汀給她的女主角打了一記清醒劑,也著實挖苦了哥特恐怖小說。
順便應該指出,奧斯汀無論對哥特小說還是對感傷小說,都不是全盤否定的。在她看來,這兩類小說雖然具有矯揉造作、脫離現實等消極因素,但卻一反當時文壇過於嚴肅的氣氛,對於打破古典主義教條的束縛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因此,作者在小說第五章離開故事的發展線索,向傳統的小說觀提出了挑戰,使用飽含激情的語言讚揚了新小說!
……總而言之,只是這樣一些作品,在這些作品中,智慧的魅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對人性的最透徹的理解,對其千姿百態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處洋溢的機智幽默,所有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語言展現出來。
用「最精湛的語言」,展現「對人性的最透徹的理解」,四處洋溢著「機智幽默」,這既是作者對小說的精闢見解,也是對她本人作品的恰如其分的概括。和作者的其他幾部小說一樣,《諾桑覺寺》也是一部充滿幽默情趣的喜劇作品,其幽默情趣不僅見諸對情節的喜劇性處理,而且見諸某些人物的喜劇性格。
凱薩琳是個幼稚無知的姑娘,艾倫太太作為其保護人,本應處處給予指點才是,但她全然無視作長輩的責任,除了自己的穿戴以外,對別的事情概無興趣,她和索普太太碰到一起時,一個炫耀自己的衣服,一個誇讚自己的女兒,「兩張嘴巴一起動,誰都想說不想聽」。索普太太的長女伊莎貝拉是個漂亮的姑娘,但是稟性虛偽,好使心計。她嘴裏說「討厭錢」,心裏卻想嫁個闊丈夫。她和凱薩琳的哥哥詹姆斯訂婚時,激動得一夜夜地睡不著覺,說什麼她「即使掌管著幾百萬鎊、主宰著全世界」,詹姆斯也是她「唯一的選擇」。後來,見更有錢的蒂爾尼上尉向她獻殷勤時,她又得意忘形地拋棄了詹姆斯。最後,蒂爾尼上尉離開了她,她居然有臉寫信懇求凱薩琳,企圖與詹姆斯重溫舊情。
以上這幾位女性,加上前面提到的索普和蒂爾尼將軍,構成了小說中的滑稽群。比起女主角凱薩琳來,這些人物儘管著墨不多,但一個個無不寫得有血有肉,活靈活現,為小說增添了無窮的樂趣。
奧斯汀寫小說,如果說她的最大樂趣是塑造人物,她的拿手好戲則是寫對話。她的對話鮮明生動,富有個性,讀來如聞其聲,如見其人,難怪評論家常拿她和莎士比亞相提並論。比如伊莎貝拉總是愛唱崇尚友誼忠貞愛情的高調,但是話音未落,總要露出心中的隱情。
一次,她對凱薩琳說:「我的要求很低,哪怕是最微薄的收入也夠我用的了。人們要是真心相愛,貧窮本身就是財富。我討厭豪華的生活。我無論如何也不要住在倫敦。能在偏僻的村鎮上有座茅舍,這就夠迷人的了。」天花亂墜地表白了一番之後,緊接著又加了個話尾:「黎士曼附近有幾座小巧可愛的別墅。」從茅舍溜到別墅,一語道破了她那愛慕榮華富貴的真情實感。類似這樣的絕妙對話在小說裏俯拾即是,可以毫不誇張地說,讀奧斯汀的小說,確能使讀者從說話看出人物來的。
奧斯汀的小說大都取材於一個「三、四戶人家的鄉村」,講的多是女大當嫁之類的事情,有人認為生活面狹窄了些,題材瑣碎了些。可是,喜歡「二寸牙雕」的人,有誰又嫌它小呢?奧斯汀寫小說,恰恰是以創造「二寸牙雕」的精神來精雕細琢的。我們讀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賞「二寸牙雕」那樣仔細地玩味,這樣,我們就會發現一個森羅萬象、意味無窮的藝術天地。
本書特色
這是一部愛情小說。然而,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除了愛情糾紛之外,全書自始至終還貫穿著對哥德式小說的嘲諷。因此,可謂是一部「雙主題」的小說。
用最精湛的語言,對人性最透徹的理解,四處洋溢著機智幽默,這即是作者對小說的精闢見解,也是對她本人作品恰如其分的概括。
《諾桑覺寺》也是一部充滿幽默情趣的喜劇作品,其幽默情趣不僅見諸對情節的喜劇性處理,而且見諸某些人物的喜劇性格。
奧斯汀寫小說,如果說她的最大樂趣是塑造人物,那麼她的拿手好戲則是寫對話。她的對話鮮明生動,富有個性,讀來如聞其聲,如見其人,難怪評論家常拿她與莎士比亞相提並論。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珍.奧斯汀(Jane Austen;1775.12.16~1817.7.18)
生於英國英格蘭漢普郡,19世紀英國文學家,世界文學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女性文學家之一,以細緻入微的觀察和活潑風趣的文字著稱。
著有《勸導》、《理性與感性》、《傲慢與偏見》。
珍.奧斯汀(Jane Austen;1775.12.16~1817.7.18)
生於英國英格蘭漢普郡,19世紀英國文學家,世界文學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女性文學家之一,以細緻入微的觀察和活潑風趣的文字著稱。
著有《勸導》、《理性與感性》、《傲慢與偏見》。
內容連載
凡是在凱薩琳.莫蘭的幼年時代見過她的人,誰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會成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氣質,統統對她不利。她父親是個牧師,既不受人冷落,也沒陷入貧窮,為人十分體面,不過他取了個「理查德」的俗名,長得從來不算英俊。他除了兩份優厚的牧師俸祿之外,還有一筆相當可觀的獨立資產。而且,他一點也不喜歡把女兒關在家裡。
她母親是個樸實能幹的女人,性情平和,而更為了不起的是,她身體健壯。她在凱薩琳出世之前生過三個兒子。在生凱薩琳時,人們都擔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還是活了下來,接連又生了六個孩子,並且眼看著他們在她身邊長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要是養了十個孩子,個個有頭有腦,四肢健全,總被人們稱作是美好的家庭。不過,莫蘭家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好稱道的,因為這些孩子大都長得很平常,而凱薩琳多年來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樣難看。她細瘦個兒,傻裏傻氣的,皮膚灰裡透黃,不見血色;頭髮又黑又直,五官粗礪。她的相貌不過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樣不適宜作女主角。她對男孩子玩的遊戲樣樣都喜愛。她非但不喜歡布娃娃,就連那些比較適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年愛好,諸如養個睡鼠,餵隻金絲雀,澆澆玫瑰花,她都覺得遠遠不及打板球來得有趣。確實,她不喜歡花園,偶爾採幾朵花,那多半是出於好淘氣,至少別人是這麼推測的,因為她專採那些不准採的花。她就是這個脾氣。她的資質也同樣很特別。無論什麼東西,不教就學不會、弄不懂,有時即使教過了,她也學不會,因為她往往心不在焉,時而還笨頭笨腦的。
她母親花了三個月工夫,才教她背會了一首詩《乞丐請願歌》,結果還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凱薩琳並非總是很笨,決非如此。《免子和朋友》這個寓言,她比英格蘭哪個姑娘學得都快。她母親希望她學音樂,凱薩琳也認準自己會喜歡音樂,因為她很愛撥弄那架無人問津的舊鍵琴,於是她從八歲起便開始學習音樂。沒想到她學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蘭太太對女兒們力不從心或是不感興趣的事情從不勉強,因此她讓凱薩琳半途而廢了。
她母親是個樸實能幹的女人,性情平和,而更為了不起的是,她身體健壯。她在凱薩琳出世之前生過三個兒子。在生凱薩琳時,人們都擔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還是活了下來,接連又生了六個孩子,並且眼看著他們在她身邊長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要是養了十個孩子,個個有頭有腦,四肢健全,總被人們稱作是美好的家庭。不過,莫蘭家除此之外,沒有別的好稱道的,因為這些孩子大都長得很平常,而凱薩琳多年來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樣難看。她細瘦個兒,傻裏傻氣的,皮膚灰裡透黃,不見血色;頭髮又黑又直,五官粗礪。她的相貌不過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樣不適宜作女主角。她對男孩子玩的遊戲樣樣都喜愛。她非但不喜歡布娃娃,就連那些比較適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年愛好,諸如養個睡鼠,餵隻金絲雀,澆澆玫瑰花,她都覺得遠遠不及打板球來得有趣。確實,她不喜歡花園,偶爾採幾朵花,那多半是出於好淘氣,至少別人是這麼推測的,因為她專採那些不准採的花。她就是這個脾氣。她的資質也同樣很特別。無論什麼東西,不教就學不會、弄不懂,有時即使教過了,她也學不會,因為她往往心不在焉,時而還笨頭笨腦的。
她母親花了三個月工夫,才教她背會了一首詩《乞丐請願歌》,結果還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凱薩琳並非總是很笨,決非如此。《免子和朋友》這個寓言,她比英格蘭哪個姑娘學得都快。她母親希望她學音樂,凱薩琳也認準自己會喜歡音樂,因為她很愛撥弄那架無人問津的舊鍵琴,於是她從八歲起便開始學習音樂。沒想到她學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蘭太太對女兒們力不從心或是不感興趣的事情從不勉強,因此她讓凱薩琳半途而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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