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本序
《安娜•卡列尼娜》(一八七三—一八七八)是俄國大文豪列夫•托爾斯泰的第二部長篇巨著。起初,托翁只打算把它寫成一部「一個不忠實的妻子以及由此而發生的全部悲劇」(貝奇科夫語),僅用了五十天他便粗略地完成了全書。五年多以後,在前後用過《年輕太太》、《兩段婚姻》、《兩對夫妻》等書名後,它以《安娜•卡列尼娜》的名字問世了。
這部小說的主要意義應該包括三方面,即安娜的個人悲劇;十九世紀六○年代的俄國社會——沙龍、軍官俱樂部、舞會、戲院、賽馬……以及自傳的性質。
《安娜•卡列尼娜》開篇第一句話,對於中國讀者,甚至沒有讀過此書的中國人來說,都不陌生:「幸福的家庭無不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幸。」安娜是一位穿著黑衣的最迷人少婦,她善良、聰慧、生命力旺盛,男人和女人都為她著迷。她身上迸發出的愛情「含有一種暴烈的、肉感的、專橫的性格」(羅曼•羅蘭語)。其實,作家對婚姻、家庭問題的思考可以追溯到動筆撰寫這部小說前的五年,即一八六八年,這一年,他在題為《論婚姻和婦女的天職》一文中說:「男人的天職是做人類社會蜂房的工蜂,那是無限多樣化的;而母親的天職呢,沒有她們便不可能繁衍後代,這是唯一確定無疑的。」托爾斯泰借列文和吉媞的戀愛婚姻表達出這一婦女觀、家庭觀。緊隨這段話托翁又說:「雖然如此,婦女還是常常看不到這一使命,而選擇虛假的,即其他的使命……這一使命的重要性和無限性,以及它只能在一夫一妻的形式(即過去和現在生活著的人稱之為家庭的形式)下才能實現……因而一個婦女為了獻身於母親的天職而拋棄個人的追求愈多,她就愈完美。」由此不難理解,托爾斯泰為何將安娜命運的結局安排為臥軌自殺——在小說接近尾聲的第七部第三十章,安娜還在想著「只要辦完離婚手續,阿列克謝•亞力山德羅維奇把謝廖沙還給我,我就與渥倫斯基結婚」。既然還不犧牲個人的追求,在托翁看來,這樣的女子就完美不起來,那就讓她毀滅吧!可小說並沒有因為安娜的死亡而結束。整個第八部的十九個章節的內容,就如同《戰爭與和平》長長的「尾聲」,如果以西歐小說式的結局為標準,這已不像是「尾聲」。
可見,《安娜•卡列尼娜》不只是關注安娜的死,安娜的悲劇一直擴展到所有家庭的幸與不幸。在對安娜形象的塑造上,托爾斯泰傾注了他對人的肉體本能因素、人的倫理因素、人的「靈魂」因素、人的社會因素等的思考與體悟。在此部小說之後的《懺悔錄》(一八七九—一八八二)中,托翁還在進行著與上述內容相關的精神探索。
查曉燕
二○○六•三•廿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