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對於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進行理論體系分析探討,可使讀者理解各項稅法的基本概念及其背後之基本法理,並培養讀者解決稅法問題之能力。
二、本書可作為大學講授稅法教科書,亦可供法官、律師及實務界人士辦案之參考,並可作為準備國家考試稅法科目之參考用書,具有理論及實用價值。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清秀
現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行政程序法研修小組委員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1981)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1984)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1991)
美國喬治城大學訪問研究(1995-1996)
經歷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
財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合夥律師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副秘書長
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
著作
稅法總論
行政訴訟法
現代稅法原理與國際稅法
稅務訴訟之訴訟標的
行政罰法
行政法(合著)
陳清秀
現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法務部行政程序法研修小組委員
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士(1981)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1984)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1991)
美國喬治城大學訪問研究(1995-1996)
經歷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
財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植根法律事務所律師、合夥律師
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副秘書長
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
著作
稅法總論
行政訴訟法
現代稅法原理與國際稅法
稅務訴訟之訴訟標的
行政罰法
行政法(合著)
目錄
自 序
第一章 導 論
壹、稅捐種類的建制原則 /1
貳、對於所得及財產的課稅 /9
參、對於所得及財產之使用的課稅 /24
肆、特別社會目的稅 /31
第二章 個人綜合所得稅
第一節 概 說 /35
壹、前 言 /35
貳、所得稅與遞延所得稅之概念 /35
參、所得稅法修正沿革 /37
第二節 稅捐主體:納稅義務人 /41
壹、自然人──個人 /41
貳、課稅單位 /45
第三節 所得稅之稅捐客體 /51
壹、所得之概念 /51
貳、課稅所得之問題 /57
參、境內來源所得與境外來源所得 /65
第四節 稅捐客體之歸屬 /76
壹、所得之歸屬 /76
貳、所得的歸屬年度之判斷原則 /94
第五節 稅基:課稅所得之計算 /101
壹、年度課稅原則 /101
貳、客觀的淨額所得原則 /104
參、各類所得之計算 /129
肆、損益通算 /173
伍、個人損失之跨年度扣除 /176
陸、主觀的淨額所得之原則──個人及家庭生活費所需所得不課稅原則 /177
柒、物價變動與實價課稅 /189
第六節 稅 率 /192
第七節 減 免 /194
壹、所得稅法第4條有關免徵所得稅規定 /194
貳、重購自用住宅之稅額扣抵 /199
第八節 稽徵程序 /200
壹、結算申報 /200
貳、核 定 /201
第三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一節 納稅義務人 /202
壹、營利事業 /202
貳、公益團體 /205
第二節 所得歸屬年度之判斷:收益、費用之認列基準 /205
壹、收益之認列基準 /205
貳、成本費用與損失之認列基準 /218
參、成本費用與收益對應原則 /224
第三節 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 /226
壹、概 說 /226
貳、收入的計算 /231
參、成本費用的計算 /238
肆、隱藏的盈餘分配 /289
伍、特殊行業之所得計算方式 /298
第四節 稅 率 /304
第五節 兩稅合一制度 /304
壹、法人獨立課稅之法理 /304
貳、兩稅合一之立法理由 /305
參、2014年財政健全方案,修正「完全設算扣抵制」為「部分設算扣抵制」 /307
肆、兩稅合一的內容 /308
第六節 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所得之免稅與課稅 /319
壹、概 說 /319
貳、公益團體免稅適用標準 /319
參、公益團體所得額之計算及查核 /327
肆、宗教團體之免稅 /328
伍、祭祀公業應否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329
第七節 國際租稅 /330
壹、概 說 /330
貳、雙重課稅之排除 /331
參、對於非居住者及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課稅 /340
肆、對於利用租稅天堂避稅的防制對策 /344
伍、移轉訂價稅制 /352
陸、跨國關係企業費用分攤稅制 /361
柒、過少資本稅制 /366
第八節 稽徵程序及處罰 /376
壹、暫 繳 /376
貳、結算申報 /378
參、調 查 /379
肆、罰 則 /380
第四章 所得基本稅額制度
壹、概 說 /381
貳、基本稅額 /381
參、適用範圍 /382
肆、營利事業基本稅額 /384
伍、個人之基本稅額 /388
陸、基本稅額之申報 /391
柒、過渡期間之補救措施 /392
第五章 營業稅法
第一節 稅捐主體與稅捐客體 /394
壹、概 說 /394
貳、稅捐主體 /399
參、稅捐客體 /404
第二節 稅捐客體的歸屬、稅基與稅率 /432
壹、稅捐客體的歸屬 /432
貳、稅 基 /444
參、稅 率 /455
肆、進項稅額 /464
伍、稽徵程序 /479
第三節 營業稅法之罰則體系 /484
壹、概 說 /484
貳、營業稅法上罰則類型 /487
參、漏稅罰之處罰要件 /492
肆、一行為不二罰 /502
伍、違章事實之認定與舉證責任 /508
陸、漏稅罰之免罰 /517
柒、逃漏稅行為之類型 /518
捌、結論──建議 /526
參考文獻 /529
附錄一 稅法總論期中考試參考試題 /539
附錄二 稅法各論期末考模擬試題 /547
第一章 導 論
壹、稅捐種類的建制原則 /1
貳、對於所得及財產的課稅 /9
參、對於所得及財產之使用的課稅 /24
肆、特別社會目的稅 /31
第二章 個人綜合所得稅
第一節 概 說 /35
壹、前 言 /35
貳、所得稅與遞延所得稅之概念 /35
參、所得稅法修正沿革 /37
第二節 稅捐主體:納稅義務人 /41
壹、自然人──個人 /41
貳、課稅單位 /45
第三節 所得稅之稅捐客體 /51
壹、所得之概念 /51
貳、課稅所得之問題 /57
參、境內來源所得與境外來源所得 /65
第四節 稅捐客體之歸屬 /76
壹、所得之歸屬 /76
貳、所得的歸屬年度之判斷原則 /94
第五節 稅基:課稅所得之計算 /101
壹、年度課稅原則 /101
貳、客觀的淨額所得原則 /104
參、各類所得之計算 /129
肆、損益通算 /173
伍、個人損失之跨年度扣除 /176
陸、主觀的淨額所得之原則──個人及家庭生活費所需所得不課稅原則 /177
柒、物價變動與實價課稅 /189
第六節 稅 率 /192
第七節 減 免 /194
壹、所得稅法第4條有關免徵所得稅規定 /194
貳、重購自用住宅之稅額扣抵 /199
第八節 稽徵程序 /200
壹、結算申報 /200
貳、核 定 /201
第三章 營利事業所得稅
第一節 納稅義務人 /202
壹、營利事業 /202
貳、公益團體 /205
第二節 所得歸屬年度之判斷:收益、費用之認列基準 /205
壹、收益之認列基準 /205
貳、成本費用與損失之認列基準 /218
參、成本費用與收益對應原則 /224
第三節 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 /226
壹、概 說 /226
貳、收入的計算 /231
參、成本費用的計算 /238
肆、隱藏的盈餘分配 /289
伍、特殊行業之所得計算方式 /298
第四節 稅 率 /304
第五節 兩稅合一制度 /304
壹、法人獨立課稅之法理 /304
貳、兩稅合一之立法理由 /305
參、2014年財政健全方案,修正「完全設算扣抵制」為「部分設算扣抵制」 /307
肆、兩稅合一的內容 /308
第六節 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所得之免稅與課稅 /319
壹、概 說 /319
貳、公益團體免稅適用標準 /319
參、公益團體所得額之計算及查核 /327
肆、宗教團體之免稅 /328
伍、祭祀公業應否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329
第七節 國際租稅 /330
壹、概 說 /330
貳、雙重課稅之排除 /331
參、對於非居住者及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課稅 /340
肆、對於利用租稅天堂避稅的防制對策 /344
伍、移轉訂價稅制 /352
陸、跨國關係企業費用分攤稅制 /361
柒、過少資本稅制 /366
第八節 稽徵程序及處罰 /376
壹、暫 繳 /376
貳、結算申報 /378
參、調 查 /379
肆、罰 則 /380
第四章 所得基本稅額制度
壹、概 說 /381
貳、基本稅額 /381
參、適用範圍 /382
肆、營利事業基本稅額 /384
伍、個人之基本稅額 /388
陸、基本稅額之申報 /391
柒、過渡期間之補救措施 /392
第五章 營業稅法
第一節 稅捐主體與稅捐客體 /394
壹、概 說 /394
貳、稅捐主體 /399
參、稅捐客體 /404
第二節 稅捐客體的歸屬、稅基與稅率 /432
壹、稅捐客體的歸屬 /432
貳、稅 基 /444
參、稅 率 /455
肆、進項稅額 /464
伍、稽徵程序 /479
第三節 營業稅法之罰則體系 /484
壹、概 說 /484
貳、營業稅法上罰則類型 /487
參、漏稅罰之處罰要件 /492
肆、一行為不二罰 /502
伍、違章事實之認定與舉證責任 /508
陸、漏稅罰之免罰 /517
柒、逃漏稅行為之類型 /518
捌、結論──建議 /526
參考文獻 /529
附錄一 稅法總論期中考試參考試題 /539
附錄二 稅法各論期末考模擬試題 /547
序
自序
全體國民均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課稅案件是每年大量反覆發生,以獲得國家財政收入,支應國家公共任務之財政需要。在課稅過程中,難免發生認事用法不當之情形,因此,稅務訴訟案每年都占國內行政訴訟實務案件之最大宗,值得法學界關心。
有關稅法問題,在租稅法理上應如何處理,較為妥當,值得探討。以往國內稅法學理論研究,較偏重稅法總論之問題探討,至於稅法各論問題,則相對研究較少,尤其對於稅法各論進行系統化與體系化之分析研究,尚不多見,而仍有進一步探討必要。
本書有鑑於此,特別針對稅法學上重要領域,包括各項稅捐種類之性質及其正當性法理基礎、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等基本問題,進行體系化分析研究,期盼能為國內稅法學研究發展,作出適當貢獻。
本書主要介紹德國及日本稅法學說實務見解,兼及於部分美國稅法學說實務見解,並以之作為符合事件本質合理性要求之「法理」,據以對於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各項問題,進行解析詮釋,期盼從「事件本質合理性」觀點,探討稅法上各項問題。因此,並未全盤受到現行稅捐法令規定之拘束。
本書惠蒙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同學王映人、廖柏威、楊逸政、張菡容、倪立晏、吳佳樺、徐晟芬等人熱心參與研討,並經 蔣瑞琴律師及黃麗蓉律師協助校對以及蒐集資料,讓本書品質得以提升,特表謝忱。又惠蒙元照出版公司相關編輯同仁協助編輯校對,備極辛勞,謹此致謝。
本書內容仍有精進空間,留待日後繼續改善,謹請各方賢達及稅法學愛好者共同雅正。
全體國民均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課稅案件是每年大量反覆發生,以獲得國家財政收入,支應國家公共任務之財政需要。在課稅過程中,難免發生認事用法不當之情形,因此,稅務訴訟案每年都占國內行政訴訟實務案件之最大宗,值得法學界關心。
有關稅法問題,在租稅法理上應如何處理,較為妥當,值得探討。以往國內稅法學理論研究,較偏重稅法總論之問題探討,至於稅法各論問題,則相對研究較少,尤其對於稅法各論進行系統化與體系化之分析研究,尚不多見,而仍有進一步探討必要。
本書有鑑於此,特別針對稅法學上重要領域,包括各項稅捐種類之性質及其正當性法理基礎、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等基本問題,進行體系化分析研究,期盼能為國內稅法學研究發展,作出適當貢獻。
本書主要介紹德國及日本稅法學說實務見解,兼及於部分美國稅法學說實務見解,並以之作為符合事件本質合理性要求之「法理」,據以對於所得稅法及營業稅法各項問題,進行解析詮釋,期盼從「事件本質合理性」觀點,探討稅法上各項問題。因此,並未全盤受到現行稅捐法令規定之拘束。
本書惠蒙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公法組同學王映人、廖柏威、楊逸政、張菡容、倪立晏、吳佳樺、徐晟芬等人熱心參與研討,並經 蔣瑞琴律師及黃麗蓉律師協助校對以及蒐集資料,讓本書品質得以提升,特表謝忱。又惠蒙元照出版公司相關編輯同仁協助編輯校對,備極辛勞,謹此致謝。
本書內容仍有精進空間,留待日後繼續改善,謹請各方賢達及稅法學愛好者共同雅正。
作者 陳清秀 謹誌
2014年10月7日
2014年10月7日
網路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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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95折$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