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大師玩英文

跟著大師玩英文
定價:280
NT $ 222 ~ 252
  • 作者:林沛理
  • 出版社:美商麥格羅‧希爾
  • 出版日期:2011-12-28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157820X
  • ISBN13:9789861578200
  • 裝訂:平裝 / 216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英文這套語言之所以令人愛不釋手,在於它既強調邏輯和事實,又重視個性;既可以承載深刻的思想和闡釋複雜的意義,又提供足夠的空間讓你含沙射影、口是心非和強詞奪理。

  珍.奧斯汀被譽為西方文學界的反諷女王,奧斯汀式反諷的巧妙,來自字面上的意思與含義的不協調。

  #先褒後貶、小讚大罵#

  奧斯汀在《勸服》(Persuasion)中,某位彬彬有禮、從不出口傷人的英國紳士對他的兩位鄰居有如下「殺人不見血」的評價--
  And very young nice ladies they both are; I hardly know one from the other.
  (她們都是可愛的姑娘,我就是無法把她們分辨出來)

  「nice」這個字初看是美好的,但奧斯汀的後半句「hardly know one from the other」卻是暗自狠狠地批評那些人連一絲絲個性也沒有,顯然是一種殺人不見血的貶低、言不由衷的讚美。

  #千迴百轉、連馬克吐溫都看漏了眼#

  再看《傲慢與偏見》的這一句--
  I have been meditating on the very great pleasure which a pair of fine eyes in the face of a pretty woman can bestow.
  (美色當前,一對雪亮的眼睛可以從中得到極大的樂趣。這種樂趣令我一直在冥想之中)

  馬克吐溫批評,這個句子疊床架屋、囉唆累贅。如此不清不通的病句,溫公認為必須改寫為「Watching a pretty woman gives me great pleasure」(秀色可餐)才夠棒。

  問題是奧斯汀在這裡要表達的,正是千迴百轉、在叢林中搜索枯腸的說話技巧。沒有人比奧斯汀更清楚,委婉語的使用是階級壁壘分明的英國社會的普遍現象。它既是一種修辭方法,也是一種社交技巧,幫助使用者用較為禮貌和含蓄的方法,去提及甚至談論某些令人不快或尷尬的事情。

  英文本身就是外向、貪玩的語言,它有一個內置的「好玩機制」(built-in playfulness),想幫自己的寫作「升級」,就必須啟動這個機制。著名評論家林沛理以鏗鏘有力的中文,淺論十位經典英美大師的寫作風格,帶你領略英文好玩之處。

  一起玩英文!你也能把一堆文字朝空中丟去,並使它們恰到好處地落下。

作者簡介

林沛理

  香港著名評論家,主要發表於《亞洲週刊》、《信報》及《南方都市報》,著有評論集《影像的邏輯與思維》、《香港你還剩下多少》、《能說不的秘密》及《破謬.思維》。

 

目錄

★自序 英文寫作潛規則: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出好英文
★十位大師怎樣玩英文
.王爾德-怎樣玩出個性“Express Yourself”
#王爾德的教誨,要在寫作中展現個性,便要戒做兩件蠢事:「I」聲嘆氣和人云亦云。

.蕭伯納-寫作如格鬥“Be Incredible”
#蕭伯納的殺手(金間)是善用修辭的誇飾法,極端陳述、戲劇性表達,令人不得不留下深刻印象。

.馬克吐溫-淺白的深度“Choose Your Words Carefully”
#夠格的玩家,用字準確獨到,甚至有能力賦予字詞更深刻的意義。

.吳爾芙-如美腿般的長句子“Long, but Never Long-Winded”
#寫英文,句子不怕長而怕冗長。

.勞倫斯-不知不覺說服你“The Power of Plain Speech”
#寫作不是匕首,也不是投槍,而是灑落在讀者身上的溫暖陽光。

.歐威爾-以惡搞炫耀聰明“The Art of Being Clever”
#惡搞的真正目的是要炫耀自己的聰明。

.邱吉爾-最後的雄辯家“Larger than History”
#雄辯滔滔,可比浩瀚的歷史更宏偉、較壯烈的大時代更激越。

.費滋傑羅-以情人的筆觸寫作“Write like a Lover”
#先愛上寫作,然後以情人的筆觸寫出真情實感,才是真正用心。

.珍.奧斯汀-聰明人的對話方式“Say One Thing and Mean Another”
#反諷是一種聰明人跟他們同類說話的方式,善用反諷技巧的玩家,即能寫出超越字面意義的聰明人。

.莎士比亞-萬事萬物皆有話可說“A Phrase for Everything”
#萬事萬物,皆可從莎翁作品找到精警可誦的句子。這是他令你愛上英語的原因。

 

自序

英文寫作潛規則: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出好英文

  在我們之中,包括莘莘學子與在職人士,不少苦學英文寫作多年而幾乎一無所成;有大成者更屬絕無僅有,究竟哪裡出了問題?依我看來,問題正正出在那個「苦」字。英文是一種「好玩」的語言,必須抱著好玩的心情寫作,才可以寫出一流的英文。寫英文而不懂得玩英文,就等於手上拿著一個籃球,卻硬要把它當作足球去踢。這是教授和學習英文寫作一個重要卻常常被忽略的邏輯起點,弄不懂這最基本的認知就永遠只能夠在追求文法正確的世界中翻筋斗和撿牛毛。執筆之時,左顧右盼、誠惶誠恐,又怎能寫出像暮鼓晨鐘般啟人智慧、像微風雨露般潤人心脾的優秀英文?

  這當然跟英文的語言特性與英文原使用者的民族性格大有關係。英文這套語言之所以令人愛不釋手、目不轉睛,在於它既強調邏輯和事實—無時無刻都要分清楚時態和究竟是複數還是單數、主動抑或被動,又重視個性—「I」(我)也許是英文中最重要的一個單字;既可以承載深刻的思想和闡釋複雜的意義,又提供足夠的空間讓你去含沙射影、口是心非和強詞奪理。簡言之,英文本身就是外向、貪玩的語言,它有一個內置的「好玩機制」。你啟動了這個機制,你的英文寫作就會立時變得滿庭春色,遍地皆是各出奇態以爭妍的艷花異卉。

  英文的兩大原使用者—英國人與美國人,又是特別「好玩」的民族,前者貪玩,後者「爛玩」。這種民族性格表現在他們的寫作上,給與他們的文章以至包括雜誌、演辭、廣告及劇本等一切「文字產品」一種尖利的活力和潑辣的生命力。久而久之,這種夠膽和懂得跟英文開玩笑的「playfulness」,成為了真正熟悉英文的使用者寫作的最大特色。大部分人的英文寫作即使在文法上正確,也往往給人一種不夠「符合語言習慣和具備語言特點」的感覺;正是因為他們寫的文章太枯燥,少了好玩的滋潤,而好玩正是英文寫作的本色。

  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出好英文,這是英文寫作的潛規則。從這個角度看,大多數學生的英文寫作只學曉緊張而不識得怒放,總是酸腐有餘而濕潤不足,也就不足為奇了。有許多教授英文寫作的老師,大多是謹小慎微、斤斤計較的文法家,而非能夠從寫作中得到樂趣的作家,更不是懂得怎樣跟英文嬉戲、並且樂此不疲、樂不可支的英文玩家(姑且稱之為 English Player)。於是,課堂裡的英文容不下「嬉戲」和「好玩」,威廉史壯克那本實用但迂腐的文體指南《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Elements of Style)被奉為英語寫作的《聖經》。許多老師和家長對持遊戲的態度寫作之本質及其作用沒有深入了解,就加以口誅筆伐;以為「玩英文」之風一行,英文寫作必失其嚴肅而英文的文法必為隨意所顛覆。這是大錯特錯。

  遊戲需要規則,絕對的自由是創作的大忌。英文文法之於英文玩家,一如畫布之於畢卡索,或者電影劇本之於希區考克、女人假髮之於詹瑞文,乃他們表達的形式、創造的手段、想像的跳板,以及最重要的,嬉戲的玩具。沒有這些形式、手段、跳板和玩具,遊戲的好玩和痛快、玩家的幽默和機智,以至藝術的美與張力、和諧和深刻將無法體現。因此之故,沒有一個真正懂得玩英文、寫英文的人會詛咒英文的文法,因為他知道,無氈無扇,神仙難變;沒有規則,也就沒有遊戲。史上最偉大的逃脫大師胡迪尼(Harry Houdini)最需要的,就是那件令普通人動彈不得的緊身衣。古往今來的英文玩家,就有這種把英文玩得死去活來而又出神入化的能耐。

  的確,我們給英文「玩」了這麼久,是開始反過來「玩」英文的時候了。這當然是一個欣賞和掌握英文寫作的嶄新觀點,此類挑戰、扭轉和調校傳統視角的所謂「perspective twist」富爭議性,但最終有可能導致影響深遠的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舉個例,傳統繪畫的美學觀點是模擬外物,美術的術語叫外物的「再現」。倘若用這種方法畫人或動物,便要將對象畫得愈真、愈像才好。可是畢卡索用他的「移動視點法」創作,卻是將他從不同視點所看到的,或者是心目中對馬的不同印象,都組合在同一畫面上。此畫面上的形象是模糊的,甚至可說是變了形或者在瓦解之中,然而卻同時捕捉到他描繪的對象作為一個客觀存在的外物與作為一個存在於他腦海中的意象的神韻。

  中國人習慣了將學習與玩耍斷然劃分、把嚴肅與樂趣對立起來。誰不知對於優秀的英文寫作,「玩」的元素與「玩」的態度不是奢侈品而是必需品。中國近代作家之中,英文寫得最好、最能打動西方讀者的,正是最懂得趨樂避苦的幽默大師林語堂,並不是偶然的。

  要寫得一手好英文,先要學會欣賞英文寫作之中的「好玩」與「貪玩」,這就是英文寫作的「快樂原則」。多數英文老師教英文寫作而絕少提及英文寫作的「好玩」和「貪玩」,真不知道這樣教出來的學生寫的英文要枯燥到何時、要讀他們英文的人苦悶到如何?

  如果老師不屑教、不懂得教,就讓我來教。但且慢,「playfulness」不比文法,該如何教起?也許可以由澄清誤解和掃除偏見說起。首先要明白,於英文寫作而言, 「playfulness」絕非難登大雅之堂的小丑。洞若觀火的深刻與跳脫反斗的好玩不是水火不容,而是如魚得水、風騷女遇著脂粉客。隨便舉幾個膾炙人口的例子,公認是英文寫作的「完美示範」,都包含著強烈的「遊戲元素」(elements of play)。

  英國首相邱吉爾在一九三九年二次大戰剛剛爆發之際向全國人民廣播,形容敵友難分的蘇聯,究竟會在大戰中採取甚麼行動,是「一道難題」,好比「包裹在奧秘之中的謎語」(A riddle wrapped in a mystery inside an enigma)。到今日,蘇聯早已成為歷史名詞,我們還是記得這句對蘇聯的經典描述。這當然是一句好玩至極的句子,邱吉爾在國家危急存亡之秋,仍然可以發如此出於心靈的妙語,可見做大事之人要處變不驚、臨危不亂,必須要得到「好玩之神」(the playful spirit)的眷顧。

  不讓邱吉爾專美於前的是美國總統羅斯福。一九三三年,羅斯福在就職演說中,對陷入經濟危機而幾乎絕望的美國人民說:「沒甚麼可怕,最可怕的就是恐懼本身」(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這句傳誦千古的曠世名言跟邱吉爾對蘇聯的經典描述一樣,都有大智慧,都令人忘不了,但其實都不過是一堆遊戲文字而已。裡面埋藏著的,正是英文寫作技巧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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