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ㄧ單元一概念,迅速掌握保險學的內涵與精華。
※理論與實務並重,快速提升專業能力。
※每單元附練習題,培養讀者思考能力。
※圖文並茂.容易理解.快速吸收
時間就像往前的滾輪,未來就在前面,也就有風險;沒有未來,就沒有風險。有人說未來就是風險的遊樂場。未來的事物,如果都是確定的,就沒風險,但這可能性甚低。因此,生活就是風險,最近的高雄氣爆、復興航空墜機就是明證。然而,普羅大眾對風險有多少了解?幾乎一知半解,試問瓦斯與天然氣有何不同、丙烯與乙烯爆炸差在哪裡?要學習保險(Insurance)就得從了解風險開始。掌控未來不確定性的一種管理過程,就是風險管理。而保險就是風險管理中的一項工具。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宋明哲
學歷:英國格拉斯哥蘇格蘭大學風險管理博士
資歷:
台灣德明商專前校長
台灣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前系主任/所長
台灣風險管理學會創會理事長
台灣國寶壽險公司董事
台灣聯亞風險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
台灣佳世達科技公司風險管理教育顧問
台灣財政部保險單審查委員
台灣考選部典試委員
中國武漢大學等客座教授
證照:
美國風險管理師(ARM)
台灣考試院會計審計人員及格
現任:
中國湖北省楚天學者
武漢湖北經濟學院特聘教授
武漢大學中國風險管理中心研究員
期刊職務:
台灣保險學報主編
台灣風險管理學報編輯委員
台灣風險評論總編輯
英文期刊Business Management Studies編輯委員
著作:
風險管理新論:全方位與整合
保險學
人壽保險學
保險實務
公共風險管理
榮譽:
「財產風險管理研究」榮獲台灣教育部優良著作獎
榮獲台灣私立教育事業協會模範教師獎
e-mail:
[email protected](台灣)
[email protected](中國)
翁翠柳
學歷
南開大學財務管理博士班
紐約保險學院 MBA
逢甲大學保險研究所 MBA
現任
三井住友海上集團明台保險執行副總經理
宋明哲
學歷:英國格拉斯哥蘇格蘭大學風險管理博士
資歷:
台灣德明商專前校長
台灣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前系主任/所長
台灣風險管理學會創會理事長
台灣國寶壽險公司董事
台灣聯亞風險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
台灣佳世達科技公司風險管理教育顧問
台灣財政部保險單審查委員
台灣考選部典試委員
中國武漢大學等客座教授
證照:
美國風險管理師(ARM)
台灣考試院會計審計人員及格
現任:
中國湖北省楚天學者
武漢湖北經濟學院特聘教授
武漢大學中國風險管理中心研究員
期刊職務:
台灣保險學報主編
台灣風險管理學報編輯委員
台灣風險評論總編輯
英文期刊Business Management Studies編輯委員
著作:
風險管理新論:全方位與整合
保險學
人壽保險學
保險實務
公共風險管理
榮譽:
「財產風險管理研究」榮獲台灣教育部優良著作獎
榮獲台灣私立教育事業協會模範教師獎
e-mail:
[email protected](台灣)
[email protected](中國)
翁翠柳
學歷
南開大學財務管理博士班
紐約保險學院 MBA
逢甲大學保險研究所 MBA
現任
三井住友海上集團明台保險執行副總經理
目錄
第一章 風險與風險管理
第二章 保險的理論基礎與社會價值
第三章 保險事業的組織型態
第四章 保險契約的基本性質與類別
第五章 保險契約原則(一)--最大誠信原則
第六章 保險契約原則(二)--保險利益原則
第七章 保險契約原則(三)--損失補償原則
第八章 保險契約原則(四)--主力近因原則
第九章 保險公司治理
第十章 保險經營功能(一)--保險行銷
第十一章 保險經營功能(二)--保險精算
第十二章 保險經營功能(三)--保險核保
第十三章 保險經營功能(四)--保險理賠
第十四章 保險經營功能(五)--再保險
第十五章 保險經營功能(六)--法令遵循
第十六章 保險經營功能(七)--保險財務與
第十七章 保險監理與Solvency II
第十八章 保險業務文書與基本結構
第十九章 財產保險業務
第二十章 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十一章 企業員工福利計畫
第二十二章 責任保險業務
第二十三章 政策性保險業務
第二十四章 國際保險市場與經濟
第二章 保險的理論基礎與社會價值
第三章 保險事業的組織型態
第四章 保險契約的基本性質與類別
第五章 保險契約原則(一)--最大誠信原則
第六章 保險契約原則(二)--保險利益原則
第七章 保險契約原則(三)--損失補償原則
第八章 保險契約原則(四)--主力近因原則
第九章 保險公司治理
第十章 保險經營功能(一)--保險行銷
第十一章 保險經營功能(二)--保險精算
第十二章 保險經營功能(三)--保險核保
第十三章 保險經營功能(四)--保險理賠
第十四章 保險經營功能(五)--再保險
第十五章 保險經營功能(六)--法令遵循
第十六章 保險經營功能(七)--保險財務與
第十七章 保險監理與Solvency II
第十八章 保險業務文書與基本結構
第十九章 財產保險業務
第二十章 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十一章 企業員工福利計畫
第二十二章 責任保險業務
第二十三章 政策性保險業務
第二十四章 國際保險市場與經濟
序
序
本書是寫書方式改變的第一次嘗試,書名為《圖解保險學》。既稱「圖解」,書中每一單元儘量以繪圖的方式補充與解說,這對入門學習者是一大福音。其次,本書的寫法一改往昔,每章均以主題單元來撰寫,這也增加寫作時的困難度,因每一單元後面均須附上圖解說明,思路容易被切割。在思路常被打斷的情況下,歷時半年,臺灣首部圖解式保險學終於完成。
書中第十九章與第二十二章採用中國大陸保險業務用語與內容,主要是希望讀者也能稍加了解對岸保險的發展,希望入門者會喜歡,則堪欣慰。
最後,感謝共同作者明台產險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翁翠柳小姐提供的高見,經其襄助,本書才得以完成。
宋明哲 PhD , ARM
翁翠柳 執行副總
謹識於武漢與臺北
2015. 5月
本書是寫書方式改變的第一次嘗試,書名為《圖解保險學》。既稱「圖解」,書中每一單元儘量以繪圖的方式補充與解說,這對入門學習者是一大福音。其次,本書的寫法一改往昔,每章均以主題單元來撰寫,這也增加寫作時的困難度,因每一單元後面均須附上圖解說明,思路容易被切割。在思路常被打斷的情況下,歷時半年,臺灣首部圖解式保險學終於完成。
書中第十九章與第二十二章採用中國大陸保險業務用語與內容,主要是希望讀者也能稍加了解對岸保險的發展,希望入門者會喜歡,則堪欣慰。
最後,感謝共同作者明台產險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翁翠柳小姐提供的高見,經其襄助,本書才得以完成。
宋明哲 PhD , ARM
翁翠柳 執行副總
謹識於武漢與臺北
2015. 5月
內容連載
第21章 企業員工福利計畫
Unit 21-1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的涵義與目標
Unit 21-2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的理由
Unit 21-3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考慮因素
Unit 21-4 退休金成本
Unit 21-5 退休基金
Unit 21-6 員工個人養老與退休
Unit 21-1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的涵義與目標
(一)員工福利的涵義
員工福利的涵義,折衷的看法是把員工福利項目視為雇主所有補償 (Total Compensation) 計畫方案中的一部分。雇主所有的補償方案可概分為五大類:第一類是直接工資,它是屬於基本補償 (Base Compensation);第二類是個別員工的婚、喪、病假等,以及其他與基本補償有關的福利支出 (Personnel Practices and Other Employee Payments related to Base Compensation);第三類是當年度的獎金支出 (Current Incentive Compensation);第四類是間接和遞延性補償計畫 (Indirect and Deferred Compensation Plans);第五類是特別的額外津貼支出 (Executive Perquisites)。
所謂員工福利是指第四類的間接和遞延性補償計畫,該計畫包括八個員工福利項目:第一項是人壽及意外傷害保險 (Life and Accident Insurance Coverage);第二項是醫療費用給付 (Medical Expense Benefits);第三項是工作能力喪失收入給付
(Disability Income Benefits);第四項是退休計畫 (Retirement Programs);第五項是股權計畫 (Stock Plans);第六項是財產及責任保險 (Property and Liability Insurance Coverages);第七項是失業計畫 (Unemployment Plans);第八項是其他給付計畫(Other Benefit Plans),例如,個人理財顧問資訊服務等。這八個項目在範圍上,較美國社會安全局對員工福利範圍的認定為廣,但較美國商會的看法為窄。
(二)員工福利設計的目標
設立員工福利計畫時,確立適切的目標是相當重要的事。否則,後遺症極大。在目標不適切下,員工既得的福利項目,事後要將其消除,那必是難上加難。為免除此種困難且又能滿足雇主利益和法令要求,適切目標的確立應審慎考慮。員工福利設計的目標,可分為一般目標和特定目標兩類:
第一類是一般目標,一般目標包括如何依公司行業別,確立公司薪資補償的水準及策略,以及如何依員工需求或依補償所得的觀點,訂定員工福利給付水準。就後者而言,若採補償所得立場 (Compensation-Oriented),則員工福利給付水準應與薪資水準齊一;若採員工需求立場 (Needs-Oriented),則員工福利給付水準與薪資水準無關;或兼採兩者,訂定員工福利給付水準。
Unit 21-1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的涵義與目標
Unit 21-2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的理由
Unit 21-3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考慮因素
Unit 21-4 退休金成本
Unit 21-5 退休基金
Unit 21-6 員工個人養老與退休
Unit 21-1 雇主員工福利計畫的涵義與目標
(一)員工福利的涵義
員工福利的涵義,折衷的看法是把員工福利項目視為雇主所有補償 (Total Compensation) 計畫方案中的一部分。雇主所有的補償方案可概分為五大類:第一類是直接工資,它是屬於基本補償 (Base Compensation);第二類是個別員工的婚、喪、病假等,以及其他與基本補償有關的福利支出 (Personnel Practices and Other Employee Payments related to Base Compensation);第三類是當年度的獎金支出 (Current Incentive Compensation);第四類是間接和遞延性補償計畫 (Indirect and Deferred Compensation Plans);第五類是特別的額外津貼支出 (Executive Perquisites)。
所謂員工福利是指第四類的間接和遞延性補償計畫,該計畫包括八個員工福利項目:第一項是人壽及意外傷害保險 (Life and Accident Insurance Coverage);第二項是醫療費用給付 (Medical Expense Benefits);第三項是工作能力喪失收入給付
(Disability Income Benefits);第四項是退休計畫 (Retirement Programs);第五項是股權計畫 (Stock Plans);第六項是財產及責任保險 (Property and Liability Insurance Coverages);第七項是失業計畫 (Unemployment Plans);第八項是其他給付計畫(Other Benefit Plans),例如,個人理財顧問資訊服務等。這八個項目在範圍上,較美國社會安全局對員工福利範圍的認定為廣,但較美國商會的看法為窄。
(二)員工福利設計的目標
設立員工福利計畫時,確立適切的目標是相當重要的事。否則,後遺症極大。在目標不適切下,員工既得的福利項目,事後要將其消除,那必是難上加難。為免除此種困難且又能滿足雇主利益和法令要求,適切目標的確立應審慎考慮。員工福利設計的目標,可分為一般目標和特定目標兩類:
第一類是一般目標,一般目標包括如何依公司行業別,確立公司薪資補償的水準及策略,以及如何依員工需求或依補償所得的觀點,訂定員工福利給付水準。就後者而言,若採補償所得立場 (Compensation-Oriented),則員工福利給付水準應與薪資水準齊一;若採員工需求立場 (Needs-Oriented),則員工福利給付水準與薪資水準無關;或兼採兩者,訂定員工福利給付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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