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艾莉絲•孟若初試啼聲處女作
榮獲1968年加拿大總督獎
1968年,孟若三十七歲。這一年,加拿大女權運動正值高峰、巴黎的年輕人們高喊著反越戰,作家則發表了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說集《幸福陰影之舞》——背景同樣在加拿大南部、純樸的小鎮,當外界陷入騷亂之際,這裡的人們依舊為了尋常的生活在掙扎、苦惱著,想要好好保住自己在商店裡的工作、經營自己的農場,或僅只是把孩子扶養長大——當然,這只是表象,對社會議題的關注就被孟若藏在她的小說裡,比方:
〈辦公室〉:一個女人發現她無法在老公和小孩環繞下發揮創作,於是要求一個屬於她自己的空間;這便在反映當時某些女權的議題。
〈光彩琳琅的房子〉:女主人翁堅持反對她所住的「新」社區對「舊」房屋的勢利驅趕;與書名同名的短篇〈幸福陰影之舞〉:描述了青少年對於學習的困難的「小」態度。
〈男孩子和女孩子〉裡,小女孩是幫忙父親的左右手,自認比她的小弟「還像個男人」;隨著年紀漸長,女孩卻發現家庭與社會對她的期待和觀感,都與她以為的不一樣。
這部處女作為孟若贏得了第一座加拿大總督文學獎。此時,她已是三個女兒的母親。據稱,孟若前後花了15或20年才寫完這部《幸福陰影之舞》。
孟若寫的大部分是女人的故事。在她早期的創作裡,經常著墨於剛進入家庭生活的女孩,為了愛、性、背叛、孩子等苦惱;後期則是在中年危機和瑣碎生活中掙扎的女性——她們都有著慾望或遺憾,有其強大與軟弱之處。《幸福陰影之舞》所收錄的15則短篇小說中,大部分皆由女孩或女人作為主述者,並在生命中某一個重要時刻意識到「性」那強大、混亂的力量,或是性別、兩性關係在她所身處的社會中可以如何複雜——而它們通常以無情地解剖家庭關係的方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