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界說
廣場是南歐都市文化的主角。在南歐,到處都是廣場:教堂廣場、市政廳廣場、果菜廣場、中央廣場、大廣場、古堡廣場、城門廣場、歷史人物廣場、歷史事件廣場;廣場上有各種活動:宗教儀式、政治集結、公共競賽、商展、馬戲、音樂、戲劇、選美等五花八門的活動。在南歐,因性質與文化之不同,廣場有許多稱法:piazza、piazzetta、piazzale、largo、slargo、campo、campiello、prato、forum、foro、place、square、circus、plaza、plaka、platia、agora
等。在義大利,廣場的最常用字為piazza,其複數型為piazze;廣場規模較小的稱piazzetta,規模較大的稱piazzale;largo 一字也指較小的廣場,而slargo 是都市空地、開闊空間等,prato
是草坪廣場;威尼斯一帶以方言稱廣場為campo,稱小廣場為campiello;上古時代,羅馬風格的廣場稱為forum,複數為fora;今天義大利人稱古羅馬廣場為foro,稱其複數型為fori。上古時代,希臘廣場稱為agora,複數為agorae;今天,希臘人稱廣場為platia、plaka 或square。這些廣場用字,另有詞態及單複數之變化,將在之後說明。
在華人社會,廣場是個用途廣泛的字眼,總統府前的寬大馬路、閩南台澎的廟埕、百貨公司的大廳、大賣場、公園中大片鋪面,也均可稱為廣場。在南歐,廣場的定義比起華人的認知嚴密;以piazza 為例, 義大利的《都市暨建築百科》(II Dizionario enciclopedico di architettura e urbanistica)
中對其定義:一塊基本上由都市建築物包圍界定出的多用途空間(uno spazio libero, circondato prevalentemente da edifice, che assume funzionidiverse)。根據這個定義,南歐的廣場有下列特性:都市空間、由建築物包圍界定、是一種建築類型、供公眾使用、有彈性且具多種用途的場所。
廣場不僅是一個獨特的建築類型,也是一件呈現都市空間的藝術品。十九世紀奧地利都市規劃家Camillo Sitte 在其Der Staedtebau (都市建築藝術) 一書指出:「由藝術的觀點,一塊未建空地不足成為都市廣場。由美學來看,廣場應加入豐富的裝飾、意義與氣息」。都市學者Zucker
提到「合於藝術觀點的廣場遠超過僅是塊空地,他們代表有組織的空間,事實上廣場的歷史意味著空間作為一種藝術創作主題的歷史」。廣場除了是都市空間外,還必須具備特定的條件與內容,更蘊含著多重的意義。Zucker
也提到一個都市中的封閉空間若不能提供公共生活與交通兩項機能,即沒有資格被稱為廣場。多元之公共生活為廣場的必要條件。例如約旦首都之北的耶拉什(Jerash、Gerasa),為羅馬帝國東方邊疆的屯田城市,其南城門入口有座類似橢圓形的大尺度都市空間,作為城外公路與城內棋盤系統的轉折點,雖然極有特色,因只具交通與識別功能,它就不是真正的廣場,建築史家MacDonald
也將它與forum做區分。日本學者加藤晃規提到:「都市需有一座發揮整合功能的空間,它需要一個社交中心,不論室內或戶外,使都市不再是個簡單的聚合而已。廣場作為戶外空間就是都市社會化元素的原始典型。廣場不只是都市中的開放空間,更應該是都市組織的一部分;建築物間的空地,若不具備這種凝聚能力,則不可以稱為廣場」。
成形
前述中,廣場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因此不是有了城市,即出現廣場。當人類形成聚落,就必然因為交易之需求而出現市場,由廣義角度來看,稱市場為廣場亦無不可,但這種交易空地並不是本書所要討論的廣場。目前所知最古早、且持續至今的人居環境,是出現於公元前九千年約旦河畔的耶利哥(Jericho)。依澳大利亞人類學者Childe
對城市定義十項條件,距今一萬一千年之前的耶利哥仍不算座城市,只是個聚落。它擁有神社,有防禦圍牆,但並未出現街道與廣場。土耳其東南方,一九六○年代出土的聚落恰玉努與恰塔霍玉克,民宅交雜密接,其中偶有介於十至二十米間的敞地,推測作為交易之公共用途7。蘇美人是城市文明的發明者,早在公元前五千年以前,建立了農耕社會,發明文字書寫及城市文化。蘇美城市如烏魯克與烏耳,均發展出街道系統(第三期文化層)出現聚落邊緣的交易空地,仍然不見廣場蹤跡。二十世紀初出土之印度河谷文化(The
Indus Valley Civilization,2600-1900B.C.E.) 包含幾座城市,如摩亨猶大洛(Mohenjo-Daro),哈拉帕(Harappa),羅塔(Lothal)
等城市,為目前所知最早的棋盤計劃城市,然而也並未出現計劃廣場。公元前兩千年起的埃及中王國時代,已有集合住宅的營建,具備有集體的、意識的整合性都市計劃行動。建於公元前十四世紀的計畫城市卡雍(Kahun) 與Akhetaten ( 今名阿馬爾那城Tell el-Amarna),採用正交長條街廓、合院民宅,夾雜大型神廟與宮室構成城市紋理,卻未曾產生廣場。
兩河流域、埃及、及印度等古老文明均未出現廣場,探其緣故,可能是在這些古老文明皆未能擁有政治、行政、社會、與心理環境,來促成聚集場所的需求9。筆者以為促成廣場文化最大的動力就是民主或類民主的活動。歷史上最先出現類民主文化的就是愛琴海地區的青銅文化。這些由酋長 / 祭司統治的聚落最顯著的特色是均擁有大型戶外空間,作為聚落核心,推測為酋長 /
祭司統治等領袖從事農作糧食物料的分配,或許尚有其它公共用途。克里特島出土的克諾索斯(Knossos)、馬利亞(Mallia)、菲士多斯(Phaistos)、顧爾尼亞(Gournia)等遺址均是;考其年代介於公元前一七○○年至一四五○年之間。學界稱「第二宮室時代」。這種部族大院或許正是希臘廣場的前身。
南歐是第一個創造廣場文化的地區。公元前七、八世紀間,在小亞細亞、克里特、西西里、與南義大利等大希臘地區,出現了廣場。公元前五世紀,希臘人在贏得與波斯漫長的戰爭之後,開始建立信心,也有了新的生活哲學,個人與邦國有了新的關係,一座人聚場所,一個真正的廣場才可能產生。公元前五世紀希臘人展開他們璀璨的廣場文化,那也是古典希臘藝術成熟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