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新論(4版)

勞動法新論(4版)
定價:740
NT $ 410 ~ 703
  • 作者:黃越欽
  • 出版社:翰蘆
  • 出版日期:2012-09-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7522885
  • ISBN13:9789867522887
  • 裝訂:平裝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4版
 

內容簡介

  黃越欽教授的代表作,是勞動法學銷售量最大的教科書,是參加國考碩考必讀的重要書籍。作者過去擔任大法官,相關法律見解被視為權威定槌,相關的考試內容更以本書做為出題來源。

  上一個版次修訂於2006年,本書則因應這幾年法律的變更,由作者之子黃鼎佑博士維持原來精神,加入最新法條內容的增修,使得本書更為權威和合乎法律變化。

  本次修訂,翰蘆特別邀請國立政治大學勞工所王惠玲前所長監修,價值益高,權威性更足,參加碩士考試必須讀過本書。 本書最大優點,把國內外相關的勞動法學說、法律、精神,納入無遺,是最豐富而紮實的教科書。

  本書包含高普考勞工行政類「勞資關係」、「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這兩大考科的內容,讀完本書,應可掌握考試內容與範圍。

 

目錄

第一部 勞動法之基礎觀念

第1章 勞動關係之演進
 第1節 勞動關係之歷史觀察               
    一、不自由勞動時代
    二、租賃勞動時代(羅馬法時代)
    三、團體主義時代(日耳曼法時代)
    四、僱傭契約時代
    五、勞動契約時代
    六、資訊社會時代
  第2節   我國勞動法之演進與展望
    一、第一個世代從民國十七年到民國二十六年
    二、第二個世代從民國三十六年到民國七十三年
    三、第三個世代從民國七十三年迄今

第2章 勞動法學
  第1節 勞動法與勞動法學
    一、勞動法
    二、制度繼受與價值觀問題
    三、勞動法之法源
  第2節   勞動法之地位
    一、概說
    二、勞動法與民法的關係
    三、勞動法與刑法的關係
    四、勞動法與社會法的關係

第3章 勞動基本權
    一、前言
    二、基本權之演變
    三、基本權之體系與類型
    四、自由的基本權與社會的基本權
    五、我國法律體系之勞動基本權
    六、結社自由權與勞動者團結
    七、檢討

第4章 國際組織與公約
    一、緒說
    二、國際勞動法的法源

第二部 勞動法本論

  第1節   勞動法制之理念
  第2節   在協約自治與國家統合之間
    一、鬥爭模式
    二、多元放任模式
    三、協約自治模式
    四、統合模式

第1編 僱用關係法-個別勞動關係   

第1章 勞動契約法總論
    一、緒說
    二、我國勞動契約法制
  第1節   勞動契約之性質與種類
    一、勞動契約之性質
    二、勞動關係之種類
  第2節   勞動契約之基本原則與特色              
    一、勞動契約之基本原則
    二、勞動契約之特色
  第3節 勞動契約關係之當事人
    一、雇主
    二、勞工
  第4節 勞動契約之成立
    一、勞動契約之締結
    二、效力限制
  第5節   與僱傭契約、承攬契約之區別
    一、僱傭契約之特徵及與承攬契約之區別
    二、勞動契約之特徵及與承攬之區別
  第6節 工作規則
    一、工作規則之意義
    二、工作規則之性質
    三、我國現行法對工作規則之法律性質所採的態度-法規說
    四、法規說之檢討
    五、工作規則與法令及團體協約之關係
    六、僱用人之指示權
  第7節   勞動契約之終了
    一、勞動契約依民法之規定終了
    二、勞動契約依社會法之原因終了-退休
    三、勞動契約依勞動法之規定終了
    四、勞動契約終止權之行使及其效力
  第8節 勞工退休金條例
    一、勞基法中退休規定之理論與實際7
    二、退休準備金制度之檢討
    三、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實用
    四、新舊制度對照表

第2章 勞動契約法各論
  第1節 受僱人之權利義務
    一、工作義務
    二、忠誠義務
  第2節   僱用人之權利義務             
    一、報酬給付義務-工資義務
    二、保護照顧義務
    三、提供經濟地位向上機會之義務
    四、對受僱人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義務
  第3節   懲戒
    一、懲戒權之法律根據
  第4節   職業災害補償
    一、職業災害之雇主責任
    二、業務招人承攬時職業災害責任3

第3章 勞動條件法總論
  第1節   勞動條件基準法定
    一、勞動條件之意義
    二、勞動基準法之性質
    三、勞動基準法之效力
    四、勞動基準法之監督
  第2節   均等待遇         
    一、現行法有關均等待遇之規定
    二、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4章 勞動條件法各論
  第1節   工資
    一、工資之意義及其決定
    二、我國基本工資審議辦法
    三、基本工資意義之轉變
    四、一般工資種類
    五、佣金
    六、工資續付義務
    七、工資保護
  第2節   工作時間
    一、工作時間之意義
    二、休息、休假
  第3節   工作地點與調動                 
    一、有關規定0
    二、學理探討
    三、調動之效力

第5章 僱用關係法之未來發展
    一、僱用關係之轉變
    二、重要發展

第6章 勞資合作與勞工參與
    一、勞資合作的意義
    二、從勞資合作到產業民主制

第2編 勞資關係法-集體勞動關係

    一、學理探討
    二、實際發展

第1章 工會法
  第1節   導論
    一、工會概說
    二、工會之意義
    三、雇主團體
  第2節   工會之主管機關
  第3節 工會之任務                 
    一、工會之主要任務
  第4節 工會之種類                 
    一、產業工會
    二、職業工會
  第5節   工會之設立
    一、工會之設立
    二、團結權之效力
    三、工會之禁止與限制
    四、一元化制度之檢討
  第6節   工會之會員
    一、我國工會法之規定
    二、強制入會之檢討(消極團結權問題)
  第7節   工會之機關
  第8節 工會之經費
    一、經費之來源
    二、經費之支付
    三、經費之稽核
  第9節   工會之監督
    一、勞資或僱傭爭議之監督
    二、工會會務之監督
  第10節  工會之保護
    一、工會職員及會員之保護
    二、工會財產之保護7
第11節  工會之解散         

第2章 團體交涉
  第1節   當事人與交涉代表
    一、當事人
    二、團體交涉之代表機關
    三、團體交涉之代表
    四、主管機關核可
  第2節   團體交涉之內容、態樣與結果
    一、團體交涉之內容
    二、團體交涉行為之態樣
    三、團體交涉之結果

第3章 團體協約法               
    一、團體協約之意義與性質
    二、團體協約之當事人
    三、團體協約之訂立
    四、團體協約之內容
    五、團體協約之終止
    六、團體協約之效力

第4章 爭議權之行使
    一、勞動鬥爭權之意義
    二、罷工之基本概念

第5章 不當勞動行為
    一、不當勞動行為禁止制度之建立
    二、美國工會保護立法之沿革
    三、日本的工會保護

第6章 勞資爭議處理法制
  第1節      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法
    一、勞資爭議之意義
    二、勞資爭議處理之原則
    三、勞資爭議處理之方法
    四、勞資爭議處理法之理論與實務
  第2節   重要代表性模式之介紹
    一、日本制度
    二、瑞士制度
    三、美國制度
    四、德國制度

第7章 勞動司法
  第1節   勞動司法之基本原則及其發展          
    一、勞動司法制度的形成
    二、勞動司法制度之獨立形成
    三、勞動司法獨立體系之沿革
  第2節   勞動法院組織與功能之比較

第3編      勞工社會安全與福祉法制

第1章 導論
  第1節 歷史沿革
    一、早期之發展過程
    二、古典時期的社會福利政策
    三、第一次大戰以前之發展
    四、第一次大戰與第二次大戰期間的發展
    五、社會安全
    六、勞工法與社會法之分水嶺-社會安全最低基準公約
  第2節   勞動法與社會法的關係              
    一、交換的正義與分配的正義
    二、當代契約與代間合作契約
    三、契約自由與契約強制
    四、勞動法與社會法之關係

第2章 勞工社會安全法制
  第1節   勞工保險條例
    一、意義
    二、沿革
    三、保險人
    四、被保險人
    五、保險給付
    六、保險費率
    七、保險費分擔比例
  第2節   職業災害保險            
    一、理論之沿革
    二、職業災害保險實務
  第3節   職業病與過勞死
    一、職業病
    二、過勞死

 第3章 勞工福祉法制
    一、勞工福祉之意義
    二、勞工福祉之內容

第4編 勞動市場法制

  第1 節  緒說                
    一、勞動市場公正性原則
    二、勞動市場規範民主化原則
    三、充分就業原則
  第2節   勞動市場法制之當事人
    一、各種當事人間之關係
    二、政府部門在就業服務中的基本職能
  第3節   我國勞動市場政策
    一、勞動市場政策之沿革
    二、勞動市場政策之指導機關
    三、勞動市場政策工具

第1章 職業訓練法
  第1節   導論                
  第2節   職業訓練法之理論與實際         
    一、職業訓練之實施
    二、職業訓練機構
    三、職業訓練師
    四、技能檢定及證照

第2章 就業服務法
  第1節   導論
    一、歷史濫觴
    二、政策之進程與轉折
    三、從「職業介紹」、「就業服務」到「人才產業」
  第2節   就業服務法之理論與實務
    一、原則
    二、主管機關
    三、促進就業
    四、就業服務機構
    五、外國人之聘僱與管理

第3章 就業保險法
    一、就業保險
    二、失業救助

第5編 工作環境權法

    一、工作環境權觀念之產生
    二、工作環境權之意義
    三、工作環境權之內容
    四、我國法制之檢討

第1章 勞工安全衛生法
  第1節   總說
    一、權利義務主體
    二、定義
    三、適用範圍
  第2節   安全衛生設施
    一、安全衛生設施義務
    二、工作場所立即危險之安全措施
    三、勞工之健康檢查
  第3節   安全衛生管理            
    一、雇主之義務與承攬人之責任
    二、童工、女工之工作限制
    三、安全守則
  第4節   監督與檢查
    一、檢查不合格之效力
    二、勞工之申訴權

第2章 勞動檢查法
  第1節 緒說         
    一、主管機關
    二、檢查事項之範圍
  第2節 勞動檢查機構
    一、辦理機構
    二、檢查計畫與資料之建立
  第3節   勞動檢查員
    一、任用與訓練
    二、禁止行為與利益迴避
    三、職權
  第4節   代行檢查機構及代行檢查員
    一、代行檢查機構之資格、收費標準
    二、代行檢查員之適用規定
  第5節   檢查程序
    一、調查與檢驗行為之進行
    二、記錄及報告違法行為
    三、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審查或檢查
    四、重大職業災害之檢查
    五、停工與復工
    六、勞工申訴之處理
  第6節   勞動檢查法之檢討

第3章 工作環境法之新課題──職場性騷擾
    一、定義
    二、影響
    三、規範

附錄

01.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指定適用勞基法行業之時間序列
02. 指定適用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的行業
03. 勞委會指定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工作者

圖內容

01.  勞動者憲法上之基本權                 
02.  影響勞動基準法修定的各種力量          
03.  社會統合模式
04.  經營者統合模式
05.  國家統合模式
06.  勞工參與程度階準表
07.  事業改組或轉讓之情形
09.  職業災害補償關係圖
10.  團體協約當事人平衡示意圖
11.  工資義務之相關內容
12.  經營權專屬雇主而勞工無參與權之結構圖
13.  經營權民主化之結構圖
14.  團體協約之權利義務關係圖-雇主團體與工會締約時
15.  團體協約之權利義務關係圖-個別雇主與工會締約時
16.  團體協約效力之關係圖
17.  我國勞資爭議處理程序                 
18.  勞資爭議調解流程圖
19.  我國調整事項之處理程序             
20.  勞資爭議仲裁流程圖
21.  日本勞資爭議處理示意圖         
22.  瑞士勞資爭議處理示意圖
23.  美國勞資爭議處理示意圖
24.  德國勞資爭議處理示意圖
25.  德國財產形成制
26. 日本財產形成制
27. 傳統職業介紹示意圖            
28.  就業服務機構擴大示意圖
29. 人才派遣             
30. 招募員工
31. 人力銀行
32. 派遣業
33. 網路就業資訊站

表內容

01. 第一、第二、第三級產業受僱人口消長表
02. 外國人工作許可主管機關
03. 我國有關勞動市場之政策制定、規劃、指導暨執行之相關機關

 

自序

  勞動法制近幾年來有些修改,但基本結構變動不多,比較重要的有勞工退休金條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兩性工作平等法,在國際方面則國際勞工組織於一九九九年增列第一八二號禁止濫用童工公約為核心公約。這些修訂除勞工退修金條例外從勞動法的基本法理看來並沒有產生重大變革,只能算是增補性的立法,比較值得思考的是勞工退休金條例,老年照顧問題自始就屬於社會法範疇,但勞工退休問題多年來一直被當作勞動問題處理,錯誤政策的結果當然失敗,如今把勞工退休回歸社會法原應是正確途徑,但卻又取法開發中國家的下策,不採勞資共同負擔的保險制而採公積金制令人覺得遺憾,公積金制本質上是一種強制勞工儲蓄的制度,因為影響勞工工資處分自主權,為大多數進步國家摒棄。然而公積金制,政府不但不必支出反而有龐大收入可供支配,這或許是我們採取此種制度的原因也說不定。

黃 越 欽
二○○六年三月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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