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懲罰

失控的懲罰
定價:580
NT $ 310 ~ 522
 

內容簡介

  我們已經成為一個懲罪者的國度,忽略了人的尊嚴,甚至忘了懲罰的目的。
  「為惡者必將付出代價」,但我們能夠接受一個恐怖不輸集中營的監獄?

  你無時無刻不在害怕,你只有一個人,到處是敵人,沒有可以信賴的政府,你唯一的武器就是你自己。你在哪裡?不是戰場,不是異鄉,而是美國監獄。

  你做了什麼淪落到此?可能是哈了太多草,或者不小心把一些藥賣給錯的人。你可能從來沒使用過暴力,但這會兒周圍全是暴力的人。要活著逃出這裡,得靠智慧,還有運氣。

  弗格森博士寫作這本書的靈感來自課堂上。在哥倫比亞法學院上課時,他會提出案件讓同學討論,結果即便是同樣的罪名,七十個學生常常會陷入嚴重的量刑分歧。刑罰從六個月的在家拘役,到入獄二十年。這一群未來的律師,每個人的論述都很有道理。

  然而,為什麼一群知識份子面對同樣的事實,會得出如何不同的見解?這就是本書試著要回答的。即便是受過教育的美國人,當他們想要做出懲罰時,他們常常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儘管他們對懲罰這件事充滿理想與激情。這樣的矛盾很重要,因為相較於其他現代化民主國家,美國社會更常對犯罪者科以刑罰,且刑責偏重。判刑入獄率(incarceration rate),在歐洲國家大約是1:1000,在美國是1:143,刑期較長且監禁條件較差。

  之所以如此可能是因為害怕犯罪、種族對立、幫派活動、對政府的不信任。作者無意爭論這些問題,但提出不同的思考:懲罰的哪些面向令人感到困惑?更深入分析懲罰這件事能告訴我們什麼?為什麼一般美國公民不關心美國的監獄體系和環境比所有極權主義國家還要糟糕?我們所知道的刑罰到底達成了什麼目的?

  截至二○一○年,美國監獄裡關了兩百二十六萬人,有九分之一的州政府員工是在監獄工作,花在監獄的費用比花在教育還要多。懲教機構愈來愈失能。法律人在學校的學習著重在如何懲罰,而非懲罰本身的意義。法律強調的是,「為惡必將付出代價」。公義的社會期望透過這樣的法律等式來恢復秩序。但是懲罰還要考量到犯罪者所面臨的其他狀況。

  弗格森博士認為,當一個懲罰體系變得太過嚴苛,重新檢視與評估是所有人的責任。一個文化的形成,是透過政治、經濟、法律、歷史、心理、甚至宗教與哲學,而我們必須了解這些意涵,才能知道我們在做些什麼。

名人推薦

  台大法律系教授 李茂生 專文推薦
 
  懲罰的力量使人靜默,但不能駁倒……它永遠無法促成真理的認識。――塞謬爾.約翰遜 Samuel Johnson

  刻意的殘酷是不可原諒的。――田納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

  ◎這本書充滿熱烈的道德觀點。弗格森問道:為什麼我們會成為一個懲罰者的國度,不再看到被懲罰者的人性尊嚴……弗格森是我們的但丁,作為我們穿越扭曲的美國地獄的指引。任何讀了這本書的人都會覺得自己是這個國家罪惡的同謀,然而前路雖然艱辛仍有一絲希望,它還沒完全封閉。――保羅‧卡恩Paul W. Kahn,耶魯大學法學院

  ◎針對那些有時令人遺憾但被視為理所當然和忽略的事,本書是充滿激情與痛苦的呼籲。弗格森要讀者嚴肅看待並持續努力改革美國的監獄現況。無其他書可比擬。――洛依德‧溫瑞柏Lloyd Weinreb,哈佛大學法學院

  ◎弗格森成功激起我們對於美國犯罪懲罰的反思……問題不在懲罰的需求,而是它的嚴厲性,弗格森再一次迫使讀者深入思考這個問題。――出版人週刊書評Publishers Weekly

  ◎對於一個逐漸成為全球人權醜聞的危機,本書是一記警鐘。――科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

  ◎探本溯源且發人深思……這本書巧妙地穿梭在哲學、法律、犯罪學之間,但它的心和靈魂卻是文學,一本很棒的書。――約書亞‧都柏利Joshua Dubler,高等教育紀事報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勞勃.弗格森(Robert A. Ferguson)


  哥倫比亞法學院教授,開設「美國生活中的審判」,以作家德萊塞(Theodore Dreiser)和舊約聖經中的《但以理書》為題材。弗格森教授擅長以小說作為法律教學的材料,例如融合《梅崗城的故事》與法學教授Derrick Bell 的作品,探討批判種族理論。他曾說過,作為律師,除非你說的是陪審團聽過且能夠讓他們相信的故事,否則你無法勝訴。因此如何說故事是一項重要技能,而瞭解敘事的觀點會讓人更懂得如何說故事。

  勞勃.弗格森一九六八年取得哈佛法學位,一九七四年取得哈佛「美國文明史」博士學位。曾在哈佛大學、芝加哥大學、普林斯頓大學任教。目前除了在哥倫比亞法學院任教,也在哥大大學部開設英文課程,吸引大批學生搶修。著有Law and Letters in America Life (1987), The American Enlightenment, 1750-1820 (1997), Reading the Early Republic (2004), Edition of The Federalist (2006), The Trial in American Life (2007), Alone in America: The Stories That Matter (2013), and Inferno: An Anatomy of American Punishment (2014)。

譯者簡介

高忠義


  台灣高雄人。中國律師、台灣大學國發所博士生、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律碩士。曾任國會助理、部會首長秘書、電子業、金融業公司法務。譯有商周出版的《合理的懷疑—從辛普森案批判美國司法體系》、《老年、社會、法律經濟學》、《刑事偵訊與自白》等十餘本著作。詮智法律翻譯工作室負責人,transwise.pixnet.net/blog。
 

內容連載

第四章 合法的懲罰者
 
他用不同的聲音做警察的工作。
――艾略特(T. S. Eliot),《荒原》(The Waste Land)原先的標題(註一)
 
不知情的特權

 
懲罰體制存在於每一個法律程序內部,但相較於法律的其他部分,它比較不被看見,卻影響深遠。從外面看來,懲罰體制隱而不見;在裡面,它主宰著法律這個表面上的統治者的制度力量,儘管大部分時候它仍未被看見。(註二)它如何掌控局勢,又保持隱密呢?辯護律師、程序規範與基本法律權利提供了防護措施,但是懲罰體制的運作橫跨整個法律系統,而不只是在內部或終點運作。除非直接涉入,否則我們只能透過一個模糊的名詞「執法」(law enforcement)來認識法律中的懲罰者。
 
懲罰體制有限的公開的能見度,遮掩了它的特殊的面向,所以公眾對於這龐大的事物難以理解,也就不令人意外了。政府官員不喜歡談論他們所管理的懲罰體制之本質與範圍。但數據相當驚人。州政府每年花在矯治業務上的預算接近五百二十億美元,而聯邦政府又花了六十億,再加上地方政府的支出共計二百六十五億,美國的監獄每年整體花費超過八百億。(註三)大部分官員否認自己跟「懲罰體制」這個詞有關,但他們的否認忽略了上面這項前所未有的數據,目前有超過七百萬人或者在美國監獄裡受罪(大部分未經審判),或者在各種保護管束或假釋的法律限制下受監視地生活著。(註四)
 
官方以緘默來守護祕密,使人更難分析懲罰體制或其心態,而檢視這個基本上封閉的系統所需要的資源又受到限制。統計數據與機關正式的紀錄對於實際發生在監獄裡的情況略而不論。非官方的來源提供了較生動的描述,但是因為取得的管道有限,大部分的二手資料只是介於傳聞材料與分析材料之間。
 
這些資料來源可用來檢驗確認,但我們還需要知道更多,以便瞭解充斥在懲罰體制裡的那種氛圍――帶有敵意、逃避、根深柢固的習慣、官僚的冷漠、斯多噶式的堅忍克己,以及人類社會無法忍受的全面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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