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帆船載了三十八名被流放的囚犯前往澳大利亞,福爾摩斯好友的父親也是其中之一。囚犯中串聯著叛變計畫,意圖劫船,他在暴徒的要脅下,不得已也參與。叛變成功後,僅存的少數囚犯隱姓埋名各奔東西,重啟新生。
某天,福爾摩斯好友的父親突然收到一封怪異的信,不久便暴斃而亡。這封信中有什麼福爾摩斯解不開的祕密嗎?
書中主角簡介
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生於1854年。鄉紳後代,長他七歲的哥哥麥考夫是內閣祕密調查局局長。
夏洛克在牛津大學專攻化學,不擅交際,愛思考。精通劍術、拳術。被同學的狗咬傷後,兩人反而成了莫逆,一次拜訪同學家,推測出同學父親的一樁陳年往事,也因此引發他踏上偵探一途的興趣。23歲在大英博物館附近的蒙塔格街創立私家偵探社,一邊研究科學,一邊接辦同學介紹的案子。27歲與退役軍醫華生結識,並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221B Baker Street),兩人協力辦案。
每日必讀大量報紙。最大的興趣是音樂,拉得一手好小提琴,最不離手的嗜好是抽菸斗。射擊神準,善於運用心理學和邏輯學分析推理。偵查過六十件膾炙人口的案件。58歲隱退。
約翰‧H‧華生Dr. John Hamish Watson
於1852年,26歲獲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結業後隨軍赴阿富汗任軍醫,28歲負傷回倫敦。結識福爾摩斯後,兩人合租貝克街221號B室。36歲與梅麗結婚,搬出貝克街,自己成立診所。42歲,梅麗過世,結束診所,再回貝克街。其間皆不間斷的跟隨福爾摩斯辦案,並詳細記錄偵案過程,再發表於報章雜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
一八五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小時候曾在教會學校讀書,十八歲進入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一八八一年畢業後成為隨船醫生前往西非,一八八二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一八八五年取得同校醫學博士學位。
柯南‧道爾從小喜愛文學,很早就表現出寫作才華。他的診所病患不多,所以他有很多時間以寫小說自娛,作品散見各雜誌。
自從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問世後,偵探小說已成為通俗文學的一個重要支流,不過大半的情節都太過離奇,結構常有瑕疵,人物個性也極為平板,往往禁不起仔細推敲。有鑑於此,柯南‧道爾認真的閱讀埃德加‧愛倫‧坡、威爾基‧柯林斯以及加波利奧的作品,試圖創造出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偵探角色。
他在愛丁堡大學求學時,有位教授(也是皇家醫院小兒科醫生)約瑟夫‧貝爾(Professor Joseph Bell)先生常用生動有趣的方式鼓勵學生對病人進行精確的觀察和邏輯推理,以作出必要的判斷,給了他的學生很大的啟發。柯南‧道爾覺得愛倫.坡等人的作品雖然也有精采的推理和論斷,卻不及貝爾先生來得真實,所以決定用貝爾先生的形象塑造出一位冷靜、聰明、博學、深謀遠慮的偵探;於是名聞國際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於焉誕生,當然,作為故事陪襯的講述者華生先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了。
一八八六年四月,他的第一本小說《深夜疑案》(又作:血字的研究)完成了。幾次投稿都被退。好不容易有一家出版公司─沃德‧洛克─答應把它收入一八八七年「比頓聖經年刊」中,這本書才得以與世人見面。沒想到它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回響,因此出版公司主動要求柯南繼續撰寫「福爾摩斯探案」。一八九一年,他索性棄醫從文,全力投入寫作,在很短的時間裡他寫了一個長篇、六個短篇小說,成為英國知名作家。福爾摩斯為他帶來豐厚的財富,可是他真正想創作的是歷史小說,他期待自己可以成為正統的文學家。
在《最後一案》時,柯南‧道爾毅然的讓福爾摩斯和黑幫首領一起悲壯的墜崖而亡。《福爾摩斯探案》就這樣間斷了八年。
這段期間,他以軍醫的身分志願參與英國在南非的戰爭,並以親身經歷寫下兩部歷史小說《大布耳戰爭》、《南非之戰的原因與行動》,為英國侵占南非辯護。一九〇二年,他獲得維多利亞女皇頒發的騎士爵位。
一九〇一年,柯南‧道爾聽到朋友提起英格蘭中部達特摩爾荒原上一隻獵犬的傳奇事蹟,激發了他的好奇心與創作欲,那個詭譎的氣氛、陰暗的沼澤、神祕的火光,除了福爾摩斯之外,再也找不出任何角色來擔綱了,於是,失蹤八年的福爾摩斯終能再度復活,讓柯南‧道爾順利完成這本犯罪小說的經典作品《夜光怪獸》(又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福爾摩斯迷終於可以重燃熱情,等待新作了。
在一九三〇年柯南‧道爾過世前,《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總共累積了四個長篇故事和五十六個短篇故事。偵探小說由愛倫‧坡起始,卻由柯南‧道爾推向顛峰,他驚險的構思、細膩的描寫不僅在偵探小說的領域建立威望,就算在文學界也占有一席不容忽視之地。
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1859-1930)
一八五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小時候曾在教會學校讀書,十八歲進入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一八八一年畢業後成為隨船醫生前往西非,一八八二年回國後在普利茅斯開業行醫。一八八五年取得同校醫學博士學位。
柯南‧道爾從小喜愛文學,很早就表現出寫作才華。他的診所病患不多,所以他有很多時間以寫小說自娛,作品散見各雜誌。
自從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問世後,偵探小說已成為通俗文學的一個重要支流,不過大半的情節都太過離奇,結構常有瑕疵,人物個性也極為平板,往往禁不起仔細推敲。有鑑於此,柯南‧道爾認真的閱讀埃德加‧愛倫‧坡、威爾基‧柯林斯以及加波利奧的作品,試圖創造出一個不同於以往的偵探角色。
他在愛丁堡大學求學時,有位教授(也是皇家醫院小兒科醫生)約瑟夫‧貝爾(Professor Joseph Bell)先生常用生動有趣的方式鼓勵學生對病人進行精確的觀察和邏輯推理,以作出必要的判斷,給了他的學生很大的啟發。柯南‧道爾覺得愛倫.坡等人的作品雖然也有精采的推理和論斷,卻不及貝爾先生來得真實,所以決定用貝爾先生的形象塑造出一位冷靜、聰明、博學、深謀遠慮的偵探;於是名聞國際的神探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於焉誕生,當然,作為故事陪襯的講述者華生先生,就是他自己的化身了。
一八八六年四月,他的第一本小說《深夜疑案》(又作:血字的研究)完成了。幾次投稿都被退。好不容易有一家出版公司─沃德‧洛克─答應把它收入一八八七年「比頓聖經年刊」中,這本書才得以與世人見面。沒想到它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回響,因此出版公司主動要求柯南繼續撰寫「福爾摩斯探案」。一八九一年,他索性棄醫從文,全力投入寫作,在很短的時間裡他寫了一個長篇、六個短篇小說,成為英國知名作家。福爾摩斯為他帶來豐厚的財富,可是他真正想創作的是歷史小說,他期待自己可以成為正統的文學家。
在《最後一案》時,柯南‧道爾毅然的讓福爾摩斯和黑幫首領一起悲壯的墜崖而亡。《福爾摩斯探案》就這樣間斷了八年。
這段期間,他以軍醫的身分志願參與英國在南非的戰爭,並以親身經歷寫下兩部歷史小說《大布耳戰爭》、《南非之戰的原因與行動》,為英國侵占南非辯護。一九〇二年,他獲得維多利亞女皇頒發的騎士爵位。
一九〇一年,柯南‧道爾聽到朋友提起英格蘭中部達特摩爾荒原上一隻獵犬的傳奇事蹟,激發了他的好奇心與創作欲,那個詭譎的氣氛、陰暗的沼澤、神祕的火光,除了福爾摩斯之外,再也找不出任何角色來擔綱了,於是,失蹤八年的福爾摩斯終能再度復活,讓柯南‧道爾順利完成這本犯罪小說的經典作品《夜光怪獸》(又作: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福爾摩斯迷終於可以重燃熱情,等待新作了。
在一九三〇年柯南‧道爾過世前,《福爾摩斯探案》系列總共累積了四個長篇故事和五十六個短篇故事。偵探小說由愛倫‧坡起始,卻由柯南‧道爾推向顛峰,他驚險的構思、細膩的描寫不僅在偵探小說的領域建立威望,就算在文學界也占有一席不容忽視之地。
目錄
第一案 地獄船
初試身手
惡 客
神祕信函
海上喋血
第二案 查理二世的王冠
天才管家
失蹤的女傭
地圖之謎
神祕的地窖
再度出現的王冠
第三案 富翁的遺產
意外之財
奈森‧加里德布
神士?殺人犯?
假鈔印刷機
初試身手
惡 客
神祕信函
海上喋血
第二案 查理二世的王冠
天才管家
失蹤的女傭
地圖之謎
神祕的地窖
再度出現的王冠
第三案 富翁的遺產
意外之財
奈森‧加里德布
神士?殺人犯?
假鈔印刷機
內容連載
第一案 地獄船
初試身手
這是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追憶起他在高中時代所發生的事。由蓓蕾德‧漢達小姐執筆,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鉅細靡遺的記錄下來。
我高中的時候,全體學生都住在學生宿舍裡。那時大家都正從青少年進入青年,每個人都非常活潑,充滿蓬勃的朝氣。每天不是引吭高歌、大聲喧嘩、高談闊論,就是打架。吵過、打過後,又很快和好如初。
宿舍裡有一個非常愛狗的同學養了一隻狗。這位同學叫畢克達‧杜里巴,和我同年。他的那隻狗屬於布爾特莉亞種,是隻白褐相雜的大花狗。那時,我對運動很感興趣,尤其是劍術和摔角。我的個性向來不認輸,每天清早都帶著劍到森林裡認真練習。好一段時日後,果然成了全班最優秀的劍術選手。
有一天,我照例獨自帶了劍從宿舍到森林裡去。忽然左腳踝一陣疼痛,我轉身看到畢克達的狗。牠並不吠叫,只咧著嘴似乎想再咬我一口似的盯著我。
我只好揮劍向牠劈頭一擊,好趕走牠。
「嗚!嗚!嗚……」
那一下一定打得牠很痛,牠狺狺的叫著,一溜煙逃走了。
我的左腳疼得幾乎不能走路,挽起褲腳一看,不由得大吃一驚。鮮血由傷口不斷的流出來,連襪子都染紅了。
糟糕!我連忙把劍放在一旁,用雙手壓住傷口,撕開手帕緊急做了包紮。此時畢克達從宿舍那邊跑來,因為他的狗一路叫著回去,他覺得不對勁,才趕來探看情況。
「你怎麼了?」見我坐在地上,腳上包條手帕,畢克達焦急的問。
「被你的狗咬傷了。」我沒好氣的回他。
「啊!流了這麼多血。」
畢克達的臉色刷得轉白,連忙扶起我,說:「我背你到醫務室。」
他把我從森林裡背到學校運動場那邊的醫務室。老校醫看我傷得不輕,立刻為我的傷口消毒、包紮,並在我的手臂上打了一針。
看校醫為我打的這一針,我的心不禁沉了一下。
老校醫隨即問畢克達:「那隻狗沒有狂犬病吧?」
畢克達吃驚的說:「沒有。」
「是公的還是母的?」
「是公的。牠雖然天性凶猛了些,但沒有病。」
聽到畢克達一再保證,我才稍微安心。但是十天下來,我的傷勢復元得非常慢,一直都得躺在醫務室的病床上。
畢克達既愧疚又放心不下,所以天天都來探望我,我們就這樣成了好朋友。
初試身手
這是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追憶起他在高中時代所發生的事。由蓓蕾德‧漢達小姐執筆,將整個故事的來龍去脈鉅細靡遺的記錄下來。
我高中的時候,全體學生都住在學生宿舍裡。那時大家都正從青少年進入青年,每個人都非常活潑,充滿蓬勃的朝氣。每天不是引吭高歌、大聲喧嘩、高談闊論,就是打架。吵過、打過後,又很快和好如初。
宿舍裡有一個非常愛狗的同學養了一隻狗。這位同學叫畢克達‧杜里巴,和我同年。他的那隻狗屬於布爾特莉亞種,是隻白褐相雜的大花狗。那時,我對運動很感興趣,尤其是劍術和摔角。我的個性向來不認輸,每天清早都帶著劍到森林裡認真練習。好一段時日後,果然成了全班最優秀的劍術選手。
有一天,我照例獨自帶了劍從宿舍到森林裡去。忽然左腳踝一陣疼痛,我轉身看到畢克達的狗。牠並不吠叫,只咧著嘴似乎想再咬我一口似的盯著我。
我只好揮劍向牠劈頭一擊,好趕走牠。
「嗚!嗚!嗚……」
那一下一定打得牠很痛,牠狺狺的叫著,一溜煙逃走了。
我的左腳疼得幾乎不能走路,挽起褲腳一看,不由得大吃一驚。鮮血由傷口不斷的流出來,連襪子都染紅了。
糟糕!我連忙把劍放在一旁,用雙手壓住傷口,撕開手帕緊急做了包紮。此時畢克達從宿舍那邊跑來,因為他的狗一路叫著回去,他覺得不對勁,才趕來探看情況。
「你怎麼了?」見我坐在地上,腳上包條手帕,畢克達焦急的問。
「被你的狗咬傷了。」我沒好氣的回他。
「啊!流了這麼多血。」
畢克達的臉色刷得轉白,連忙扶起我,說:「我背你到醫務室。」
他把我從森林裡背到學校運動場那邊的醫務室。老校醫看我傷得不輕,立刻為我的傷口消毒、包紮,並在我的手臂上打了一針。
看校醫為我打的這一針,我的心不禁沉了一下。
老校醫隨即問畢克達:「那隻狗沒有狂犬病吧?」
畢克達吃驚的說:「沒有。」
「是公的還是母的?」
「是公的。牠雖然天性凶猛了些,但沒有病。」
聽到畢克達一再保證,我才稍微安心。但是十天下來,我的傷勢復元得非常慢,一直都得躺在醫務室的病床上。
畢克達既愧疚又放心不下,所以天天都來探望我,我們就這樣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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