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卓俊雄
【現職】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東海大學企業法制中心主任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評議委員
金管會保險局人壽商品審查委員
中華民國仲裁人
【經歷】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訪問學者
朝陽科技大學保險金融管理系專任副教授
【學歷】東海大學法學博士
【相關文獻】瀏覽作者在月旦法學知識庫更多的期刊、教學資源‧‧‧等
目錄
第一篇 保險契約法相關法律問題評析
一、論類似保險之意涵
—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金上訴字第28號判決評析/1
二、論要保人變更受益人之生效時點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752號判決評析/27
三、論受益人之指定與變更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4年保險上易字第 12 號判決評析/61
四、論保單借款之屬性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台上字第1394號判決評析/77
五、論要保人知的權利保護
—兼評保單審閱期妥適性/99
六、論要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行為之可保性
—兼評保險經紀人保證保險適法性/131
七、論信用卡旅行平安保險之屬性/165
八、論房貸壽險之意涵/203
第二篇 保險監理相關法律問題評析
一、論我國問題保險公司之處理機制/219
二、論銀行保險展望與監理制度之改革/233
一、論類似保險之意涵
—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金上訴字第28號判決評析/1
二、論要保人變更受益人之生效時點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752號判決評析/27
三、論受益人之指定與變更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4年保險上易字第 12 號判決評析/61
四、論保單借款之屬性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台上字第1394號判決評析/77
五、論要保人知的權利保護
—兼評保單審閱期妥適性/99
六、論要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行為之可保性
—兼評保險經紀人保證保險適法性/131
七、論信用卡旅行平安保險之屬性/165
八、論房貸壽險之意涵/203
第二篇 保險監理相關法律問題評析
一、論我國問題保險公司之處理機制/219
二、論銀行保險展望與監理制度之改革/233
序
序文
本書收錄作者2009年至東海大學法律學系任教後,針對保險法判決、函釋與示範條款10個議題所撰寫文章。其中除2篇屬保險監理議題外,其餘8篇則屬契約法重要爭議案件。此些評析性質文章,在於即時、要點式地對於司法機關判決與主管機關行政作為作學術性回應。其目的除可藉由學術界評論達到重新檢視司法判決與行政作為妥適性外,並可以實例演習提升學生實務經驗與學習興趣。
本書之完成,需感謝東海大學法律學系諸多師長對我的支持,並感謝東海大學的資助。另東海大學法律學系許世昌、陳倍祥碩士生細心校對使得本文的錯誤能減少到最小,並減少閱讀上的障礙。最後要感謝的是家人支持與體諒。謹以本書由衷感謝她們的付出與犧牲。
作者才疏學淺,缺漏謬誤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先進前輩不吝指正,不勝感激。
卓俊雄
於台灣台中市大肚山東海大學法律學院
2014春
本書收錄作者2009年至東海大學法律學系任教後,針對保險法判決、函釋與示範條款10個議題所撰寫文章。其中除2篇屬保險監理議題外,其餘8篇則屬契約法重要爭議案件。此些評析性質文章,在於即時、要點式地對於司法機關判決與主管機關行政作為作學術性回應。其目的除可藉由學術界評論達到重新檢視司法判決與行政作為妥適性外,並可以實例演習提升學生實務經驗與學習興趣。
本書之完成,需感謝東海大學法律學系諸多師長對我的支持,並感謝東海大學的資助。另東海大學法律學系許世昌、陳倍祥碩士生細心校對使得本文的錯誤能減少到最小,並減少閱讀上的障礙。最後要感謝的是家人支持與體諒。謹以本書由衷感謝她們的付出與犧牲。
作者才疏學淺,缺漏謬誤之處,在所難免,尚祈先進前輩不吝指正,不勝感激。
卓俊雄
於台灣台中市大肚山東海大學法律學院
2014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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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書95折$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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