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黃煌雄
■學歷
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政治理論組 學士 (1963-1967)
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碩士 (1968-1971)
美國哈佛大學費正清研究中心 訪問學人
(二年,1996-1998)
■經歷
立法院 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 (1981.2.-1984.1)
立法院 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 (1987.2.-1990.1)
立法院 第二屆立法委員 (1993.2.-1996.1)
國民大會 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 (1992-1993)
臺灣研究基金會創辦人
監察院 第三屆監察委員 (1999.2.-2005.1)
監察院 第四屆監察委員 (2008.8-2014.7.31)
目錄
新版序
自序
導讀:季辛吉與縱橫家
第一章 戰國時代的大變動
第二章 戰國七雄
第一節 戰國七雄的形成
第二節 七雄的內部改革與國際局面的變遷
第三節 七雄實力的鳥瞰
第三章 泛論合縱與連橫
第一節 合縱與連橫成立的要件
第二節 合縱的分析
第三節 連橫的分析
第四章 泛論縱橫家
第一節 縱橫家與合縱連橫的關係
第二節 縱橫家的分析
第三節 蘇秦及其倡導的合縱
第四節 張儀及其倡導的連橫
第五章 合縱與連橫的比較和評價
第一節 合縱與連橫的比較
第二節 合縱與連橫的評價
參考書目
自序
導讀:季辛吉與縱橫家
第一章 戰國時代的大變動
第二章 戰國七雄
第一節 戰國七雄的形成
第二節 七雄的內部改革與國際局面的變遷
第三節 七雄實力的鳥瞰
第三章 泛論合縱與連橫
第一節 合縱與連橫成立的要件
第二節 合縱的分析
第三節 連橫的分析
第四章 泛論縱橫家
第一節 縱橫家與合縱連橫的關係
第二節 縱橫家的分析
第三節 蘇秦及其倡導的合縱
第四節 張儀及其倡導的連橫
第五章 合縱與連橫的比較和評價
第一節 合縱與連橫的比較
第二節 合縱與連橫的評價
參考書目
序
自序
本書是由我在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的碩士論文改寫而成,其間大約經過四年的時間,並經過將近一千個小時的實際修改,因此,看來可以視為一本新著作。
到目前為止,在臺灣,有關合縱與連橫的介紹,本書應算是第一本有系統的論述。但由於作者的才力有限,時間不足,以及資料限制,本書是一個起點;更完整的著作,仍有待未來有志之士的繼續耕耘─事實上,拋磚引玉,正是出版本書的動機之一。
自季辛吉在國際政治舞臺上抬頭以來,所謂縱橫家、合縱連橫、縱橫捭闔之類的名詞,便不斷地在各種不同的出版物上出現。但所論的,大多屬於一種似是而非的常識。本書的出版,對於這些觀念的澄清,相信當有所助益。
如果經由本書,能給人們引發一些「實其心」的反省與靈感,對於本人而言,將是一大安慰。
指導教授薩孟武老師,在論文寫作期間以及本書出版以前,均曾悉心指正,謹致謝忱。
本書是由我在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的碩士論文改寫而成,其間大約經過四年的時間,並經過將近一千個小時的實際修改,因此,看來可以視為一本新著作。
到目前為止,在臺灣,有關合縱與連橫的介紹,本書應算是第一本有系統的論述。但由於作者的才力有限,時間不足,以及資料限制,本書是一個起點;更完整的著作,仍有待未來有志之士的繼續耕耘─事實上,拋磚引玉,正是出版本書的動機之一。
自季辛吉在國際政治舞臺上抬頭以來,所謂縱橫家、合縱連橫、縱橫捭闔之類的名詞,便不斷地在各種不同的出版物上出現。但所論的,大多屬於一種似是而非的常識。本書的出版,對於這些觀念的澄清,相信當有所助益。
如果經由本書,能給人們引發一些「實其心」的反省與靈感,對於本人而言,將是一大安慰。
指導教授薩孟武老師,在論文寫作期間以及本書出版以前,均曾悉心指正,謹致謝忱。
內容連載
第三章 泛論合縱與連橫(節錄)
第一節 合縱與連橫成立的要件
合縱與連橫,為戰國時代國際局勢發展下的自然產物。在商鞅變法以後,合縱與連橫得以成立的要件有四:
一、分裂的局面:在大一統的時代,絕不會有合縱與連橫之舉。合縱與連橫成立的前提,必須天下陷於分裂割據,互相戒備,而不能統一之時。戰國之際,正是諸侯割據稱王,專務兼併,「兵交中國無復寧」的時代(註一)。這時的周,名義上是「一周為二十晉」(註二),但「地則不大於曹、膝」,「民則不眾於邾、莒」(註三),「絕長補短,不過百里,名為天下共主,裂其地不足以肥國,得其眾不足以勁兵」(註四);且又因三晉的建侯,而自壞春秋時代諸侯還有所顧忌的名分關係,形勢所趨,周天子除了空名以外,便只能在「常不失重國之交」及列國對峙的空隙下苟延殘喘(註五)。
二、分裂局面下並立着不太多也不太少的近乎主權國家:分裂的局面,固為合縱與連橫成立的前提;但分裂局面下的國家,如果太多或太少,合縱與連橫也不會成立。因為太多時,各國因國小力分,彼此均不能兼併他方,例如春秋初期,尚有一百餘國,而王室尊嚴尚在,此時國力稍強之國,只能以霸主的身份,以「尊王攘夷」為口號,以「盟會」為手段,實行霸業,故大國不必用連橫,小國也不必用合縱。反之,太少時,如東漢末期的曹魏、蜀漢、東吳三強鼎立,任何一國均不能壓倒任何一國,此時自無合縱,也無連橫,縱有類似於合縱與連橫之事,而究其實,又與戰國時代的合縱連橫不同。總之,必須分裂局面下的國家,不太多,也不太少,而後合縱與連橫才得成立。不僅如此,這些國家的行動或不行動,已不受名分、法統或體制上的限制,而是看本身實力的大小;換言之,這些國家都是無名有實的主權國家,而後合縱與連橫也才得成立。戰國時代七雄的並立與爭雄,一面固反應出並立的國家,不太多,也不太少;一面也反應出這些國家都具有類似現在所謂的國家主權行為─這些均為合縱與連橫成立的基礎。
第一節 合縱與連橫成立的要件
合縱與連橫,為戰國時代國際局勢發展下的自然產物。在商鞅變法以後,合縱與連橫得以成立的要件有四:
一、分裂的局面:在大一統的時代,絕不會有合縱與連橫之舉。合縱與連橫成立的前提,必須天下陷於分裂割據,互相戒備,而不能統一之時。戰國之際,正是諸侯割據稱王,專務兼併,「兵交中國無復寧」的時代(註一)。這時的周,名義上是「一周為二十晉」(註二),但「地則不大於曹、膝」,「民則不眾於邾、莒」(註三),「絕長補短,不過百里,名為天下共主,裂其地不足以肥國,得其眾不足以勁兵」(註四);且又因三晉的建侯,而自壞春秋時代諸侯還有所顧忌的名分關係,形勢所趨,周天子除了空名以外,便只能在「常不失重國之交」及列國對峙的空隙下苟延殘喘(註五)。
二、分裂局面下並立着不太多也不太少的近乎主權國家:分裂的局面,固為合縱與連橫成立的前提;但分裂局面下的國家,如果太多或太少,合縱與連橫也不會成立。因為太多時,各國因國小力分,彼此均不能兼併他方,例如春秋初期,尚有一百餘國,而王室尊嚴尚在,此時國力稍強之國,只能以霸主的身份,以「尊王攘夷」為口號,以「盟會」為手段,實行霸業,故大國不必用連橫,小國也不必用合縱。反之,太少時,如東漢末期的曹魏、蜀漢、東吳三強鼎立,任何一國均不能壓倒任何一國,此時自無合縱,也無連橫,縱有類似於合縱與連橫之事,而究其實,又與戰國時代的合縱連橫不同。總之,必須分裂局面下的國家,不太多,也不太少,而後合縱與連橫才得成立。不僅如此,這些國家的行動或不行動,已不受名分、法統或體制上的限制,而是看本身實力的大小;換言之,這些國家都是無名有實的主權國家,而後合縱與連橫也才得成立。戰國時代七雄的並立與爭雄,一面固反應出並立的國家,不太多,也不太少;一面也反應出這些國家都具有類似現在所謂的國家主權行為─這些均為合縱與連橫成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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